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不給錢就不算商演囉
說真的 如果瑞莎給小孩錢 那麼就算僱用了
大家可以去查查 瑞莎有沒有幫小孩保勞健保?
我猜想沒有保的機率很大
因為瑞莎跟小孩的關係不太可能是承攬制
所以只要檢舉瑞莎違反勞建保 拿檢舉獎金的機率很大
以下是檢舉電話
https://www.bli.gov.tw/0018662.html
※ 引述《Pittsburgh (Pittsburgh)》之銘言:
: 瑞莎應該一毛錢都不給她們才對
: 給了錢反而變成僱用童工年齡以下的小孩
: 延伸出更多勞資權利義務問題
: 根據不給錢就不算嫖
: 瑞莎484不給錢反而更好
: 而且給也給太多了
: 不僅超出基本時薪百倍
: 就連年薪三百萬的台積電員工
: 換算日薪也差不多就這價位
: 何況她們演出不到半天
: 所以瑞莎484根本就不該給錢
: 給了錢反而落人口實惹一身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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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88.2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40716231.A.03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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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對尾牙主持人 相當於 商演業主對瑞星 這算承攬 所以不需勞健保
但瑞星對底下的童工 有金錢往來 那就是勞資雙方了 按法律僱主是要有提供勞健保的
因為小孩有提供勞務與收受金錢的實質動作
如果瑞星沒有幫小孩保的話 大家去檢舉是可以拿獎金的
※ 編輯: giorno78 (112.104.88.218 臺灣), 12/29/2021 02: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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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為演唱會的主辦單立與你朋友舞者是承攬制
但瑞星的童工 跟 瑞星之間 可不是承攬制喔
商演的業主 跟 瑞星之間 才是承攬制
反正檢舉看看就知道了
※ 編輯: giorno78 (112.104.88.218 臺灣), 12/29/2021 02: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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