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殺牙醫逃死刑還免賠 遺孀:在台灣殺人真划算
※ 引述《j1300000 (Justsheep)》之銘言:
: 2.免賠
: 不是全部免賠,而是「撫養費」免賠。喪葬費、精神慰撫金總共判賠了657萬。
: 為什麼撫養費免賠,因為民法規定: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一審判賠就被二審法院改判,不然也會被最高法院打臉,請問是要法官無視法律?
: 檢討人總是很容易,只要把所有責任都推到法官頭上,出了一口氣高潮了,就不用討論後面的原因了。所以現狀永遠都沒辦法改變,然後下一次又再開罵再高潮一次,不累嗎?
討論什麼。法官真的照法走嗎?還不是自己的標準決定。
別說什麼了,土地法34-1條規定,3分之2的人同意要賣地時,就能把地賣掉
先不提整地什麼的費用,那麼不同意賣的人。要不要負擔代書仲介費?
一樣的情況,有判要的,也有判不用的
連到最高院去時,一樣有兩種見解,有不用負擔的,有要一起負擔的
你媽的是要叫民眾怎麼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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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接你案子的法官怎麼認為了
※ 編輯: cloud3455 (101.136.44.119 臺灣), 09/17/2021 21:19:33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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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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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的法官說按照土地法34-1條成立無因管理,所以要一起負擔
反對的法官說「僅就自己之應有部分而為處分。所以得一併處分他共有人之應有部分,乃源於法律規定,
縱認其性質為法律所賦與之代理權,惟此種『處分權』係基於實體法規定而發生,『訂立
居間契約』與共有土地之『處分』尚屬有別,同意出賣之共有人尚非代理未同意出賣之共
有人與仲介訂立居間契約,未同意居間契約之共有人與仲介間,自不發生何等法律關係。」
所以不用負擔
※ 編輯: cloud3455 (101.136.44.119 臺灣), 09/17/2021 21: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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