Re: [新聞] 女高中生路口突暴衝險遭遊覽車撞 生死一

看板Gossiping作者 (orz)時間1年前 (2022/07/01 10:35),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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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oCsky (100度C的天空)》之銘言: : 原文很多人都講到闖紅燈 : 所以我就用google map找了一下這個路口 : http://i.imgur.com/thG7rjt.jpg
: 這個路口只有和遊覽車同方向的斑馬線有行人紅綠燈而已 : 另一個方向(女學生要過的方向)則沒有 : 另一個方向看 : http://i.imgur.com/1ji9tYS.jpg
: 在沒有行人紅綠燈的路口 : 司機要是撞下去 就真的是全肇責了 要看有多少反應時間啦 反應時間*車速 + 完全煞停距離 反應時間是只發現突發狀況到踩下煞車的時間,通常是用1.6秒算 煞停距離公路總局有表可查 過去有案例因為撞死人0肇責 前年11月 宜蘭1名曾姓騎士轉彎摔倒,遭超速直行的楊姓騎士撞上,曾男送醫不治,宜蘭檢方以過 失致死罪嫌起訴楊男;但宜蘭地方法院認為,楊男煞車須1.6秒以上的反應時間,換算反 應距離需22.22公尺,事發時,2車僅相距8公尺,因距離過近,就算依速限行駛也避不開 死者,判楊男無罪。 今年6月 案經屏東地院合議庭審理時,將此案送交通部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覆議意 見書提及:「依國外相關研究(Olson與sivak 1986)95%駕駛人於未感知危險而必須做 停車動作之典型反應時間(含觸發、感知、判斷、鬆開油門、踩煞車、開始有效煞車)為 1.6秒(不含煞車時間)。」依現場監視器,林男左切後,丁男反應時間不足2秒,很難於 短短2秒內注意、鬆開油門、踩煞車,也沒有充足時間與距離有效煞車。 就算時速路口減速至20km,1.6秒反應時間也需約8.9公尺 遊覽車司機應該是早就注意到屁孩沒在看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39.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6642923.A.EFC.html

07/01 12:34, 1年前 , 1F
第一個案例有明顯問題,速度過高的動能大
07/01 12:34, 1F

07/01 12:35, 1年前 , 2F
如果正常速度就算撞上動能較小不一定死
07/01 12:35, 2F

07/01 22:44, 1年前 , 3F
這條 通常要連民事一起看 不知民事怎麼判
07/01 22:44,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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