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請喝加料可可!同學害中毒 校方:不算霸凌
不算霸凌,那算殺人未遂嗎?
國際會殺人的兒童也是有的,
1993年的英國,
Jon Venables和Robert Thompson,
當年兩位10歲,
誘拐了一位2歲男童將其凌虐致死。
現在台灣12歲以下全面除罪化,
就算他們殺死人也是小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94.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48130641.A.1C3.html
→
03/24 22:13,
2年前
, 1F
03/24 22:13, 1F
推
03/24 23:34,
2年前
, 2F
03/24 23:34,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