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曾去萬華! 高中生媽吃完烤肉逛「唐吉訶德」
共 6 篇文章
內容預覽:
所以我理解一下. 他說的法辦是用. 傳染病防治法. 第 63 條. 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所以就算是是事實,執政者不想讓人民知道,你就不能說,不能講,就算有消息也只能自己知道,說出去就威脅你罰300萬,. 如果有什麼被刻意掩蓋的
(還有135個字)
內容預覽:
現在真的越來越雙標了耶. "林右昌強調,只要不是CDC或地方政府公布的,都算假消息,民眾製作圖表公開,. 已經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以及《個資法》。". 好啊. 要這樣子的話. 那個姓周的先辦好不好??. 你們中央現在自己都已經在亂了. 頭頭現在只知道發臉書道歉. 指揮官也變成讀稿機. 結果地方的還想
(還有128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