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雄教師站導護遭撞 學校公布捐款專戶盼各界送暖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火鍋人)時間4年前 (2022/01/06 20:39), 編輯推噓1(213)
留言6則, 4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6/6 (看更多)
※ 引述《hydrasmith31 ()》之銘言: : 教師指揮交通基本上違法的 : 一旦發生擦撞事件 : 案件到了法院都是老師違法指揮要吞刑責 : 基本上國中生小學生又不是白痴 : 弄得他們不會過馬路一樣 : 走遠一點就有天橋了 : 偏偏一定要大張旗鼓 : 一堆老師吹哨子弄紅布旗 : 大張旗鼓弄個正門口穿越口 : 造成社區行車危險 居民不便 : 唯一的用處就只有 : 校長在特定的時刻登場 : 對權貴家長揮揮手 : 他媽的就是為了這個而已 每年害了多少教師 : 教師輪值交通導護 學生在教室出事 請問法院如何判決 : 答案是該教師負法律責任 考績乙等 : 教師輪值交通導護 遇到車輛肇事 請問法院如何判決 : 答案是教師沒有交通指揮權 是違法指揮 要負法律責任 考績乙等 : 媽的就是為了滿足上面的虛榮心弄得交通導護 : 國中小校長拍一下本校交通導護陣容 : 上傳群組 : 互相比較 : 根本沒屁用啊 : 擾民 第 7-2 條 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 五、違規停車或搶越行人穿越道,經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簽證檢舉。 第 82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十一、交通勤務之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交通稽查任務及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以外之人員,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 爭取十幾年 就只有爭取的這兩條 不能說交通導護沒有任何合法的權力 但真的很薄弱 -- Sent from PTTopia -- 每個人的人生旅途都不同 別人的意義和價值觀 只是你的旅行指南 沒有旅行指南 不代表你失去欣賞美麗風景的能力和權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56.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41472783.A.F31.html

01/06 20:40, 4年前 , 1F
酒喝了誰還管你交通規則? 第一天出社會喔
01/06 20:40, 1F

01/06 20:42, 4年前 , 2F
導護是校長露臉,跟家裡委員打招呼,作秀的
01/06 20:42, 2F

01/06 20:42, 4年前 , 3F
舞台
01/06 20:42, 3F

01/06 21:09, 4年前 , 4F
推推
01/06 21:09, 4F

01/06 21:17, 4年前 , 5F
這不是我爭取的,這一點要講清楚免得
01/06 21:17, 5F

01/06 21:17, 4年前 , 6F
有人誤會
01/06 21:17, 6F
文章代碼(AID): #1XrkCFyn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XrkCFyn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