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車上有球棒警將註記 劉仕傑曝2擔憂:棒球迷隨身帶球棒很合理吧

看板Gossiping作者 (八卦版浪人47之28)時間4年前 (2021/11/22 19:48), 4年前編輯推噓10(1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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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sukiji (大司壽)》之銘言: : 1.媒體來源:ETtoday : 2.記者署名:趙蔡州 : 3.完整新聞標題:車上有球棒警將註記 劉仕傑曝2擔憂:棒球迷隨身帶球棒很合理吧 : 4.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 近期治安事件頻傳,內政部長徐國勇22日表示,未來警方在民眾車上發現球棒,將予以相 : 關註記,後續若涉及傷害等刑案,資料將供給檢方聲押、起訴及法院量刑之參考。對此, : 曾任外交官的時代力量國際部主任劉仕傑認為,他經常帶孩子去打棒球,後車廂都會放球 : 棒,「很擔心我會因為這樣被註記」。 : 劉仕傑22日晚間在臉書表示,雖然政府硬起來對抗組織犯罪是好事,但是「發現車上置有 : 球棒者,警方將予以做相關註記」,讓他擔心是否會有執行層面的問題。 : 他指出,由於自己喜歡去棒球打擊場,享受揮棒的快感,如果情況可以的話,都會帶球棒 : 跟打擊手套,「那如果是喜歡棒球的朋友在去球場或打擊場的途中,因為自備球棒而被臨 : 檢,這樣會被註記嗎?」 : 他也常帶小孩去打棒球,因此後車廂常會放著球棒,「很擔心我會因為這樣被註記」、「 : 警方以後臨檢時該如何認定黑道,可能很頭痛了」、「身為一個棒球迷,隨身帶著球棒也 : 是很合理的吧」。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reurl.cc/Zjde3M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不是阿 警察要怎麼搜索民眾車內有無球棒? 民眾車內屬於私人空間 要搜索是要開搜索票的 現在是打算用這種方式直接讓中華民國警察可以合理但不合法的搜索民眾車內? 內政部長一句話就可以繞過法律? 中華民國到底是法治國家還是警察國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137.220.79 (澳大利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7581702.A.0B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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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法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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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9:49, 4年前 , 2F
具有法西斯特色的民主自由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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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9:49, 4年前 , 3F
道路是公共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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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不要聽聽看你自己在說什麼? 道路是公共區域 民眾車內是私人領域 你現在是打算解讀成只要開車在路上就是公共區域? 那你要不要乾脆說房子四周都是馬路 馬路是公共區域 所以房子內也算是公共區域 ※ 編輯: DCSHK (14.137.220.79 澳大利亞), 11/22/2021 19:51:33

11/22 19:51, 4年前 , 4F
所以帶刀帶槍都不能搜嗎?貢三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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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警察已經確認該車上已經有帶刀帶槍屬於合理懷疑可以搜索 但是如果沒有"合理懷疑"這個前提 你違法搜索私人空間就屬於違法行為 就算真的搜到刀槍也基於毒樹果理論無效 法律是拿來保護好人的 你不能因為不到1%的壞人去侵害好人的權益 不合比例原則也不合法 ※ 編輯: DCSHK (14.137.220.79 澳大利亞), 11/22/2021 19:53:50

11/22 19:52, 4年前 , 5F
房地是私人財產不是公共區域,如果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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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9:52, 4年前 , 6F
司法改革變成警察治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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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9:52, 4年前 , 7F
馬路上可以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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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9:53, 4年前 , 8F
最好警察可以任意臨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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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研究警察職權法 發現很好笑的一點 警察不能夠隨意臨檢民眾 但是如果民眾拒絕臨檢屬於"行跡可疑" 所以這時候不配合臨檢會被扣留 根據毒樹果理論 警察的行為不合法在先 所謂的居絕臨檢所以"行跡可疑"就不成立 但是大家都便宜行事 官官相護變成警察隨意臨檢也不會出事 ※ 編輯: DCSHK (14.137.220.79 澳大利亞), 11/22/2021 19:57:20

11/22 19:55, 4年前 , 9F
塔綠班是就是極權統治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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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9:58, 4年前 , 10F
加重犯罪刑責的期刑跟罰金比較實際。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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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用拐杖、高爾夫桿打人也要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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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9:59, 4年前 , 12F
給四樓 帶刀帶槍也不能搜沒錯啊 沒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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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票或是沒有可疑行徑都不能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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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台灣鴿子蠢到要他掰個搜查理由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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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不出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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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00, 4年前 , 16F
要有具體可疑事證才能不用搜索票盤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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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到掰不出具體說法 怪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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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02, 4年前 , 18F
同意不要搜,但有行車糾紛拿球棒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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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又在靠北沒有作為,真是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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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掰不出來也合理啦 因為這種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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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03, 4年前 , 21F
的警察不會被體制淘汰 看看中壢壓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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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03, 4年前 , 22F
老師的那個警察也是安全下莊了 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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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03, 4年前 , 23F
要靠警察辦案的怎麼可能會起訴 利害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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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03, 4年前 , 24F
係一致的道理小學生都懂 就只有政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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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03, 4年前 , 25F
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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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09, 4年前 , 26F
不給搜跟警察無作為有什麼關聯嗎 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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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09, 4年前 , 27F
這麼滑坡好不好 依法執法就是你警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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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09, 4年前 , 28F
工作內容 連工作都做不好 就別來靠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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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09, 4年前 , 29F
靠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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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11, 4年前 , 30F
研究警察職權法,自誇自己家人跟警察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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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11, 4年前 , 31F
熟,能吃虐童案的人在說研究警察職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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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12, 4年前 , 32F
樓上有掛 我想聽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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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只是我過去發的文而已啊,我倒是不知道他在說什麼能吃虐童案 論點講不贏開始找東西來戰而已啦 沒用的咖小 ※ 編輯: DCSHK (14.137.220.79 澳大利亞), 11/22/2021 20:15:25

11/22 20:15, 4年前 , 33F
你要是真那麼注重法律,就不會把你表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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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15, 4年前 , 34F
打自己小孩,還恐嚇小孩說報警沒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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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 你連恐嚇的要件都不知道 只會用自己的想像說話啊? ※ 編輯: DCSHK (14.137.220.79 澳大利亞), 11/22/2021 20:16:24
還有 36 則推文
還有 19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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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也有很多雙重標準,小孩做叫賤,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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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39, 4年前 , 72F
自己做叫有趣好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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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要抹新的泥巴了嗎? ※ 編輯: DCSHK (14.137.220.79 澳大利亞), 11/22/2021 20:39:37

11/22 20:39, 4年前 , 73F
你自己描述情況的話,照你這麼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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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40, 4年前 , 74F
很多較難有物證的案子,也是隔空判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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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扯了這麼久 你根本不知道定罪的要件是什麼嘛 不管是家暴還是搜車 一切都是"你認為"為依據 你看起來有問題,那就有問題 你看起來是家暴,那就是家暴 至於有沒有問題有沒有家暴 不好意思,被告要拿出證據證明自己沒有 呵 ※ 編輯: DCSHK (14.137.220.79 澳大利亞), 11/22/2021 20:42:59

11/22 20:41, 4年前 , 75F
抹泥巴?不是啦,我只是好奇,你說你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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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41, 4年前 , 76F
子嘴賤問人自慰,但你卻轉文到gay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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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42, 4年前 , 77F
問政治人物的做愛姿勢,是什麼樣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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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43, 4年前 , 78F
標準,我很好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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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44, 4年前 , 79F
從你描述的情況看來,我認為那是家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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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認為不一定就成立,法律上要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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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45, 4年前 , 8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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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45, 4年前 , 82F
認定.但今天的問題是警察能自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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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46, 4年前 , 84F
或僅聽其熟悉友人的話語就不受理案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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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46, 4年前 , 85F
不行的話,那說你誇耀能吃案有什麼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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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所以你連法定代理人這個詞都不知道? ※ 編輯: DCSHK (14.137.220.79 澳大利亞), 11/22/2021 20:48:39

11/22 20:54, 4年前 , 86F
刑事告訴不用法定代理人也能提告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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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要先是刑事告訴 ※ 編輯: DCSHK (14.137.220.79 澳大利亞), 11/22/2021 20:55:20

11/22 20:54, 4年前 , 87F
而且是法定代理人得代為提告,不是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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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法定代理人才能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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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所以打電話報警屬於刑事案件 因為你隔空認為是家暴所以這就是吃案 你的邏輯是這樣沒錯吧? ※ 編輯: DCSHK (14.137.220.79 澳大利亞), 11/22/2021 20:56:23

11/22 21:02, 4年前 , 89F
某推文專業示範了講A回B大法的奧妙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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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1:03, 4年前 , 90F
東拉西扯講一堆其他的事,就沒人關心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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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1:03, 4年前 , 91F
來文章講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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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1:08, 4年前 , 92F
乾脆學美國買槍除了登記外還要過段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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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1:08, 4年前 , 93F
間才能拿回家好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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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1:25, 4年前 , 94F
自己去看看兒少法53條,你只回答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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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1:25, 4年前 , 95F
那跟你阿公的警察,有沒有通知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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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1:25, 4年前 , 96F
從你之前說的,聽你阿公說說就回去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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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1:26, 4年前 , 97F
情況看來,應該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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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1:31, 4年前 , 98F
看來你在研究警察職權法之前,該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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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1:31, 4年前 , 99F
兒少法,免得其實違法的行為也認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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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 我這篇文好像是在說警察行為的問題 偏偏就有人要跳針轉到我該去研究兒少法 我是覺得啦 你跳針跳了這麼久 就是沒辦法反駁我的文 只是你看了很不爽只好找別的點來打泥巴仗

11/22 22:25, 4年前 , 100F
哇!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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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3:18, 4年前 , 101F
網路真是提供大家發洩嘴砲的地方 有夠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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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3:57, 4年前 , 102F
看到有個跳真的只能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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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0:29, 4年前 , 103F
台灣是警察國家啊 以前是 現在更是
11/23 00:29, 103F
※ 編輯: DCSHK (14.137.220.79 澳大利亞), 11/23/2021 04:26:25
文章代碼(AID): #1XcuE62r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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