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家|交通部高官陪女同事最後一哩路 獲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2年前 (2022/06/05 11:56), 編輯推噓3(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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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之銘言: : 台北慈濟醫院表示,C女生前意識清楚時,明確表示與家人數十年未聯絡,住院期間由同 : 居人陳男陪同,C女與陳男簽有醫療委任代理同意書,並告知其後事均交由陳男處理,後 : 續陳男持C女正本身份證明文件至醫院辦理後事。C女相關意願說明,醫院均有相關紀錄文 : 件。 我是覺得 可以勉強用民法第1145條第一項第五款的: 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 數十年來不管不顧 養也沒有 教也沒有 生病沒也沒照顧 癌末也沒有去關心 也沒有支付C女的醫療費! 不管不顧如同棄嬰 這難道不算最嚴重的虐待情事嗎?? 反之… 還不如陳男好心 在人死的時候就來收割?? 前夫的財產早跟她沒關! C女的財產是要給她的繼承人 口授遺囑也是遺囑 自書遺囑也是遺囑 生前意識清楚 說要給陳男 遺囑沒問題 有問題的是C母 這種不管不顧應該就直接用民法第1145條第一項第五款直接排除繼承! 沒有共同生活的付出 聽到女兒一死就要把她生前的財產收割??? 怎麼都說不過去! : C母(81歲)表示,前夫任職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多年,2人婚後生下2女1子,卻在1985年 : 因感情不睦離異,剛考上東海大學的C女與年僅7歲小女兒跟著自己,長子則跟著前夫,雙 : 方從此未曾聯繫,C女畢業考取高考,先後任職交通部、勞動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32.1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4401376.A.0F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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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沒有親屬關係的一定要見證律師 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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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鐵定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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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案例有問題的是 前夫死了C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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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自父親的遺產分配就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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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2:02, 2年前 , 5F
父親的遺產 C女不能全拿吧 不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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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2:02, 2年前 , 6F
有辦法追這種轉兩三手的財產嗎 都轉好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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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2:06, 2年前 , 7F
說不定兄長拋棄繼承早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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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2:07, 2年前 , 8F
好像是兄妹三人 還有個小妹妹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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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2:50, 2年前 , 9F
父親遺產一定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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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3:06, 2年前 , 10F
頂多要個應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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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3:22, 2年前 , 11F
父親的遺產哪裡跟她們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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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3:23, 2年前 , 12F
6000萬就算切三分之一也有2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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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3:30, 2年前 , 13F
牽強 請證明重大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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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3:31, 2年前 , 14F
特留是應繼分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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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3:31, 2年前 , 15F
數十年不聞不問適用這款已有判決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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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5:51, 2年前 , 16F
不知繼承情事,時效是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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