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新店隨機殺人案 他一刀刺死無辜孝子判無期定讞
各位肥宅午安啊
就是啊
問一下新店殺人案新聞
然後看了這些對話紀錄
又往上看到鐵道殺警案沒事
連直接說演的很像都可以沒事
真的假的 那麼容易免死呀?
所以有人有八卦嗎?
: 備註:
: 藉由「忍受對自由渴望」、「良心自責煎熬」對罪行負責,改判王無期徒刑
: #1Xvv4me3 (Gossiping)
: 王秉華的「良心自責煎熬」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重訴字第 7 號刑事判決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109年4月22日北所戒字第10908002530號函暨
: 所附被告(王秉華)與許○○間之接見錄音光碟及譯文
: 王秉華與許○○於109年3月24日接見時談到此次新聞事件時,王秉華竟仍說:
: 「我有看到我自己的報紙,好帥......他選的是恐龍的那一張,最高的那一張....」
: 而當許○○稱:「你的IG和Facebook我都幫你關掉了」,
: 王秉華甚至回:「蛤?不要關掉,我要增加粉絲......出去玩我就要開始發文」等內容
: 被告與許○○談及該如何對外向記者陳述時,雙方應答略以:
: 許○○:反正你看到記者就說對不起,你知道錯了
: 王秉華:然後我堅持我沒有殺人,我是停在路邊看到刀和行車紀錄器才知道我殺人......
: 許○○:對,最好是這樣子講,可是我不知道你精神鑑定會不會過耶,你知道我的意思喔
: ?
: 王秉華:我演神,我很會演,反向操作
: 王秉華於109年4月7日仍向許○○表示:
: 「我相信是2、3年(按指本案何時出監),現在新聞已經報出來了判8年......
: 然後自首減半,已經蓋過去了,都被大新聞蓋過去了,以下簡稱刺青哥啦,
: 他們那一房看報紙判8年,報假釋4年多就出去了,如果自首再減半......
: 我出去要走8+9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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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nebob (onebob) 看板 Hunter
標題 [問題] 王的念能力到底是什麼?
時間 Wed Nov 23 11:08:23 2011
噓
11/23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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