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總統頒布特赦令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3年前 (2022/04/22 12:01), 3年前編輯推噓6(6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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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ann (古美門上身)》之銘言: : 這個案子 最高法院判決是 : 最高法院刑事判 110年度台上字第2177號 : 高等法院 第二審是 :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判決 108年度軍上訴字第2號 : 地方法院 第一審是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7年度軍訴字第1號 : 一審士官張淯森韓豫平被判一年有期徒刑 褫奪公權一年 但緩刑三年 : 將官韓豫平被判四年六個月個有期徒刑 褫奪公權四年 : 二審 罪刑一樣 但是多判了沒收犯罪所得 : 終審 認同二審判決 駁回上訴 : 這件案件事實就是 主官花防部指揮官 得知下屬政戰主任跟他的眷屬到花蓮玩 : 所以到海產餐廳宴請 連同自己跟被告參謀長 還有政戰主任及其家人等6人 : 總共花了5760元 合理來說 這筆費用有 主官行政費 可以支付 : 然後過程是這樣 : 指辦室行政官榮志忠、行政士張淯森討論後,向劉得金請示是否可改以指揮官之主官 : 行政費支付,劉得金原已同意,然李昀昀向韓豫平回報時,韓豫平仍執意指示 : 李昀昀以系爭加菜金支付系爭餐費(即含民人餐費部分),復前往指揮官辦公室向劉得金 : 提出建言,經取得劉得金同意,韓豫平隨即在指辦室向張淯森下達以系爭加菜金支應系 : 爭餐費,不需用到主官行政費之指示。之後,張淯森、陳正博、李昀昀等人,遂依韓豫平 : 指示,辦理下述系爭加菜金領銷事宜 : 政府並沒有虧待指揮官喔 明明就有主官行政費可以付掉這筆費用 : 但參謀長執意要用加菜金說是要幫主官省行政費 這點我是覺得很好笑就是了 : 簡單來講 就是從頭到尾 參謀長都知道 加菜金不能拿來就主官作為私人宴請使用 : 而且下面行政士也報請過用主官行政費 但參謀長堅持要用加菜金辦理 : 才產生了兩人刑責不同的情況 : 結論是 會這樣亂花相關加菜金或是慰問金的預算 在軍中根本很常見XD : 真正原本發那些獎金 加菜金 或是 慰問金 很多都在官官那種狗屁宴會中花掉了 : 認真查起來的話 國軍可能要被關很多人 這可能才是真正特赦他們的主因 : 當過兵人的都知道 那些駐地主官 到底有多黑 水有多深 : 不過這個應該有人去捅的 不然怎麼細的帳 會被發現 真的很不容易啊XDDDDD 有不同角度來看真的比較好 簡單一點來說 明明大家都討論過,直接用指揮官劉得金的主管行政費支付就好了,而且合法; 但韓豫平想巴結劉得金,跟劉說不用, 要張姓下士請餐廳先開立""空白日期""的發票 然後就動用應該給軍人的加菜金來支付..... 此外看判決書可以看到, ""明明韓自己硬要這樣搞,但在法院又否認然後推諉卸責"" 這件事情出來後,又有綠色立委出來公開呼籲關說....... 回歸問題,因為牽涉到眷屬幾千元餐費, 明明有合法的行政費可以支付,而且都講好了, 結果韓挪用不應該給眷屬的錢來支付當好人,出事後又推託, 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都判有罪.... 這三個法院法官都有問題? 現在都因為阿扁改會計法了,那貪污相關法條都順便改一下算了, 不然未來依法律來判,因為特赦批評,未來就很難判了..... 看看這案例判決書會覺得韓豫平本身有問題吧? 「張淯森把郭守寓的家人替換成沒有參加餐會的同仁「陳正博、葉震義、涂凱貿、 吳柏慶」,製作不實的餐會名單辦理核銷, ""陳正博在過程中有提醒韓豫平名冊是不實的"",若被發現會有疑慮, ""韓豫平則叫陳正博把官兵教育好"",不要讓他們亂講話或讓他們知道」 p.s. 國防部暨所屬機關部隊加菜金處理作業規定: ""不得用於民間人士之支出""。 指揮官主官行政費: 劉得金主官行政費""可用於跟民間人士的餐敘核銷、禮品等用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9.130.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0600067.A.B13.html ※ 編輯: andyann (203.69.130.80 臺灣), 04/22/2022 12:04:35

04/22 12:03, 3年前 , 1F
他是有錯,但刑罰那麼重違反比例原則
04/22 12:03, 1F

04/22 12:04, 3年前 , 2F
法官再不滿也沒輒,投報唸幾句
04/22 12:04, 2F

04/22 12:04, 3年前 , 3F
問題在於法律定的太重
04/22 12:04, 3F

04/22 12:05, 3年前 , 4F
8+9把你打的快死,通常都判不到那刑期
04/22 12:05, 4F
換個角度來思考,這些被拿出來當作加菜金支付的軍人, 明明就沒有吃這一餐,但卻要被拿來當人頭表示他們吃了..... 明明提醒這樣有問題,但反而被警告要服從? 那如果真的戰爭,是否就是爭功諉過,有過下面扛,然後有功上面拿? 領導拿著本來應該給下面獎勵去巴結更高層, 基層的福利越來越少,都是高官拿去,這樣帶兵真的能打仗嗎? 真的好的將領,應該是不夠還自掏腰包盡量讓基層過得好, 這個古今中外都有很多名將都這樣幹 現在這個例子是,將軍拿著應該給基層的加菜金,拿去給高層的家屬吃飯, 但要基層的官兵當吃飯的人頭,表示是他們吃的,出事了又說不甘他的事情, 這種部隊向心力會很強嗎?

04/22 12:06, 3年前 , 5F
因為小英要特赦 所以死忠的開始檢討貪
04/22 12:06, 5F

04/22 12:06, 3年前 , 6F
污罰太重了 笑死
04/22 12:06, 6F
※ 編輯: andyann (203.69.130.80 臺灣), 04/22/2022 12:15:48

04/22 12:10, 3年前 , 7F
對呀,又不是換臉,有黨證貪污一點沒問
04/22 12:10, 7F

04/22 12:10, 3年前 , 8F
04/22 12:10, 8F

04/22 12:11, 3年前 , 9F
04/22 12:11, 9F

04/22 12:11, 3年前 , 10F
有黨證的不會貪小錢啦
04/22 12:11, 10F

04/22 12:11, 3年前 , 11F
因為貪污就是這麼重阿
04/22 12:11, 11F

04/22 12:13, 3年前 , 12F
他會被判重有沒有可能因為他是軍人?我
04/22 12:13, 12F

04/22 12:13, 3年前 , 13F
是真的看不出他不認罪為什麼可以特赦
04/22 12:13, 13F

04/22 12:14, 3年前 , 14F
公職人員貪污的條例本來就有認罪或歸還
04/22 12:14, 14F

04/22 12:14, 3年前 , 15F
貪污所得可減刑,但他不認還在推卸責任
04/22 12:14, 15F

04/22 12:14, 3年前 , 16F
有什麼好特赦的?
04/22 12:14, 16F
這就是另外一個問題,本來大家講好主官行政費就可以支付, 他指示底下用空白發票,然後挪用軍人的加菜金,在法院又不認罪.... 當然法官也不可能用減刑得來處理..... 但因為很多人出面,總統特赦了...... 這樣的軍隊能夠打仗嗎? 最後就是一隻 "爭功諉過、逢迎拍馬" 的部隊而已..... ※ 編輯: andyann (203.69.130.80 臺灣), 04/22/2022 12:20:09

04/22 12:37, 3年前 , 17F
有錯又不認錯 這才是最該死的
04/22 12:37, 17F
所以沒有減刑,但現在總統特赦?! 鼓勵未來我們的軍隊都是這種將領? 而且講難聽一點,金額只有兩千多,都將軍了,要巴結上面的, 要請客那就自己拿出來,沒想到是就動用基層的加菜金來巴結上級? 底下都提醒還警告不准亂說話 出事了死不承認,然後一堆民意代表出面?!最後總統特赦了 現在就是靠關係的時代,一堆需要特赦的例子都沒有特赦, 這個案例是已經明顯就是不合法,且都有人提醒還要硬幹, 更扯的是中心目的不過就是要巴結,逢迎拍馬而已,然後死不認錯.... 總統不去看其他案例,反而來特赦這個案例? 鄉民大部分應該都當過兵,如果上面的是這種將軍, 拿你們的加菜金來巴結上面的人, 明顯爭功諉過逢迎拍馬,真的戰爭時候,會不擔心是在他底下嗎? ※ 編輯: andyann (203.69.130.80 臺灣), 04/22/2022 13:13:27

04/22 15:02, 3年前 , 18F
貪污罪定太重應該修法吧
04/22 15:02, 18F

04/22 16:49, 3年前 , 19F
問題是韓硬要違法吧,怪法律太嚴格?
04/22 16:49, 19F

04/22 18:51, 3年前 , 20F
判那麼重是因為死不認罪
04/22 18:51,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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