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醋男砍他頸部血狂噴 惡行曝!檢察官竟說:沒殺人犯意
※ 引述《ytkuang (就是那個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新聞網2022年4月6日
: 2.記者署名:
: 王志弘
: 高職生的父母得知嫌犯僅涉普通傷害罪,未被提起公訴,更可能獲輕判「繳納罰金沒事了
: 」,感到氣憤難以接受。
: 「兒子只是運氣好,沒傷到要害!」被害人父親說,兒子臉、頸都留下不可抹滅的疤痕,
: 對父母而言更是心痛,「傷那麼深那麼重,下手那麼兇(殘),卻被檢方認為獨立性極為
: 薄弱,令人很不服氣。」
: 南檢對此表示,傷害和殺人的判斷,根據個案所有主客觀事實,本案檢察官已把判斷依據
: 敘明在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簡易判決處刑書】 本身就是起訴書的一種
怎麼會說未被提起公訴???
拜託記者多讀一點書好嗎
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也是要到法官那邊判決,不是檢察官說了算
法官也有可能不同意,然後轉為一般審理流程
原告也可以跟法院聲請異議
如果來不及提異議已經判決了,還可以提上訴
上訴就不會是簡易判決流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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