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新北女失業「領不到紓困」!只因4月有勞保紀錄…戶頭剩800元崩潰

看板Gossiping作者 (亂世狂刀)時間2年前 (2021/07/06 14:1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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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勞基法沒有特別規定,但根據契約自由原則,以及勞委會86台勞資二字第035588號函認 定「勞資雙方依工作特性,在不違背契約誠信原則下,自由約定合理的試用期是允許的」, 也就是勞動部認為,有沒有試用期、試用期多久,都可以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 過去法院曾有判決,承認試用期間可以不必適用《勞基法》的資遣規定,認同雇主在這段期 間有一定的彈性,原則上,只要公司不是故意濫用權力、惡意趕走該位員工,公司及員工雙 方都可以隨時終止契約,不必非得具備上面提到的正式理由,也不用發放資遣費 ----------------------------------------------------- 網路上面很容易找到的東西,網軍要不要叫勞動部長出來說看看 我想大家也很想聽看看政府怎麼說 不過敢去問的網軍,大概明天就失業了 沒存款、背學貸,我看還是不要讓網軍跳樓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83.1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25552041.A.D7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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