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少將遭控挪用加菜金判刑 花蓮高分檢發現新事證提再審

看板Gossiping作者 (YAYA)時間2年前 (2022/04/14 00:50), 編輯推噓2(318)
留言12則, 9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其實解套方案很簡單,看平常有沒有做公益捐款阿,認養家扶阿,用大水庫理論淹過去 就好了,真的不必要小題大作 微罪不舉,如果是沒被搞的情況,基本上都罰勞動服務,吐回不法挪用的部分而已。 有人說2880不算?那如果買一支鉛筆花5元呢?難道也判四年半?也取消終身俸? 所以是被搞無誤,難怪很多退將都站出來讚聲。現在鬧到檢調也下不了台,只好說有新 事證,搞人家被抓包,只好假裝有新事證,去問問花防部阿,國防部主計阿, 靠,當初你起訴人家前,就不知道要問?這是重罪你會不知道要問主計?別在那邊裝了了 台灣司法真的爛到翻天了。 ※ 引述《finhisky (finhisky)》之銘言: : ※ 引述《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聯合報 : : 2.記者署名: 記者王思慧/花蓮即時報導 : : 3.完整新聞標題:少將遭控挪用加菜金判刑 花蓮高分檢發現新事證提再審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本案的加菜金在陸軍司令部發給花防部的時候,花防部已檢據核銷,換句話說,這筆錢在 : : 花防部就是一筆保管款,當時的花防部指揮官劉得金有最後權利金的分配權力。 : : 黃怡君指出,韓豫平當時支付餐會時,指揮官都知情也核定經費,且指揮官有加菜金的分 : : 配權,花防部主計單位事實上沒有講話的餘地。 : 意思是說? : 名義上發給你加菜金 : 但是指揮官同意就可以隨便用 : 就算拿去買洗衣機帶回家 : 只要指揮官同意核銷 : 其他人都管不著 : 上級直接送錢給你就不算貪的概念? : 難怪貪污被關的這麼少 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72.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49868653.A.A18.html

04/14 00:54, 2年前 , 1F
這算微罪嗎...7年以上有期徒刑
04/14 00:54, 1F

04/14 00:54, 2年前 , 2F
司法爛,國軍更爛
04/14 00:54, 2F

04/14 00:54, 2年前 , 3F
貪污比酒駕還重呢 酒駕都不算微罪了
04/14 00:54, 3F

04/14 00:57, 2年前 , 4F
台灣阿童:
04/14 00:57, 4F

04/14 02:37, 2年前 , 5F
出差費幾百塊都可以判7年了 你說呢
04/14 02:37, 5F

04/14 05:13, 2年前 , 6F
輕縱匪諜,重判國軍?司法淪陷了?
04/14 05:13, 6F

04/14 05:18, 2年前 , 7F
回一樓,在台灣其實3年以上都是重罪
04/14 05:18, 7F

04/14 05:40, 2年前 , 8F
吃菜人就能夠七星少將
04/14 05:40, 8F

04/14 05:41, 2年前 , 9F
所以說這年頭更要抱緊黨的大腿
04/14 05:41, 9F

04/14 05:46, 2年前 , 10F
這樣也無罪? 那阿扁也無罪了 大家都回家了
04/14 05:46, 10F

04/14 07:59, 2年前 , 11F
所以以前軍法要獨立審判.......
04/14 07:59, 11F

04/14 17:15, 2年前 , 12F
軍事審判 跟獨立能扯上關係??
04/14 17:15,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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