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阿嬤忘付「30元青蔥」被銬進警局 果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時間4年前 (2021/09/30 22:55), 4年前編輯推噓-1(123)
留言6則, 3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6/6 (看更多)
※ 引述《kingyes (小寶)》之銘言: : : 上銬就是sop 到底在靠北三小 : : 台灣刁真的怎麼都有話說耶 可憐哪 : 拿一個2009年過時且不是法律的圖就在那沾沾自喜 : 看一下民國109年(2020年)通過修正的刑事訴訟法第89-1條 : 1.執行拘提、逮捕或解送,得使用戒具。但不得逾必要之程度。 : 2.前項情形,應注意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身體及名譽,避免公然暴露其戒具;認已無繼續 : 使用之必要時,應即解除。 : 3.前二項使用戒具之範圍、方式、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實施辦法,由行政院會同司法 : 院定之。 : 也就是說 在執行拘提、逮捕或解送而使用戒具時,必須符合比例原則 : 再配合警職法20條 : 一個70幾歲的阿嬤 全程配合且已積極想要付款 應該是不會有無傷人之能力與危險 是否 : 需要上銬是很有疑問的 : 至於會不會構成竊盜 就要看他是真忘記還是假忘記 : 如果是真忘記 就沒有竊盜故意及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 只是個民事問題 : 如果是假忘記 那就可能構成竊盜 應該是因為連30都要偷這種行為在鴿子看來就是罪大惡極 去警局砸壞電腦顯示當事人對體制的不滿 所以當然是偷蔥的惡性要大於去警察局砸電腦這種爭大是大非的... 而且啊你要知道所謂公民不服從就是要對體制的反抗啊 今天應該是要表揚讚美這些對體制衝撞的 如果不是他們去衝撞政府 你怎麼會有現在的生活 而且說不定未來人家會當上民代、地方首長 當然要以禮待之 而偷蔥這種對商家造成營業損失的莫以惡小而為之 大概四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144.1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3013758.A.D01.html

09/30 22:56, 4年前 , 1F
對嘛 早知道當黑道就好了
09/30 22:56, 1F

09/30 22:57, 4年前 , 2F
對方堅持報警你不處理看看
09/30 22:57, 2F
可憐啊... 對啊砸警察局電腦一定是鴿子請他們去砸的XDD 也沒有民眾報警 所以警察只能握握手 謝謝你砸電腦可以換新設備

09/30 22:57, 4年前 , 3F
我們也可以處理看看阿 看誰大尾
09/30 22:57, 3F
※ 編輯: kaky (122.121.144.140 臺灣), 09/30/2021 23:03:44

09/30 23:08, 4年前 , 4F
不然你報警警察搓湯圓叫你收手你就收?
09/30 23:08, 4F

09/30 23:10, 4年前 , 5F
如果今天是到警局偷30元的東西就沒這新聞了
09/30 23:10, 5F
可憐啊 根本不知道人家在說什麼 ※ 編輯: kaky (122.121.144.140 臺灣), 09/30/2021 23:13:17

10/01 01:35, 4年前 , 6F
補推
10/01 01:35,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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