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即日起紅黃線臨停 民眾檢舉先不罰

看板Gossiping作者 (醬油哥)時間3年前 (2022/03/10 12:56), 3年前編輯推噓7(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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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幫推爆 增加簡訊報案專線能見度 這免費的 限縮檢舉 就讓他們知道平常是誰在幫忙減輕警察負擔 簡訊報案 免費! 免費!! 免費!!! 內容簡明扼要寫出位置 違規種類 請員警來 即可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0911-510-914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0912-095-110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0917-110-880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0911-510-915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0911-510-916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0911-510-917 基隆市警察局 0911-510-918 新竹市警察局 0911-510-919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0911-510-920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0911-510-921 苗栗縣警察局 0911-510-922 彰化縣警察局 0911-510-933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 0911-510-923 雲林縣警察局 0911-510-924 嘉義縣警察局 0911-510-925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0911-510-926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0911-510-927 花蓮縣警察局 0911-510-928 臺東縣警察局 0911-510-929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0911-510-930 金門縣警察局 0911-510-931 連江縣警察局 0911-510-932 這群想限縮檢舉的官員腦袋根本想錯了 交通檢舉本來就沒獎金 大家都是做功德 現在這份功德還附加buff給警員增加負擔 功德無量阿 功德無量 ※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國時報 : 2.記者署名: : 簡立欣 : 3.完整新聞標題: : 即日起紅黃線臨停 民眾檢舉先不罰 : 4.完整新聞內文: : 為防止「檢舉魔人」,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明定 : 察機關得不再受理紅黃線臨停檢舉,但因行政院遲未公布施行日,有機車騎士在法律三 : 通過後,仍因臨停紅線穿雨衣遭檢舉挨罰。交通部昨日緊急回應表示,雖然該條例將擬 : 4月30日施行,但在4月30日前,不僅前述的穿雨衣個案,修正案中提及的46項違規項目 : 包括未戴安全帽、轉彎及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等類似個案,都可免予舉發。 : 根據統計,2018年至2020年遭檢舉最多的前5名依序是:違規停車、轉彎及變換車道未 使 : 用方向燈、闖紅燈、跨越雙白線行駛,以及紅燈時占用機車停等區。 : 交通部官員表示,立法院去年12月7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修正案 : 正面表列民眾可檢舉的46項交通違規項目,在修例實施之後,警察機關即不再受理民眾 : 舉,包括:未戴安全帽、點燃香菸駕駛、手持行動電話駕駛、違規超車、闖紅燈及駕車 : 駛人行道等。 : 另檢舉同1輛汽車的同1違規行為,若違規時間相隔未逾6分鐘及行駛未經1個路口以上, : 舉發1次為限,違規行為終了日起逾7日不予舉發,但原本民眾最常檢舉的紅黃線違停, : 在名單內。 : 不過,由於配套子法尚未修正完畢,母法遲未上路,有機車騎士投訴指出,他今年2月 : 為急著穿雨衣,所以就將車靠邊停,怎料卻被他人拍照舉發。交通部昨日回應表示,該 : 為雖違反現行規定,但是出於不得已的行為,交警可勸導並免予舉發,交通部並說,未 : 如有類似案件,也會協調執法單位「妥為審酌」,勸導但不罰。 : 至於母法為何遲未上路?交通部說明,因為還要配套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 : 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等二子法,4月17日預告期 滿 : 後,將會銜內政部陳報行政院核定,建議4月30日施行。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20309000469-260114?chdtv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 ,?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9.1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46888192.A.389.html

03/10 12:57, 3年前 , 1F
崩潰囉
03/10 12:57, 1F

03/10 12:59, 3年前 , 2F
推~也推110視訊報案APP
03/10 12:59, 2F

03/10 13:06, 3年前 , 3F
所以違停用這個報案,警察一定得到場嗎
03/10 13:06, 3F
視同110

03/10 13:08, 3年前 , 4F
「報案」都得到場,沒到能再告瀆職
03/10 13:08, 4F
AGIknight: 智障喔 這樣搞以後電話報案不受理違停 60.248.143.146 03/10 13:12

03/10 13:12, 3年前 , 5F
你現在打到死警察過來違停的也走了
03/10 13:12, 5F

03/10 13:13, 3年前 , 6F
很早之前就說過再惡意檢舉遲早會被修掉
03/10 13:13, 6F
請問什麼是惡意檢舉? 違停在影響到人的地方 請警察到現場依照專業判斷處理不行?

03/10 13:13, 3年前 , 7F
走了又怎樣?幹它媽的鴿子自己嫌檢舉
03/10 13:13, 7F

03/10 13:13, 3年前 , 8F
煩,跑去找人渣立委們改條文
03/10 13:13, 8F

03/10 13:14, 3年前 , 9F
現在被搞活該
03/10 13:14, 9F

03/10 13:14, 3年前 , 10F
現在民眾風向已成再繼續鬧啊
03/10 13:14, 10F

03/10 13:15, 3年前 , 11F
你搞不清楚誰受害? 我已經跟你提醒再搞
03/10 13:15, 11F

03/10 13:15, 3年前 , 12F
下去以後電話報案不受理違停
03/10 13:15, 12F
請問什麼都不做有比較好? 不要失敗主義 感恩感恩

03/10 13:16, 3年前 , 13F
我管它們去死,自己份內工作想擺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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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3:16, 3年前 , 14F
做,能輕鬆卻還想更輕鬆,那就是照原
03/10 13:16, 14F

03/10 13:16, 3年前 , 15F
始流程來
03/10 13:16, 15F

03/10 13:17, 3年前 , 16F
失敗主義哩 你這種鼓吹騷擾的我看就是
03/10 13:17, 16F

03/10 13:17, 3年前 , 17F
平常再惡意檢舉的才會這麼憤
03/10 13:17, 17F

03/10 13:18, 3年前 , 18F
還問我甚麼是惡意檢舉
03/10 13:18, 18F
你是不是喜歡惡意違規呀? 哈哈 ※ 編輯: soy5566 (111.240.19.142 臺灣), 03/10/2022 13:19:33

03/10 14:20, 3年前 , 19F
你這樣粗暴言論 違規聖人 很不高興
03/10 14:20, 19F

03/10 14:30, 3年前 , 20F
我上個月才實名檢舉簡訊報案四十分鐘
03/10 14:30, 20F

03/10 14:30, 3年前 , 21F
不到場 嘻嘻
03/10 14:30, 21F

03/10 15:31, 3年前 , 22F
試試 這個 police-remoter.netlify.app
03/10 15:31, 22F

03/10 15:39, 3年前 , 23F
電話已截圖,感恩
03/10 15:39, 23F

03/10 20:59, 3年前 , 24F
03/10 20:59,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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