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關於勾惡的新影片

看板Gossiping作者 (楊 威利)時間2年前 (2021/11/05 19:13), 2年前編輯推噓65(8419168)
留言271則, 100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 引述《leeoon》之銘言: : 作者: leeoon (里昂)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Re: [問卦] 關於勾惡的新影片 : 時間: Fri Nov 5 11:34:38 2021 : 本來發了一篇問卦想請教一下法律程序的合理性, : 以及最重要的__[言論自由有沒有受到侵害], : 結果下面推文滿滿的在討論塔綠斑/藍白畜/或是頻道的中二程度... : 就讓小弟稍微將一些資訊進一步的整理: 本來不關我的事 我也很懶得去檢舉你刪除我推文 畢竟當事人有疑慮 應該是屏東地檢署跟調查局要負責澄清的 可是你原文把我推文整個刪除還不夠 又寫一篇想再帶風向 逼我要去看這影片 多寫一篇來打你跟勾惡的臉 先說結論 勾惡的新影片裡面幾個質疑點完全就是騙點閱 把正常到不行的刑事訴訟程序 講得好像只有他員工一個人被特別處理 1 指控調查局約談不符程序 法律上 依刑訴法71-1 司法警察辦案可以用通知書代替傳票 他影片的文字對話 裡面居然還在講傳票沒遞交 哪個大律師這樣教的? 實務上遇到很皮的嫌疑人 不收通知書或寄不到就是用電話通知或面告 沒有甚麼不符程序 種花民國辦案哪個不是這樣 勾惡好意思說他在地檢署工作過? 2 指控疫情期間不開庭還叫他去開庭 三級警戒期間是原則不開庭 例外還是要開 就看案件性質能不能延期 哪有甚麼疫情期間不偵辦任何案件 不然大家可以想想 難道三級警戒 殺人就不開羈押庭? 可笑嘛 阿她這個案件就是觸犯塔綠斑通過的"特別條例"阿 你說開還是不開? 3 指控說不去就發通緝 如果調查局素質有差到像勾惡的員工這樣 那調查局就不會一堆人考不上 刑訴84條 通緝需要被告藏匿或逃亡 調查官一打電話他都會接起來報位置了 是逃亡跟藏匿個屁阿? 調查官跟他講的 一定是你人不到就報拘提 因為已經合法通知了 依刑訴75條 認為犯嫌無正當理由不到 就報檢察官核拘票 如果要抗辯不能跨縣市移動 是我的話會打到地檢署書記官那邊去問看看 後面這員工說找律師去靠北的時候 調查局不就已經講了 是你自己亂講亂轉述 還要指控調查局 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4 開偵查庭部分 瞎掰檢察官違反無罪推定 未盡舉證責任 媽阿快笑死 檢察官不正就傳你來查 不然怎麼去舉證阿 你講的資訊是不是真的 不是案件的重點 重點是你有沒有盡合理的查證義務 檢方就是要釐清這點 開始一下說給緩起訴一下說已認罪協商 後面8/05 地檢署書記官在電話中都解釋得很清楚 就是該管檢察官要給他緩起訴 問題是花蓮高分檢 檢察長覺得不適當 所以處分送上去被駁回 根本沒生效 並不是像他宣稱的必須違反緩起訴的條件 才會被駁回 違反緩起訴的條件 是會被"撤銷" 那是處分生效以後的事 到底是哪個大律師這樣教他的? 還檢察官退下來的咧 後面法院的女書記官講得更清楚 (然後聲音語氣好溫柔喔) 因為簡易判決書面審理就一定要判有罪 法官想開庭就可以轉換程序 就暗示法院不想判有罪阿 大律師出現質疑第三次了 懶得吐槽 我覺得這邊書記官電話裡面一定是憋笑 覺得你不想開庭是要認罪嘛? 重點是你有沒有盡合理的查證義務 檢方就是要釐清這點 開始一下說給緩起訴一下說已認罪協商 後面8/05 地檢署書記官在電話中都解釋得很清楚 就是該管檢察官要給他緩起訴 問題是花蓮高分檢 檢察長覺得不適當 所以處分送上去被駁回 根本沒生效 並不是像他宣稱的必須違反緩起訴的條件 才會被駁回 違反緩起訴的條件 是會被"撤銷" 那是處分生效以後的事 到底是哪個大律師這樣教他的? 還檢察官退下來的咧 後面法院的女書記官講得更清楚 (然後聲音語氣好溫柔喔) 因為簡易判決書面審理就一定要判有罪 法官想開庭就可以轉換程序 就暗示法院不想判有罪阿 大律師出現質疑第三次了 懶得吐槽 我覺得這邊書記官電話裡面一定是憋笑 覺得你不想開庭是要認罪嘛? 重點是你有沒有盡合理的查證義務 檢方就是要釐清這點 開始一下說給緩起訴一下說已認罪協商 後面8/05 地檢署書記官在電話中都解釋得很清楚 就是該管檢察官要給他緩起訴 問題是花蓮高分檢 檢察長覺得不適當 所以處分送上去被駁回 根本沒生效 並不是像他宣稱的必須違反緩起訴的條件 才會被駁回 違反緩起訴的條件 是會被"撤銷" 那是處分生效以後的事 到底是哪個大律師這樣教他的? 還檢察官退下來的咧 後面法院的女書記官講得更清楚 (然後聲音語氣好溫柔喔) 因為簡易判決書面審理就一定要判有罪 法官想開庭就可以轉換程序 就暗示法院不想判有罪阿 大律師出現質疑第三次了 懶得吐槽 我覺得這邊書記官電話裡面一定是憋笑 覺得你不想開庭是要認罪嘛? PS其實從頭到尾檢方都沒有開啟"認罪協商"程序 結果影片一直反覆出現 昏倒 5 影片最後居然開始賣衣服 靠 到底看勾惡的客群是那些人啊 : 1.關於鄉民散步的新冠肺炎訊息是否為假消息 : 這個也是整件事情的原因, : 依據5/26開庭,5/27早上媒體立刻發布的訊息看來: : 檢察官認為鄉民散步資訊[5/17確診人數為490人,與指揮中心 : 公布人數335人不符>>>散布不實資訊] : 究竟5/17確診人數為多少呢??? : https://imgur.com/a/fgsvg0M : 依據5/24(5/17隔週)指揮中心記者會公布, : 上週校正人數新增256人, : 而分布在5/17當日的確診人數為多少呢??? : https://imgur.com/a/rtfAo8w : 今日上午查詢指揮中心公布資料, : 5/17累計確診人數已經來到535人! : 也就是大於鄉民公布的490人,鄉民訊息為真! : https://imgur.com/a/kLr0CHn : 結論:假使某人在某個時間點掌握的資訊大於指揮中心願意公布 = 造謠??!?!?! : 2. 檢查官的作業流程是否有瑕疵 : (在下並非法律專業,有請版上法律大神補充) : 司法院公布的刑事程序: : 「無罪推定原則」是國際公認的刑事訴訟基本原則, :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1項規定: :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 即揭示此一原則。因此,被告雖然經 : 檢察官提起公訴,但如果沒有經過法院審判定罪以前, : 還不能說被告有犯罪,應該要先推 : 定他是無罪的。 : 檢察官對於起訴的犯罪事實負有舉證責任,必須提出充分的證據,來證明 : 被告確有犯罪。 : ^^^^^^^^^^^ : 舉證應該是檢查官的責任吧... : 怎麼可以叫被告自己證明無罪呢, : 鄉民只是轉發了自己認定真實的資訊而已, : 而且法院是否使用被告跟檢察官緩起訴認罪協商的筆錄去定罪,這個也是很扯! : 再者為何不去偵辦源頭(頻道主),而要挑一個鄉民出來偵辦呢??? : 也是很令人不解。 : 今天有人轉發了一個他相信的資訊而要跑法院,明天也有可能是你 : 希望討論的重點不要聚焦在頻道的中二度或者作風上面 : 以上~~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31.154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6083280.A.0BB.html : → michaelwu: 不知道 反正我現在推論什麼都會被當小 114.136.168.81 11/05 11:36 : → michaelwu: 粉紅法盲愛看包青天 114.136.168.81 11/05 11:36 : 噓 hamuguava: 攻敵所必救,打不贏當然就要弄跟他有 111.82.201.170 11/05 11:36 : → michaelwu: 問題是我沒有看過包青天啊 114.136.168.81 11/05 11:36 : → hamuguava: 關的人啊,綠共喊假的? 111.82.201.170 11/05 11:36 : 推 jonathan8032: 塔綠班快點洗留言說業配 111.246.235.182 11/05 11:37 : 推 greg7575: 民進黨說你該死就去領死 39.13.39.243 11/05 11:37 : 噓 BIA: 轉發本來就有責任 哪有啥轉發就沒責任的說法 111.82.189.152 11/05 11:37 : 推 AE86: 程序真的很扯 有開過庭都知道流程大慨怎樣 114.36.179.222 11/05 11:37 : 推 dark0224: 黨想要你有罪就會找理由 111.71.29.80 11/05 11:42 : 推 AE86: 不過法院確實一直都是掌權者的工具 114.36.179.222 11/05 11:43 : → AE86: 幾十年來如此 也不止現在就是 114.36.179.222 11/05 11:43 : → pp0731: 地檢署不一定是對的 這件事很傻眼 220.129.103.51 11/05 11:43 : → phina005: 確診數如果不準要被辦,第一個要辦的就 42.77.216.216 11/05 11:44 : → phina005: 王八千 42.77.216.216 11/05 11:44 : ※ 編輯: leeoon (223.136.157.1 臺灣), 11/05/2021 11:45:06 : 推 POWERSERIES: 轉發最好不會有責任 39.12.33.111 11/05 11:45 : 修個錯字 : 如果轉發訊息為真,還有罪嗎? : → phina005: 檯面上一堆政治人物,不知道造謠疫情相 42.77.216.216 11/05 11:46 : ※ 編輯: leeoon (223.136.157.1 臺灣), 11/05/2021 11:46:36 : → phina005: 關訊息多少次了,標準拿一般人開刀 42.77.216.216 11/05 11:46 : 推 mozozo: 高調 教科書就有寫過奉命不起訴的案例啊 49.216.42.169 11/05 11:48 : 推 ted01234567: 好好笑。轉發有責任那源頭那篇不敢 219.68.69.70 11/05 11:48 : → ted01234567: 辦喔?呵呵。明明就挑一個雖人來殺 219.68.69.70 11/05 11:48 : → ted01234567: 雞儆猴還責任來責任去 219.68.69.70 11/05 11:48 : → zeolas: 你那麼喜歡這個頻道就相信他就好啦 42.76.133.131 11/05 11:48 : 噓 BIA: 轉發為真 那就經過司法裁決啊 自己先認罪再 111.82.189.152 11/05 11:50 : → BIA: 來苦 算啥好漢 八卦板一堆不認罪最後也不起 111.82.189.152 11/05 11:50 : 推 cipc444: 用認罪協商做簡易判決扯在哪 鄉民最愛的 223.137.157.47 11/05 11:50 : → BIA: 訴的才贏了 111.82.189.152 11/05 11:50 : → cipc444: 美國法9成都是認罪協商阿 223.137.157.47 11/05 11:50 : 推 angraer: 轉發有責任 問題是 1.轉發的內容又沒唬爛 122.118.60.28 11/05 11:50 : → angraer: 2.一堆影響力更大的名人明明也符合假消 122.118.60.28 11/05 11:50 : → angraer: 息的標準,但不辦,只辦一個轉發的路人? 122.118.60.28 11/05 11:50 : → cipc444: 媽的自己要認罪 出來再說是被逼被騙 那當 223.137.157.47 11/05 11:52 : → cipc444: 初怎都不找律師?這種當事人見多了 223.137.157.47 11/05 11:52 : → cipc444: 真的有理由早就有律師要出來幫他告官了 223.137.157.47 11/05 11:53 : 噓 leon80148: 來帶風向還是業配的,要不要解釋一下 49.217.186.116 11/05 11:53 : → cipc444: 還輪的到勾二做影片?真的是譁眾取寵 223.137.157.47 11/05 11:53 : → leon80148: 上一篇一堆推文被刪的原因 49.217.186.116 11/05 11:53 : → leon80148: 酸勾惡的推文都不見 49.217.186.116 11/05 11:54 : → cipc444: 跟勾二講的法律內容相比 我寧願相信有鬼 223.137.157.47 11/05 11:54 : → zeolas: 怎麼到現在還有這種「他也闖紅燈怎麼不抓 42.76.133.131 11/05 11:59 : → zeolas: 他」的人存在阿,都快2022了 42.76.133.131 11/05 11:59 : 噓 u7451519: 昨天推文被刪就算了,今天直接把原始文 42.73.116.104 11/05 12:14 : → u7451519: 章整個砍掉,原PO你到底在衝啥鬼 42.73.116.104 11/05 12:15 : → u7451519: 真當這裡是你臉書專版啊 42.73.116.104 11/05 12:15 : 推 tamama000: 管誰講對不對 得罪蔡皇就是先打八十板 114.43.131.156 11/05 12:21 : → k945: 告給老闆看的啦 做業績你懂了嗎? 39.10.5.170 11/05 12:29 : 推 XtrEmeMasTeR: 這又不是在計較別人犯不犯的問題 是 111.255.170.182 11/05 12:40 : → XtrEmeMasTeR: 真正該被辦的沒去辦 弄個不痛不癢的 111.255.170.182 11/05 12:41 : → XtrEmeMasTeR: 到底是有沒有心要辦 還是只是想搞 111.255.170.182 11/05 12:41 : 推 henry8168: 為什麼原文被刪了???? 1.200.59.220 11/05 12:52 : 噓 hamuguava: 反串? 111.82.201.170 11/05 13:44 : 推 RonaldBBS: 不辦勾惡本就有鬼吧,勾惡怎麼可能給 42.74.247.148 11/05 14:13 : → RonaldBBS: 你認罪 42.74.247.148 11/05 14:13 : → RonaldBBS: 這不單純不法平等的問題,辦案羅輯上 42.74.247.148 11/05 14:15 : → RonaldBBS: 本就要查勾惡以確定是否言論不實 42.74.247.148 11/05 14:15 : 推 RonaldBBS: 原文被刪了嗎 42.74.247.148 11/05 14:19 : → Benetnasch: 勾惡懂法律,咬住我無罪這一點,你就 223.140.233.140 11/05 15:44 : → Benetnasch: 要舉證有罪才能判 223.140.233.140 11/05 15:44 : → Benetnasch: 懂不懂什麼叫「認罪協商」?不過這樣 223.140.233.140 11/05 15:45 : → Benetnasch: 勾惡才有題材啊= =這一部大片直接造 223.140.233.140 11/05 15:45 : → Benetnasch: 神了 223.140.233.140 11/05 15:45 : → dontcry1006: 推!特地來看,結果原文被砍了 42.73.217.188 11/05 16: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64.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6110832.A.80F.html

11/05 19:14, 2年前 , 1F
11/05 19:14, 1F

11/05 19:16, 2年前 , 2F
會看勾惡的不都是智障國中生嗎?PTT老
11/05 19:16, 2F

11/05 19:16, 2年前 , 3F
人也看?
11/05 19:16, 3F

11/05 19:16, 2年前 , 4F
重利罪的刑責和併科罰金金額都能講錯了
11/05 19:16, 4F

11/05 19:16, 2年前 , 5F
這種人你相信地檢署出身的哦
11/05 19:16, 5F

11/05 19:17, 2年前 , 6F
就猴子在看的啊,花錢當堂主的就不用說
11/05 19:17, 6F

11/05 19:17, 2年前 , 7F
連法條都能查錯了 你談這些太苛責他了
11/05 19:17, 7F

11/05 19:17, 2年前 , 8F
了,有夠盤
11/05 19:17, 8F

11/05 19:18, 2年前 , 9F
地檢署的工友 清潔工也是地檢署出身的阿
11/05 19:18, 9F
※ 編輯: swgun (1.171.64.97 臺灣), 11/05/2021 19:24:26

11/05 19:19, 2年前 , 10F

11/05 19:19, 2年前 , 11F
跟館粉重疊蠻高的
11/05 19:19, 11F

11/05 19:20, 2年前 , 12F
通知書代替傳票? 請問是哪一條?我只
11/05 19:20, 12F

11/05 19:20, 2年前 , 13F
聽過抗傳則拘 有誰被抗通則拘嗎..?
11/05 19:20, 13F

11/05 19:20, 2年前 , 14F
勾惡幫站出來!! 玄武粉站出來!!
11/05 19:20, 14F

11/05 19:20, 2年前 , 15F
幫主台灣需要你請堅持下去,這種憨粉一
11/05 19:20, 15F

11/05 19:20, 2年前 , 16F
反正八卦也一堆法盲整天亂放炮的 水準
11/05 19:20, 16F

11/05 19:20, 2年前 , 17F
11樓別污辱館粉
11/05 19:20, 17F

11/05 19:20, 2年前 , 18F
差不多一樣爛啦
11/05 19:20, 18F

11/05 19:20, 2年前 , 19F
大堆,網路包裝的小丑
11/05 19:20, 19F

11/05 19:22, 2年前 , 20F
中二幫粉絲出來讚聲 簽到喊簽到
11/05 19:22, 20F

11/05 19:23, 2年前 , 21F
結果這篇底下都在討論勾惡跟粉絲素質
11/05 19:23, 21F

11/05 19:23, 2年前 , 22F
,關於影片內容的只有一點點
11/05 19:23, 22F

11/05 19:25, 2年前 , 23F
可惜那一段通緝的部分沒有錄音檔,真
11/05 19:25, 23F

11/05 19:25, 2年前 , 24F
的敗筆,剩下那些錄音檔是真的
11/05 19:25, 24F

11/05 19:25, 2年前 , 25F
粉粉表示 法條查錯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11/05 19:25, 25F

11/05 19:25, 2年前 , 26F
刑訴71-1條1項 你看半天還沒讀懂意思?
11/05 19:25, 26F
※ 編輯: swgun (1.171.64.97 臺灣), 11/05/2021 19:29:07

11/05 19:28, 2年前 , 27F
頻道經營的像黑道,還有搞幫派遊行的
11/05 19:28, 27F

11/05 19:28, 2年前 , 28F
低級片頭,然後說自己在揭露不公不義
11/05 19:28, 28F

11/05 19:29, 2年前 , 29F
你第一點就錯了
11/05 19:29, 29F

11/05 19:29, 2年前 , 30F
還有一堆人推你文章....
11/05 19:29, 30F

11/05 19:30, 2年前 , 31F
哪裡錯請指正
11/05 19:30, 31F

11/05 19:30, 2年前 , 32F
我相信勾惡真的是地檢署出身的!
11/05 19:30, 32F

11/05 19:37, 2年前 , 33F
怕閱讀障礙的看不懂 要貼三次
11/05 19:37, 33F

11/05 19:37, 2年前 , 34F
傳喚沒效力? 你哪一本參考書教的?
11/05 19:37, 34F

11/05 19:37, 2年前 , 35F
傳票沒到 才能拘票啊
11/05 19:37, 35F

11/05 19:38, 2年前 , 36F
74跟75條去隨便找一個法規資料庫看看叫啥
11/05 19:38, 36F

11/05 19:39, 2年前 , 37F
國中生都看勾惡還有打楓之谷
11/05 19:39, 37F
還有 195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11/06 09:04, 2年前 , 233F
他以前講的就有點腦袋的都推導的出來啊
11/06 09:04, 233F

11/06 09:04, 2年前 , 234F
所以會有一種 對呦 你說的沒錯 的感覺
11/06 09:04, 234F

11/06 09:04, 2年前 , 235F
都不懂是那堆人在捧
11/06 09:04, 235F
※ 編輯: swgun (61.70.224.27 臺灣), 11/06/2021 11:02:57

11/06 11:28, 2年前 , 236F
我先置板凳看他回應
11/06 11:28, 236F

11/06 14:52, 2年前 , 237F
客群就是+9
11/06 14:52, 237F

11/06 15:46, 2年前 , 238F
你板凳可以撤了他進桶被退文還寫信罵我
11/06 15:46, 238F

11/06 17:15, 2年前 , 239F
會看這頻道的不都8+9之流
11/06 17:15, 239F

11/06 18:14, 2年前 , 240F
果然怪怪的,覺得不太可能
11/06 18:14, 240F

11/06 19:57, 2年前 , 241F
推塔綠斑~~
11/06 19:57, 241F

11/06 21:13, 2年前 , 242F
11/06 21:13, 242F

11/06 21:15, 2年前 , 243F
船都撞上冰山還在在意細節 笑死
11/06 21:15, 243F

11/07 19:11, 2年前 , 244F
過一段時間再來看。回文真的怪怪的,
11/07 19:11, 244F

11/07 19:11, 2年前 , 245F
原本影片都不關警察的事情勿亂開戰場
11/07 19:11, 245F

11/07 19:11, 2年前 , 246F
,關鍵字是台東地檢
11/07 19:11, 246F

11/07 19:13, 2年前 , 247F
轉發內容 之後收到的通知,都能申請
11/07 19:13, 247F

11/07 19:13, 2年前 , 248F
異地徵訊,為何台東地檢是這樣遵循行
11/07 19:13, 248F

11/07 19:13, 2年前 , 249F
政程序的嗎?
11/07 19:13, 249F

11/07 19:39, 2年前 , 250F
混淆視聽
11/07 19:39, 250F

11/07 23:18, 2年前 , 251F
好的塔
11/07 23:18, 251F

11/08 11:41, 2年前 , 252F
另外通知書,或傳票 是必要程序吧?
11/08 11:41, 252F

11/08 11:41, 2年前 , 253F
電話通知跟當面告知是當事人不在通訊
11/08 11:41, 253F

11/08 11:41, 2年前 , 254F
地或居住地時的輔助手段?
11/08 11:41, 254F

11/08 11:47, 2年前 , 255F
等法院判決下來,浪費
11/08 11:47, 255F

11/08 11:47, 2年前 , 256F
的時間跟金錢的成本誰
11/08 11:47, 256F

11/08 11:47, 2年前 , 257F
要負責?社維法只是擔
11/08 11:47, 257F

11/08 11:48, 2年前 , 258F
心對岸假消息擾台,有
11/08 11:48, 258F

11/08 11:48, 2年前 , 259F
沒有對岸金援這一點就
11/08 11:48, 259F

11/08 11:48, 2年前 , 260F
很簡單了吧= =笑死
11/08 11:48, 260F

11/08 12:01, 2年前 , 261F
這影片為什麼這個時候才出來?很明顯
11/08 12:01, 261F

11/08 12:01, 2年前 , 262F
也是操作,為了什麼這個本人才知道了
11/08 12:01, 262F

11/08 12:01, 2年前 , 263F
吧,反正繼續看下去,心中為善才不會
11/08 12:01, 263F

11/08 12:01, 2年前 , 264F
有事
11/08 12:01, 264F

11/08 12:24, 2年前 , 265F

11/09 13:41, 2年前 , 266F
可以理解勾惡質疑限制言論自由,但
11/09 13:41, 266F

11/09 13:41, 2年前 , 267F
那影片的法律水準真的不忍卒睹
11/09 13:41, 267F

11/09 15:17, 2年前 , 268F
勾惡會不會下支影片又在說都沒人說得出
11/09 15:17, 268F

11/09 15:17, 2年前 , 269F
來他哪裡說錯,這篇就有說了,不知道他
11/09 15:17, 269F

11/09 15:17, 2年前 , 270F
怎麼回應,還是裝作沒看到。
11/09 15:17, 270F

11/10 11:52, 2年前 , 271F
推 他的粉絲根本一群宗教信徒
11/10 11:52, 271F
文章代碼(AID): #1XXH7mWF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XXH7mWF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