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5人聚餐2500!他持7折券「不付錢」遭批佔人便宜
※ 引述 《sanae0307 (防空棲姬人柱力)》 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5人聚餐2500!他持7折券「不付錢」遭批
: 時間: Fri May 7 16:44:4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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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先有折價券是啥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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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不能適用於大部分市場、沒有永恆保值屬性外的限定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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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在能成立交易的狀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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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就是等同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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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幾乎所有的優惠券都會註明「提前結束與否屬於店家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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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因為如果沒這條還對沒寫期限或期限未到期的優惠券拒絕實用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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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上成立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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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他們吃了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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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成立這張優惠券使用下這張優惠券實際上等於750元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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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優惠打折本質不是減價而是店家自己幫你付剩下的部分,價值根本沒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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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實際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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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惠券那位老兄出了750,其他人只出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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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付錢的人實際上只出人家的0.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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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構就是實際上商品還是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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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商家幫優惠券老兄出了750,其他人出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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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是吃霸王餐而是他的份由店家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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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這很反直覺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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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台灣人很多都是直覺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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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壽星免費同理,那是店家請壽星一個人吃飯,不是他沒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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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很多人沒有「優惠券在能成立的場合是法律上的貨幣」這個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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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26.53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20377090.A.D72.html
: 推 ccucwc: 推 05/07 16:46
: 噓 GAinvisible: 會成立這七百五又不是單就他的券跟消費 不然他自己 05/07 16:46
: → GAinvisible: 吃看有沒有免費 05/07 16:46
: 噓 LeonardoChen: 你先去搞清楚貨幣是什麼意思 05/07 16:47
: 噓 theknight: 如果五個人都有7折券又怎麼算。 05/07 16:48
: 推 star99: 這個前提是 他一個人吃有沒有7折成立 05/07 16:48
: → flywater: 大推 應該跟大家闡述這觀念 然後叫大家照付五百 多的錢 05/07 16:48
: → flywater: 自己收下來 畢竟等同現金 05/07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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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因為等同現金所以才要註明店家有權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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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然沒寫這條又拒絕人家使用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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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詐欺絕對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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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那也是受法律保障的交易而非私人約定
: → theknight: 還是你看到別人買東西+1元多一件,他不想多一件你可以 05/07 16:49
: → lakefox: 那每人都拿一張七折券出來結帳 你看這局怎麼解 05/07 16:50
: → theknight: 強迫塞1元給他,拿那一件?今天就是朋友覺得你不夠意思 05/07 16:50
: → theknight: 不想讓你用啦 05/07 16:50
: 推 xxxrecoil: 事實,交易成立的情況下,等同現金 05/07 16:50
: ※ 編輯: sanae0307 (223.140.126.53 臺灣), 05/07/2021 16:51:15
: → wiston1419: 這在資訊對等的情況下 這其實是某種賽局 05/07 16:53
: → flywater: 我同意啊 所以我覺得事主還要分大家錢很傻 明明就那張 05/07 16:53
: → flywater: 券就是750現金 怎麼不敢跟大家要全額把250收口袋 05/07 16:53
: → wiston1419: 因為任一方都能做出雙輸的局面 所以雙方有議價空間 05/07 16:53
: 推 hosen: 店家是優惠出卷的人,不是所有人 05/07 16:54
: → hosen: 7折卷在這裡是稀有財,誰掌握它誰就掌握話語權 05/07 16:54
: → wiston1419: 其他人不配合 對出券者而言是-350 對其他人是-63 誰 05/07 16:57
: → wiston1419: 有話語權不是這樣看的 05/07 16:57
: → wiston1419: 最公平的情況 就是對非出券者而言 省下的150與出券者 05/07 17:00
: → wiston1419: 平分 各省下75 非出券者應付425 出券者付50 05/07 17:01
: → wiston1419: 原po這個算法 忽略的是折價券的面額是所有人消費共同 05/07 17:01
: → wiston1419: 決定的 所以大家也對面額提升有貢獻 不應全記在出券 05/07 17:02
: → wiston1419: 者身上 05/07 17:02
: → potionx: 比較利益啊 如果持有券的人用不用都一樣 可以更有利再用 05/07 17:04
: → potionx: 要不要用券不是其它人決定 持有人才是最大的 05/07 17:05
: → potionx: 他既然是常客 那要用掉那個券的機會多的是... 05/07 17:05
: → XSZX: 只想問問「註明提前結束與否屬於店家自由」跟「等同現金」之 05/07 17:08
: → XSZX: 金的邏輯關係? 05/07 17:08
: → wiston1419: 這就叫做議價空間 不是二元的有無 05/07 17:09
: → VVizZ: 好 05/07 17:10
: → wiston1419: 你的現金理論出券者自己也不認同750 否則他應該跟其他 05/07 17:12
: → wiston1419: 人要錢 05/07 17:12
實際上就是這頓飯價值2500
每個人應該負擔
由於他使用這張券,所以店家幫忙付750
他實際上還是有付錢,因為是他出示店家才有義務付這些
但是他本人只應該負擔500,卻付了750的份
所以其他250就分成四份讓四個朋友也享受到了
嗯沒錯,這除了不是寄生朋友之外
其實另外四個人還是被他請客,每個人各少付63元.....
實際上抱怨的那位和其他三位才應該每個人還他63咧
從契約學和數學角度來看就是這樣
反而是那個抱怨仔被請客還抱怨人家請不夠多
要不是看到那個說話方式就是傳統理性:感性2:8的傳統台灣感性庶民
我真的會覺得抱怨仔才是真正的厚顏無恥
實際上店家請客的對象不包括其他人,反而是持有者超過的部分讓其他人也能雨露均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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