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曾去萬華! 高中生媽吃完烤肉逛「唐吉訶德」
※ 引述《jacksonlee (活一天賺一天)》之銘言:
: 所以我理解一下
: 他說的法辦是用
: 傳染病防治法
: 第 63 條
: 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 所以就算是是事實,執政者不想讓人民知道,你就不能說,不能講,就算有消息也只能自己知道,說出去就威脅你罰300萬,
: 如果有什麼被刻意掩蓋的事情,吹哨人在家裡隨時會有人來查水表,那現在我們跟對岸有什麼兩樣?
這種消息本來就需要有公信力的機構來公布才對啊。
不然被公布了參假或是錯誤資訊的訊息,造成錯誤的恐慌或決策怎麼辦?
就算把消息拿去新聞台投稿讓他們發布也好,起碼出錯找得到電視台負責。
如果只是個人網路公布,出錯找事主,事主也補償不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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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ey can't buy happiness but it can buy perform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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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5/18 13:20,
4年前
, 1F
05/18 13:20,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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