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殺牙醫逃死刑還免賠 遺孀:在台灣殺人真划算

看板Gossiping作者 (雲想衣裳花想容)時間2年前 (2021/09/17 21:16), 2年前編輯推噓0(117)
留言9則, 4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16 (看更多)
※ 引述《j1300000 (Justsheep)》之銘言: : 2.免賠 : 不是全部免賠,而是「撫養費」免賠。喪葬費、精神慰撫金總共判賠了657萬。 : 為什麼撫養費免賠,因為民法規定: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一審判賠就被二審法院改判,不然也會被最高法院打臉,請問是要法官無視法律? : 檢討人總是很容易,只要把所有責任都推到法官頭上,出了一口氣高潮了,就不用討論後面的原因了。所以現狀永遠都沒辦法改變,然後下一次又再開罵再高潮一次,不累嗎? 討論什麼。法官真的照法走嗎?還不是自己的標準決定。 別說什麼了,土地法34-1條規定,3分之2的人同意要賣地時,就能把地賣掉 先不提整地什麼的費用,那麼不同意賣的人。要不要負擔代書仲介費? 一樣的情況,有判要的,也有判不用的 連到最高院去時,一樣有兩種見解,有不用負擔的,有要一起負擔的 你媽的是要叫民眾怎麼信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44.1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1884589.A.277.html

09/17 21:18, 2年前 , 1F
所以法律規定要還不要啊
09/17 21:18, 1F
看接你案子的法官怎麼認為了 ※ 編輯: cloud3455 (101.136.44.119 臺灣), 09/17/2021 21:19:33

09/17 21:19, 2年前 , 2F
法盲都是這樣
09/17 21:19, 2F

09/17 21:20, 2年前 , 3F
每個個案都會有差異,就可能造成認知的不同
09/17 21:20, 3F

09/17 21:21, 2年前 , 4F
共有的為什麼多數人不能賣?
09/17 21:21, 4F

09/17 21:21, 2年前 , 5F
大家都有權利,又不是剝削你的財產權
09/17 21:21, 5F

09/17 21:24, 2年前 , 6F
不是呀,你說法官沒照法走,所以法律規
09/17 21:24, 6F

09/17 21:24, 2年前 , 7F
定是要還不要,才能判斷法官有沒有照法
09/17 21:24, 7F

09/17 21:24, 2年前 , 8F
走吧
09/17 21:24, 8F
贊成的法官說按照土地法34-1條成立無因管理,所以要一起負擔 反對的法官說「僅就自己之應有部分而為處分。所以得一併處分他共有人之應有部分,乃源於法律規定, 縱認其性質為法律所賦與之代理權,惟此種『處分權』係基於實體法規定而發生,『訂立 居間契約』與共有土地之『處分』尚屬有別,同意出賣之共有人尚非代理未同意出賣之共 有人與仲介訂立居間契約,未同意居間契約之共有人與仲介間,自不發生何等法律關係。」 所以不用負擔 ※ 編輯: cloud3455 (101.136.44.119 臺灣), 09/17/2021 21:30:03

09/17 21:45, 2年前 ,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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