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畫面曝光!高雄漁船射殺索馬利亞4海盜 船長下令開槍重判26年已刪文
※ 引述《b1b2b3b4 (lemon)》之銘言:
: 同年9月29日中午12時許,「屏新101號」在索馬利亞首都摩加迪休的東南方印度洋公海海
: 域作業,同行的還有高雄籍「春億217號」遠洋漁船及2艘國籍不詳漁船,當時他們遇上一
: 艘武裝木殼船接近,其中1艘漁船先撞翻木殼船,船上4名海盜落水,汪峰裕見狀便指示2
: 名傭兵開槍射殺,4名海盜先後中彈身亡。
: 法院並勘驗影片,顯示已落海的4名海盜徒手在海面上漂浮掙扎,其中1人已舉雙手投降,
: 沒有任何反抗動作,此外,也沒有人看見木殼船上有武器,認為汪男下令開槍射殺不構成
: 正當防衛,因此依4個殺人罪各判13年,合併執行26年。
很多推文根本是只看標題就高潮吧zzz
這篇報導如此明顯的自相矛盾,前面說看到「武裝木殼船」接近,後面又說「沒有人看見
木殼船上有武器」還能有一堆人跟著高潮說恐龍法官,媽的記者沒讀書不知道什麼是邏輯
矛盾,你們這些記者說什麼就信什麼的又算什麼啊?
當然啦,你可以說海盜也不笨,他們武裝藏起來了嘛,只是假裝難民,你傻傻把他們救上
來之後就知道啦——那好啊,你不要救嘛,但是這位汪船長不只沒有救,還直接開船把人
撞翻耶——他在不確定對方是不是海盜之前,就開船把人撞翻了耶!
這也就算了,他把人撞落水之後還繼續開槍,這不是殺人什麼是殺人?
你擔心對方是海盜。那好啊,人家船被撞翻了人也落水了,那你就可以開走啦,繼續開槍
是什麼意思?這跟什麼小偷潛近家中,你只是想要制伏他卻不小心把人勒死差遠了好嗎?
這根本就是你坐在車裡,看到有人靠近你的車,你就覺得人家是小偷,直接開車把人撞倒
。然後別人都倒地了,還繼續開車把人輾死好嗎?就算沒有學過任何法律,正常人也不會
覺得這是正方防衛吧?不要說前階段根本不確定對方是小偷,後階段對方根本就毫無威脅
了防衛個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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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以後砂石車撞倒人再倒車輾人都說擔心對方是強盜就好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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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amuraiJack (106.1.149.250 臺灣), 05/19/2021 10: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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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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