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帶6歲兒吃鍋「被收50元共鍋費」超氣 店員掏腰包!全場戰爆了
既然火鍋店有寫明一人一鍋
共鍋者加收費用 沒寫明年紀就是按人頭算
那入店消費就得遵守規則
小孩不管幾歲都是個人咩
不然那三位家長公開說明他的小孩是"畜生"
那我就支持不該加收共鍋費
但畜生能不能帶入店就要看有沒有規定了
※ 引述《moebius2 (漫無目的)》之銘言:
: : 一名網友日前到火鍋店用餐,共3大1小點了三份火鍋,由於店家多收50元共鍋費,讓她覺得很不合理,而最終是店員自掏腰包付了這筆錢。事後,她發文公審店家,怒喊「永遠列入黑名單」,沒想到反遭輿論一面倒撻伐。
: : 網友在「爆廢公社」轉貼這篇公審文,只見當事人在地方社團抱怨,「第一次看到這種店家,我們3大1小到小火鍋店用餐,3個大人點三份火鍋是理所當然,但卻還要多收共鍋費50元?」
: : 雖然僅銅板價,但她仍氣得連聲反問,「小孩6歲而已,能吃多少東西?店家不會體諒帶孩子的辛苦?硬要多收這筆錢是怎麼樣?絕對永遠列入黑名單,也順便幫大家踩雷。」
: 小弟的兒子 六歲時候就可以吃兩份8盎司的肋眼牛排 五分熟
: 不含薯條和雞塊
: 我一個大人 最多只能吃六份 六歲就能吃兩份 差不多三分之一
: 收五十只是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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