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願向高嘉瑜跪地道歉」林秉樞收押21天首提訊
※ 引述《ptt987654321 (大谷躺平)》之銘言:
: 奇怪惹
: 沒查金流
: 只辦家暴
: 那
: 為啥要羈押?
: 家暴有需要羈押的???
: 大家不覺得奇怪嗎
: 家暴幹啥羈押
: 但實際上確實被羈押了
: 卻不查金流
: 我實在搞不懂
不查金流合理啊
誰進行家暴案加害人調查會去查他的金流?
有傳說他當網軍維生
網軍或公關公司也都是正當職業啊
有甚麼好查金流的?
除非今天是有人聘僱或委託林對高立委有目的性的接觸與暴力脅迫
譬如中國政府進行的諜報行為
那查金流才有道理啊
從上次的大阪外交官案
到現在的立委被家暴案
都告訴我們一件事情
現在當網軍很賺
適法性很高
幾乎沒有甚麼法律風險
好網軍不當嗎?
如果要查金流
最好先立一個法
譬如網軍/公關公司資訊公開法
要求網路上的有利益交換的宣傳行為
都必須要揭露雇主名稱
現在政府單位做政令宣導已經有法條管控
但政黨並沒有
公關公司也沒有
或者會有人頭問題
但只要有標註XX公關公司,或某某人
閱聽大眾就可以立刻知道這則消息
是一個廣告
對於消息的辨別上我相信會很有幫助
且同時可以讓一些沒有標註的廣告
有法源依據的去調查金流
或許可以看到所謂的某某人
根本就是某黨
甚或是中國政府
何樂不為?
不過壞處就是
也許政府會利用這條法令查論壇反政府路人的水表
順便追稅就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05.1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40319633.A.6E1.html
推
12/24 12:21,
2年前
, 1F
12/24 12:21, 1F
推
12/24 12:25,
2年前
, 2F
12/24 12:25, 2F
→
12/24 12:26,
2年前
, 3F
12/24 12:26, 3F
→
12/24 12:27,
2年前
, 4F
12/24 12:27, 4F
噓
12/24 12:46,
2年前
, 5F
12/24 12:46, 5F
→
12/24 12:46,
2年前
, 6F
12/24 12:46, 6F
噓
12/24 14:03,
2年前
, 7F
12/24 14:03, 7F
→
12/24 14:03,
2年前
, 8F
12/24 14:03, 8F
→
12/24 14:11,
2年前
, 9F
12/24 14:11, 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