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死囚鄭武松「每天如被凌遲」盼伏法:關到死更痛苦!比殺人還殘忍

看板Gossiping作者 (ayumi)時間3年前 (2021/06/25 09:36), 3年前編輯推噓156(1681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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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gi80328 (Maiumi)》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新聞雲 : 2.記者署名: :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死囚鄭武松「每天如被凌遲」盼伏法:關到死更痛苦!比殺人還殘忍 : 4.完整新聞內文: : 多次寫信給法務部求伏法、關押在高雄第二監獄的死囚鄭武松, : 至今仍一心求死,他認為,關在監獄生不如死,每天如被人拿刀 : 凌遲,等待的煎熬過程比伏法更痛苦,為何不趕快執行?對此, : 法務部回應,政策是逐步廢死,除審慎審核待執行死囚,也會要 : 求獄方多加關懷。 : 鄭武松原本是拖車司機,和前妻離婚後一直想復合,2002年11月 : ,他懷疑前妻和工作工廠的工頭曖昧,竟持刀砍死兩人,2005年 : 被判死刑定讞,因當時政策傾向不執行死刑,他至今未伏法。 : 關押的鄭武松這些年來曾多次寫信給法務部,盼執行死刑。他近 : 日投書《聯合報》,認為關在監獄生不如死,每天如被人拿刀凌 : 遲,對他置之不理比殺人更殘忍,關到死比伏法更痛苦。 : 據了解,目前有38名死囚尚未伏法,但有4人在獄中死亡。法務部 : 回應,政策是逐步廢死,除審慎審核待執行死囚,也會要求獄方多 : 加關懷。 其實不講人權不人權的問題 我們就講法治 三十八名死刑犯在判決書上的刑罰是死刑 但我們法務部將他們關在監獄裡面 給他們執行的卻是無假釋無期徒刑 我就問 用判決書上沒有的刑罰對待犯人 符合法治精神嗎? 再講 我國刑法明訂有死刑的刑罰 這是立法院三讀通過,且由總統公告實行之的 而死刑犯的判決書 則是由三審制,且一般經過非常上訴後的最後審判結果 理論上 接著的行政機關執行就對了 哪裡有甚麼單一主官裁量權可以去推翻立法與司法權 偏偏神奇的地方就在於 我們的法務部長 可以自己片面的決定死刑犯哪個該死 哪個不該死 哪個今天死,哪個明天死 雖說 監獄行刑法145條第二款有說 執行死刑之方式、限制、程序及相關事項之規則,由法務部定之 但法務部訂定的規則 能違背刑法的立法精神嗎? 能違背司法判決結果嗎? 想也知道不行 更別說現行也只是拿著沒有規定甚麼時間內必須要簽署死刑令 作為巧門來規避掉死刑的執行 試想 如果今天法務部長簽署死刑令了 沒有法律規定甚麼時間內一定要裝子彈,一定要開槍 獄警就這樣給你卡著不做 或現行規定犯人執行前一定要應依受刑人之意願,安排合適之宗教師 宗教師給你拖時間不來現場 難道死刑這樣不被執行 法務部長不會覺得很奇怪嗎? 獄警不該卡,宗教師不該卡,難道法務部長就該卡,就能卡嗎? 再試想一下 今天有人犯罪被併科罰金兩百萬 然後行政機關說甚麼時候要叫對方繳錢 是他們爽就好 平民百姓幾天內就被催收 高官政客就無限期延後 這樣真的沒有問題嗎? 有人犯罪被判二十年要收監 行政機關說我甚麼時候想要接受犯人是他們爽就好 有些人就可以無限被延後收間時間 這樣沒問題嗎? 同理 按理講死刑就不該出現如此情況 偏偏我國死刑就是如此 行政權大於一切 法務部長一個人決定生死 這恩能算是法治? 過去皇帝在秋決時會勾選死刑犯 沒被勾到,就繼續關 勾到的就砍頭 現在法務部長的行為 跟過去中國封建時代的皇帝秋決勾選制度有甚麼兩樣? 我們自詡民主法治 中國封建遺毒居然繼續存留在台灣行政之中 誰受得了? 也有看到一些律師說 刑事訴訟法並未規定法務部長須於幾日內簽署死刑執行令可知立法者有意使法務部長擁有 是否決定立即批准的裁量權(反觀檢察官及監所即無裁量權,須於批准後三日內完成執行) 刑事訴訟法一樣沒有規定獄警在接到命令之後 幾天內一定要去執行槍決啊 所以獄警也有行政裁量權? 刑事訴訟法沒規定到的人可多了 每個人都可以向法務部長一樣無限卡? 這不是硬凹嗎? 應該是該明確規定如檢察官要在三日內執行 你法律人才可以說有此權力義務 而不是沒詳細規定 你法律人就說有此權力義務吧 這完全是鑽法律漏洞的概念啊 有人或許會說 因為死刑是不可逆的 所以現行制度是多一層檢驗機會 可減少誤判 這我並不否認 但實務上執行 請問法務部對於這三十八個死刑犯 到底哪裡可疑可憫 有無提出具體報告給法院要求重新判決? 沒有 那說多一層驗證不是笑話嗎? 我可以接受讓法務部長最後把關 但該做的配套必須有 你蔡清祥針對此三十八名人犯的案卷進行研究 每隔一定時間內 就提出報告給法院裁定 如果法院認同,就重啟調查與審判 如果不認同,就發回法務部繼續質性判決結果 法務部可以無限次提出 但要求每次提出理由不得與被駁回報告相同 如果法務部在限期內部提出報告 就必須要在幾天之內執行判決結果 如此 才能稱作真正的重新驗證以杜絕誤判 講真的 你找兩個法律系替代役幫部長寫意見書我他媽的都沒意見 問題現在演都不演 那拿所謂最後驗證以防誤判做理由 豈不就是一塊遮羞布 而這塊遮羞布大小僅遮得住法務部長的眼睛而已 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 要廢死 我是幹他媽的不爽但也能接受 但麻煩請該有的配套進行好 先立法 把無假釋無期徒刑搞出來 其次 把法務部長可以無條件無限拖延簽署死刑令的權力 給我明訂在法條之中 法律授權他可以這樣幹 那大家沒話可說 而不是透過鑽法律漏洞 說法務部長這樣合法 還自以為的論定這樣符合立法精神 今天如果無條件無限拖延簽署死刑令叫做符合立法精神 那你他媽的設死刑是幹三小? 法院判死刑是幹三小? 如果有個法務部長給驢踢到 上任就把這三十八個死刑犯給槍斃掉 然後每出現一個該死的王八蛋 一定在當日就簽署死刑令 請問這樣的法務部長,他的行為是不是反而違背立法精神? 所以就算我不講人權 僅僅只討論法治的問題 我們都可以看出現行制度上 法務部長對於死刑的個人權力 已經凌駕在訂定死刑的立法權上 也超過了判決死刑的司法權上 所謂程序不正義,結果就不正義 利用鑽法律漏洞來實現自己對於廢死的理想 請問這樣的行為還能算是正義嗎? 還能算是法治嗎? 跟你爸講說逐步廢死 請問短中長期計畫在哪裡? 非核預計是要2025年完成 請問廢死哩? 與其說是廢死 不如說這樣的行為是戕害台灣民主法治精神的惡行 很簡單就可以修法補洞 卻持續擺爛 這就是廢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12.1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24584974.A.EB5.html

06/25 09:37, 3年前 , 1F
寫太多,偉哉政府和廢死才不甩你
06/25 09:37, 1F

06/25 09:38, 3年前 , 2F
太長 直接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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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9:38, 3年前 , 3F
對耶,判決死刑結果用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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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9:39, 3年前 , 4F
法治包裝的人治阿 隨他們講
06/25 09:39, 4F
明明是鑽法律漏洞 卻還可以自己為是的說這就是當初的立法精神本意 我幹 周星馳電影算死草中 辯倒法官說環首之刑 不是環首死刑 所以有環首就算執行該刑 這也是鑽法律漏洞 但這算是符合當初的立法本意嗎? 想也知道不可能 當初立法,委員也許會願意讓法務部長做最後的檢驗與翻盤 但絕對不可能願意讓行政權可以無條件無限拖延刑罰的執行 偏偏就有法律人可以這樣自以為如此

06/25 09:39, 3年前 , 5F
也有剛犯案沒多久火速審判行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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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9:39, 3年前 , 6F
推一個,雖然贊成廢死但認同你說的。
06/25 09:39, 6F

06/25 09:40, 3年前 , 7F
完全同意
06/25 09:40, 7F

06/25 09:40, 3年前 , 8F
推。法治變成法務部長想治才治,死刑變成關
06/25 09:40, 8F

06/25 09:40, 3年前 , 9F
到死都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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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9:40, 3年前 , 10F
幫你濃縮。法務部不執行死刑瀆職
06/25 09:40, 10F

06/25 09:41, 3年前 , 11F
叭叭叭 質疑政府 1450準備出征
06/25 09:41, 11F

06/25 09:41, 3年前 , 12F
鄭捷草都多高了,結果一堆判死的還在
06/25 09:41, 12F

06/25 09:42, 3年前 , 13F
不要太不滿 你繳多少 有問題為何不早說
06/25 09:42, 13F

06/25 09:42, 3年前 , 14F
留給下一任執行才可以上街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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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9:43, 3年前 , 15F
蔡英文這台女才沒種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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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112.112 臺灣), 06/25/2021 09:47:48

06/25 09:45, 3年前 , 16F
假新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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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9:46, 3年前 , 17F
這是政治籌碼,是提款機,怎能隨便放手
06/25 09:46, 17F

06/25 09:47, 3年前 , 18F
廢死黨有種就立法廢死,別在那邊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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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9:48, 3年前 , 19F
都已經求其生而不可得了,還不槍斃
06/25 09:48, 19F
再就資源來看 很多廢死總喜歡說死刑的成本反而高 想要試圖反駁浪費錢養垃圾的反廢死論點 但為什麼死刑的成本高? 因為是幹他媽的司法成本高啊 一定要經過多次上訴,反覆驗證才能有最後的死刑判決 換言之 也直接降低了誤判的可能性 既然政府都決定要廢死了 我幹他媽的還浪費這麼多司法資源重複驗證銃三小啦? 直接把他當一般自由刑判決一樣搞定啊 信不信 就算加上無假釋無期徒刑的成本 還是會遠低於現在這種畸形死刑的成本 而法官有檢察官等司法人力 也就被相對解放出來可以處理其他案子

06/25 09:48, 3年前 , 20F
這國家狗屁倒灶的事真是多到罄竹難書
06/25 09:48, 20F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112.112 臺灣), 06/25/2021 09:52:07

06/25 09:49, 3年前 , 21F
你都看了司法改革了怎麼會覺得司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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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9:49, 3年前 , 22F
選舉還沒到,支持率還沒觸底
06/25 09:49, 22F

06/25 09:50, 3年前 ,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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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9:50, 3年前 , 24F
法務部長: 我就是法!
06/25 09:50, 24F

06/25 09:52, 3年前 , 25F
就違憲啊 立法權有訂死刑 司法權判死刑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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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9:52, 3年前 , 26F
政權說以上都是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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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9:54, 3年前 , 27F
06/25 09:54, 27F

06/25 09:54, 3年前 , 28F
06/25 09:54, 28F

06/25 09:54, 3年前 , 29F
真的是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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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9:55, 3年前 , 30F
就想走韓國路線吧 華城那位都不執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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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9:55, 3年前 , 31F
是不是很多人不知道這不叫作無期徒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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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9:55, 3年前 , 32F
現在這個是法規外的無限期羈押
06/25 09:55, 32F
執行法律與判決上沒有的刑罰 不但違反法治精神 也絕對違反人權 但廢死人卻認為現在的做法符合人權 是不是有哪裡搞錯了? 另外一提 所謂兩公約也沒有教台灣這樣幹 兩公約主要是放在精神病患者身上 你法務部長有本事讓法院採信現在的死刑犯是精神病患者 讓他改判我沒意見啊 但自己也不覺得他們是精神病患者 卻想把他們關到死 你們的法律專業正在哭泣

06/25 09:56, 3年前 , 33F
推政治籌碼,高層眼裡只有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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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112.112 臺灣), 06/25/2021 09:58:17
還有 351 則推文
還有 74 段內文
06/25 16:42, 3年前 , 385F
跟美國當法官的差不多啦
06/25 16:42, 385F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112.112 臺灣), 06/25/2021 16:47:04

06/25 16:50, 3年前 , 386F
20出頭考上法官 那個很少很少吧 而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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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6:50, 3年前 , 387F
定非常精英== 不開玩笑 而且你說法怪訓
06/25 16:50, 387F
就算沒有應屆考上 全職考生蹲幾年才考上 也看不出有甚麼社會經驗可言

06/25 16:51, 3年前 , 388F
律師XDDD 推薦你有空去觀庭 有律師工會
06/25 16:51, 388F

06/25 16:51, 3年前 , 389F
你訓看看 隔天單子馬上到你辦公室
06/25 16:51, 389F
法操》【法官很偉大?】法官在法庭上怒罵律師可以嗎?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912299 恩,罵律師馬上就會有單子到辦公室 但法庭上這麼多人 法官狗幹被告行不行? 狗幹原告行不行? 這當然不是多數 只是有些事實我們也需要面對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112.112 臺灣), 06/25/2021 16:55:30

06/25 16:54, 3年前 , 390F
訓被告 現在都有錄影 有訓的都下去了
06/25 16:54, 390F

06/25 16:54, 3年前 , 391F
(某工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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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6:56, 3年前 , 392F
不合邏輯基本上二審就改判了 但我看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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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6:56, 3年前 , 393F
幾個吧== 是有法官複製貼上被刷掉啦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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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6:56, 3年前 , 394F
那個應該算瀆職不算不合邏輯?
06/25 16:56, 394F

06/25 16:58, 3年前 , 395F
對啊 你po的新聞就那個嗯... 但現在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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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6:58, 3年前 , 396F
錄影 就我所知只敢酸不敢訓吧==
06/25 16:58, 396F

06/25 17:01, 3年前 , 397F
光是建議和解都會被當事人投訴政風了
06/25 17:01, 397F

06/25 17:01, 3年前 , 398F
ㄏㄏ 訓話是真的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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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7:04, 3年前 , 399F
然後回一下為何算立法 就算專家會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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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7:04, 3年前 , 400F
我們採信 但我們採信了也不等於有罪無
06/25 17:04, 400F

06/25 17:04, 3年前 , 401F
罪 但強制使法官採信會變相成為一個法
06/25 17:04, 401F

06/25 17:04, 3年前 , 402F
律(因為法官要依法審判 當然 立法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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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7:05, 3年前 , 403F
法成立一個採信委員會 就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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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7:19, 3年前 , 404F
推爆
06/25 17:19, 404F

06/25 17:24, 3年前 , 405F
推專業見解
06/25 17:24, 405F

06/25 17:47, 3年前 , 406F
06/25 17:47, 406F

06/25 17:50, 3年前 , 407F
支持你的想法,但一定會被一堆不懂法律
06/25 17:50, 407F

06/25 17:50, 3年前 , 408F
的人嘴,累...
06/25 17:50, 408F

06/25 18:06, 3年前 , 409F
06/25 18:06, 409F

06/25 19:08, 3年前 , 410F
你都提了 就比照2025廢核吧
06/25 19:08, 410F

06/25 19:09, 3年前 , 411F
不需任何配套
06/25 19:09, 411F

06/25 19:41, 3年前 , 412F
邏輯一百分
06/25 19:41, 412F

06/25 20:25, 3年前 , 413F
真的
06/25 20:25, 413F

06/25 20:33, 3年前 , 414F
有道理
06/25 20:33, 414F

06/25 21:14, 3年前 , 415F
邏輯正確,推一個
06/25 21:14, 415F

06/25 22:18, 3年前 , 416F
完全同意
06/25 22:18, 416F

06/26 00:59, 3年前 , 417F
推 首長一人獨斷 不符合民主法治精神
06/26 00:59, 417F

06/26 07:06, 3年前 , 418F
大推好文
06/26 07:06, 418F

06/26 09:58, 3年前 , 419F
台灣司法就是智障
06/26 09:58, 419F

06/26 10:56, 3年前 , 420F
06/26 10:56, 420F

06/27 00:05, 3年前 , 421F
誰跟你說台灣是法治國家了 這句是笑話好嗎
06/27 00:05, 421F
文章代碼(AID): #1WrJCEwr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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