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少將遭控挪用加菜金判刑 花蓮高分檢發現新事證提再審
※ 引述《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聯合報
: 2.記者署名: 記者王思慧/花蓮即時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少將遭控挪用加菜金判刑 花蓮高分檢發現新事證提再審
: 4.完整新聞內文:
: 本案的加菜金在陸軍司令部發給花防部的時候,花防部已檢據核銷,換句話說,這筆錢在
: 花防部就是一筆保管款,當時的花防部指揮官劉得金有最後權利金的分配權力。
: 黃怡君指出,韓豫平當時支付餐會時,指揮官都知情也核定經費,且指揮官有加菜金的分
: 配權,花防部主計單位事實上沒有講話的餘地。
意思是說?
名義上發給你加菜金
但是指揮官同意就可以隨便用
就算拿去買洗衣機帶回家
只要指揮官同意核銷
其他人都管不著
上級直接送錢給你就不算貪的概念?
難怪貪污被關的這麼少 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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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4/14 00:37,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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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0:37, 1F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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