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台中一中音樂老師暴怒白雲前傳已回收
※ 引述 《danielKao (NewHeartBeat)》 之銘言:
:
: ※ 引述《winnabe (請你不要迷戀哥)》之銘言:
: : ※ 引述《zzahoward (Cheshire Cat)》之銘言:
: : : 我沒讀過一中,不過讀過北部一中,大概聊一下學生風氣
: : : 高中男性,就是骨頭賤XDDD
: : : 你反應越大、越討厭、越在意就是會被各種拿出來嘲諷
: : : 尤其是給這些學生抓到你暴怒過,學生知道你很討厭,那就會越來越露骨
: : : 露骨就算了,還會想各種辦法還亂課堂、亂課程
: : : 尤其是音樂課這種對升學沒什麼幫助的,老師要是個性不好一定會變成未爆彈
: : : 問題是你要說這些老師沒問題嗎?
: : : 解答就是一個巴掌拍不響
: : : 北部一中的老師有兩種,一種是非常強非常認真讓學生佩服的
: : : 一種是自我放逐的隨便讓學生自己玩得那種
: : : 我說的強,並不是學術上的強而已,老實說你教書教了十年二十年
: : : 那些教材早就該滾瓜爛熟了,看到題目答案大概都會背了
: : : (不要懷疑,就連數學老師都跟我們說過數學考試是用背的XDDDD)
: : : 而是在包容度和EQ上面的強
: : : 被開玩笑? 自我解嘲一下就獲得學生尊重了
: : : 被質疑課程內容? 好好放下身段跟學生好好討論大家就乖了
: : : 高中男生腦袋沒那麼複雜,多數時候你給他尊重他再不怎麼願意也會故情面
: : : 旁邊同學看你太過分也會出手幫忙
: : : 甚至老師教的認真,就算教的爛,同學也會盡量不打擾老師教學為主
: : : 這件事情上面,我是覺得老師非常有問題啦
: : : 缺乏了為人師的一些該有的特質,更何況教得又算是該區域頂尖的學生
: : : 台灣學生骨子裏面其實還是很服從的,這種小關卡都過不去
: : : 這老師幾十年的經驗真的是都白過了
: : : ※ 引述《h14315324032 (蘿蔔豪ㄘ)》之銘言:
: : : : 下定論是不是學生嘲諷老師,才讓老師爆氣的
: : : : 還是先讓子彈飄一下比較好
: : : : 剛剛在佛地魔的貼文底下留言看到疑似是當天有上課的學生留言
: : : : https://i.imgur.com/4Z9u4Aa.png

: : : : 失智列車要又要再開一次了嗎?
: : 整篇聽你在說幹話
: : 你不是被取難聽綽號的 你有資格評論三小
: : 人家都擺明跟你說他不喜歡了
: : 你繼續弄 還當面弄
: : 你他媽就是你白目
: : 今天是因為你是學生
: : 大部分會看你是學生身份不跟你計較
: : 要不然這老師提告 保證成立
: : 還什麼雅量、EQ勒
: : 被你們這些垃圾取笑取綽號是應該的?
: : 這他媽就叫「霸凌」
: : 一起弄人就叫「關係霸凌」
: : 我隔壁鄰居國小小妹妹每天被一群人叫肥婆
: : 老師制止了 家長出面了
: : 但同學私底下還繼續弄她
: : 還說她去打小報告 集體不跟她說話
: : 弄到要寫遺書割腕
: : 最後轉學走人 轉學前鄰居爆氣全告
: : 全部弄人的全部法院見
: : 全部被起訴 家長連帶處分
: : 我真搞不懂
: : 你們這些覺得這樣弄人很ok的腦子在想啥
: : 只是因為當事人不是你
: : 被你們弄的同學只是當下隱忍或被迫接受
: : 我就不信你同學被鬧沒爆氣過
: : 你說她教的爛 她活該被弄
: : 那你的雅量勒
: : 這種營養課又不影響升學 你又在靠北什麼
: : 報告隨便交交 60分過就好了
: : 再看她不爽 投訴她就好了
: : 有必要當面羞辱人 故意弄上全國版面?
: : 根本他媽雙重標準
: : 「嚴以待人 寬以律己」
: : 講一堆似是而非的幹話有意義嗎
:
: —
:
: 我就問建議老師提告的人到底有沒有站在老師的教學生涯設想啦。
:
: 今天這位老師已經在中一中被十多年來的同學們都用這個綽號嘲笑,就是表示中一中的學
: 生沒辦法尊重她。那你們要他提告,不就等於要老師去告「未來所有可能會不尊重她、嘲
: 笑她的所有中一中學生」嗎?
:
: 假設真的告得成了,其實所有中一中的學生、甚至全台灣高中生,都會認為她就是那種開
: 不起玩笑的老師(我很認真)。難道這樣就能確保未來所有的同學都會真的認同他,上課
: 安靜、也不在背後、在網路上開這個老師的玩笑?
:
: 從另外一個角度想,今天霸凌者與被霸凌者的關係不是那種告一告就可以一輩子不見面的
: 情況,老師告完學生後,還是得回來學校教書,面對這些「隨時有可能被他 」的同學們
: ,這樣真的是好的做法嗎?
:
: 身為曾經讀男校的學生,我可以很有信心地說:高中男生的屁孩就是看到這個老師的反應
: 越激烈,越認為他們可以透過集體的方式去反抗老師(可能有意可能無意)的上對下威權
: 教育。
:
: 至於應該要怎麼做,我認為如果這位老師沒辦法用另外一種態度去面對這件事、去讓同學
: 認同他的教育,就是一個無解問題(很顯然地,十多年來他都沒辦法了)。最消極的方法
: 就是離開這所學校,甚至別再教高中生了,他真的不適合。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男校的高中生本來就是在一個愛鬧愛起鬨的年紀
我不認為大部分同學的本意是為了欺負人
這種嘲笑別人的方式
背後隱藏的目的還是為了得到同儕認同
有人愛帶頭起鬨是為了表現自己得到大家注意
其他人跟著鬧是不想被群體排除在外
如果是同學間的霸凌
師長是有責任介入去阻止和進行輔導教學
因為同學不一定懂得該如何應對這種狀況
今天老師覺得自己霸凌
你有能力去尋求校方或輔導單位的協助
中一中難道完全沒老師能提供專業的建議嗎?
今天老師選擇對幹
選擇用威權式的高壓去逼迫學生聽話
自然會引起進一步的反彈
低強度的反彈就是名聲流傳好幾屆還不會消失
高強度的反彈就會變成現在這樣的衝突
學生一定是有錯
問題是這種錯就算告到法院也很大機率無罪
難道老師想變成法院認證的白雲嗎?
基本上好的老師自然會有好的名聲
不論是教學上的實力還是化解這種衝突的能力
如果多屆的學生對同一個老師的評價都不怎麼樣
那就代表這個老師的確不怎麼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61.1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47233318.A.F6B.html
→
03/14 12:53,
3年前
, 1F
03/14 12:53, 1F
→
03/14 12:53,
3年前
, 2F
03/14 12:53, 2F
推
03/14 12:54,
3年前
, 3F
03/14 12:54, 3F
推
03/14 12:55,
3年前
, 4F
03/14 12:55, 4F
→
03/14 12:55,
3年前
, 5F
03/14 12:55, 5F
→
03/14 12:56,
3年前
, 6F
03/14 12:56, 6F
→
03/14 12:59,
3年前
, 7F
03/14 12:59, 7F
噓
03/14 13:01,
3年前
, 8F
03/14 13:01, 8F
→
03/14 13:01,
3年前
, 9F
03/14 13:01, 9F
→
03/14 13:02,
3年前
, 10F
03/14 13:02, 10F
噓
03/14 13:03,
3年前
, 11F
03/14 13:03, 11F
→
03/14 13:03,
3年前
, 12F
03/14 13:03, 12F
→
03/14 13:03,
3年前
, 13F
03/14 13:03, 13F
→
03/14 13:03,
3年前
, 14F
03/14 13:03, 14F
→
03/14 13:03,
3年前
, 15F
03/14 13:03, 15F
→
03/14 13:10,
3年前
, 16F
03/14 13:10, 16F
→
03/14 13:10,
3年前
, 17F
03/14 13:10, 17F
推
03/14 13:10,
3年前
, 18F
03/14 13:10, 18F
推
03/14 13:12,
3年前
, 19F
03/14 13:12, 19F
噓
03/14 13:16,
3年前
, 20F
03/14 13:16, 20F
→
03/14 13:16,
3年前
, 21F
03/14 13:16, 21F
→
03/14 13:16,
3年前
, 22F
03/14 13:16, 22F
推
03/14 13:18,
3年前
, 23F
03/14 13:18, 23F
→
03/14 13:18,
3年前
, 24F
03/14 13:18, 24F
→
03/14 13:20,
3年前
, 25F
03/14 13:20, 25F
→
03/14 13:20,
3年前
, 26F
03/14 13:20, 26F
→
03/14 13:54,
3年前
, 27F
03/14 13:54, 27F
→
03/14 13:55,
3年前
, 28F
03/14 13:55, 28F
→
03/14 13:55,
3年前
, 29F
03/14 13:55, 29F
→
03/14 13:55,
3年前
, 30F
03/14 13:55, 30F
噓
03/14 17:28,
3年前
, 31F
03/14 17:28, 31F
→
03/14 17:28,
3年前
, 32F
03/14 17:28, 32F
推
03/14 18:45,
3年前
, 33F
03/14 18:45, 3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0 之 3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