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嚴查誰縱容網軍 柯文哲發起一人一信寄到行政院、NCC
網軍犯什麼法?
一開始我們笑中共的五毛,說收了錢辦事
後來有人不收錢也肯辦事,就說自帶五毛
若用言論自由來看,我想說什麼是我的自由,犯什麼法?
至於帶風向,那不要把廣告業也辦一辦?
凡是收錢有對價關係幫忙說好話的
公司的業務要不要辦一辦?
政論節目要不要辦一辦?
何況黨禁報禁也都開放了
終究對價關係買了你的嘴,也只是一種廣告費和廣告而已
要說不實,就辦毀謗
要不然從我當兵時就在看的莒光日
也沒人把它給辦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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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74.10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8628366.A.97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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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有法條就能辦;不然只是合法廣告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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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光日是用公家的錢啊
應該是進國會,審過就能用吧!
不是說只要用政府錢打廣告就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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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 PTT 那個頭殻壞掉
他可以行文站方一個個抓
站方也有站規,什麼 multi-id 等等都有在管
可是 ptt 當初也造就了光輝的十字架,也造就了佔據立法院
民進黨能選上,ptt 也功不可沒
ptt 就是一個修羅道場
想招之即來揮之即去,我看是引火上身
※ 編輯: HuangJC (49.217.174.102 臺灣), 12/04/2021 22: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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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行文來查
別忘了道安檢舉也只能七天
ptt 如果保留七天的 log 也很仁至義盡了
已經比照公家機關
※ 編輯: HuangJC (49.217.174.102 臺灣), 12/04/2021 22:40:48
如果關了 PTT, 所有 PTT 行為就會轉到臉書去
再來我們看臉書要怎麼管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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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不過審,而不是花公家的錢就不行
所謂的攻擊政敵就不行,那把外國區分為友好敵對
攻擊美國,友好美國(還有日本,聯合國,任何一個替台灣說好話的國家)
是行還是不行?
別以為這條線很好劃
要定下規矩可以,就立法。
※ 編輯: HuangJC (49.217.174.102 臺灣), 12/04/2021 22:50:34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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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中莒光日也曾不斷說台獨是唯一死路啊
一進營區還有漫畫,說明台灣為什麼不適合民族自決
而且你這樣噓我,好像是我要去跟法官說?
我沒入黨,沒收任何人錢,我講我的意見
我是不用去跟法官說什麼的。
※ 編輯: HuangJC (49.217.174.102 臺灣), 12/04/2021 22: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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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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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都有誇大成份,但要說成造謠,就可以告對方
是應該去告,而不是把所有廣告業都給禁了
不好吃的餐廳說好吃,我也覺得是造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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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我同學詐騙,我敗訴
我並不是沒在詐騙上吃過虧
但如果無法舉證,就是這樣
別只用你的喜好去看,看不順眼就去告
《ID暱稱》susanmm (無言) 《經濟狀況》清寒
《登入次數》1548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7 篇 (退:0)
你的成本比我還低好嘛,真好意思講
《ID暱稱》HuangJC (吹笛牧童) 《經濟狀況》小富 ($492588)
《登入次數》5875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3530 篇 (退:0)
※ 編輯: HuangJC (49.217.174.102 臺灣), 12/04/2021 23:04:24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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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社會本來就要忍受一些不便,不是只以私人喜好
你噓我噓成這樣,我還要維護你的權力
※ 編輯: HuangJC (49.217.174.102 臺灣), 12/04/2021 23: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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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不錯,也算有個標準..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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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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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不是這樣的
比如聘為助理,國策顧問
帳目上不會叫做網軍
如果你說不得在網路上發表言論
那麼在有網路之前就絕沒網軍,但不會有人有爭議嗎?
比如發表在什麼時報上的政論呢?
我意思是:這樣的行為早就有了,讓你能明白標示出來,不過是因為出現在網路上
很早以前我就看不懂一些行為為什麼被批評
它通常伴隨著一件讓你很不愉快的事
然後就可以評為負面
但哪天換個角度,你支持的人也做時
你會發現這批評要轉彎
關鍵總不能在顏色吧!不能是你做不行我做可以
讓人不愉快的事應該分好幾個層次
其實馬上可以說的是'我不喜歡'
你對任何事有你的好惡,是可以尊重的
再下一階段,是說"這不符合道德"
只要可以說服大家,講出個理來,批評不符合道德是可以的
再下一階段,是說"這違法"
這時就必需有確定法條出來
如果說不出什麼來,那就停在道德批評而已
比如新竹曾被說是幸福城市,結果是新竹市政府花錢請雜誌做報導
也就是大內宣啦;可以嗎?
可以還是不可以,麻煩都去找律師,一條條具文啦
※ 編輯: HuangJC (49.217.174.102 臺灣), 12/05/2021 02: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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