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竹科男客廳裝監視器看小孩 驚見妻與家教激吻愛撫
※ 引述《razan (僅供參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蔡彰盛
: 3.完整新聞標題:
: 竹科男客廳裝監視器看小孩 驚見妻與家教激吻愛撫
: 4.完整新聞內文:
: 竹科林姓工程師因常常要到台南科學園區出差,因此在客廳裝設網路監視器隨時看著孩
子
: ,沒想到卻意外拍到孩子的美籍英文家教,與妻子擁抱、親吻、愛撫,林男氣炸向對方
索
: 賠 75 萬元,新竹地院判准 10 萬。
: 林男說,與廖女結婚 9 年,育有 1 名未成年子女,美國籍麥男與廖女原為美語補習班
同
: 事,廖女離職後,將麥男介紹給他認識,並請麥男到家中擔任孩子的英文家庭教師。結
果
: 他家中的監視錄影拍到妻子與麥男有擁抱、親吻、愛撫等鏡頭。
: 麥男聲稱林男裝網路攝影機竊錄行為,已侵害其隱私權,林男說自己因工作經常須到台
南
: 出差,一方面為看顧孩子,另一方面要保障家中安全,且裝設地點係在家中開放區域的
客
: 廳,僅為偶然拍到 2 人逾矩行為的畫面,並無侵害隱私權問題。最後林男向麥男求償
: 75 萬元。
: 麥男辯稱,廖女跟他說與先生感情不睦,並已論及離婚,他誤認 2 人已離婚,然而法
官
: 調查,麥男是經由廖女介紹才認識林男,廖女自不可能當著麥男面前,介紹老公只是朋
友
: 、男友、前夫等,必是介紹林男為自己配偶。
: 此外麥男擔任孩子的英文家庭教師,授課地點亦在林男住處,理應對其家庭情況有相當
程
: 度了解,且林男學歷為碩士,並於科技公司擔任工程師,亦應有相當英文程度,能與麥
男
: 溝通,並無客觀情況能使麥男誤認廖女已離婚,因此麥男空口辯詞,不足採信,最後判
賠
: 10 萬元。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40466
: 6.備註: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262 號民事判決
這種判決很好笑,
如果是台男,
好色性騷擾女生就吉一桶金,
和解就40-50,
反觀,
美籍就自動降到10萬,
是鼓勵外國人來台播種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48.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3572582.A.6AB.html
→
05/26 21:44,
1年前
, 1F
05/26 21:44, 1F
推
05/26 21:44,
1年前
, 2F
05/26 21:44, 2F
→
05/26 21:50,
1年前
, 3F
05/26 21:50, 3F
推
05/26 21:51,
1年前
, 4F
05/26 21:51, 4F
→
05/26 21:54,
1年前
, 5F
05/26 21:54, 5F
→
05/26 21:56,
1年前
, 6F
05/26 21:56, 6F
→
05/26 22:08,
1年前
, 7F
05/26 22:08, 7F
→
05/26 22:10,
1年前
, 8F
05/26 22:10, 8F
推
05/27 04:26,
1年前
, 9F
05/27 04:26, 9F
推
05/27 13:59,
1年前
, 10F
05/27 13:59, 10F
→
05/27 13:59,
1年前
, 11F
05/27 13:59, 11F
→
05/27 15:02,
1年前
, 12F
05/27 15:02, 12F
噓
05/27 15:09,
1年前
, 13F
05/27 15:09, 13F
→
05/27 20:53,
1年前
, 14F
05/27 20:53, 1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1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