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半夜63瓶汽油佈火線謀殺全家還可教化惡男免死定讞

看板Gossiping作者 (YBY讚啦!)時間3年前 (2021/05/04 23:32), 3年前編輯推噓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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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9 年重訴字第 14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10 月 16 日 裁判案由: 殺人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9年度重訴字第14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王皇閔 指定辯護人 何昀樺律師 上列被告因殺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9 年度偵字第67 39、7430、9455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丁○○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可教化是甚麼意思啊 ? 無期徒刑 = 可教化 ? 是這個意思嗎 ? ※ 引述《davidex (玉藻前我的)》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記者署名: : 丁牧群/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半夜63瓶汽油佈火線謀殺全家還可教化 惡男免死定讞 : 4.完整新聞內文: : 高雄男子王皇閔與住隔壁透天厝的堂弟因故互毆,憤恨難消,揚言「一個人配他們全家」 : ,2020年3月買30公升汽油,用63個寶特瓶分裝,潛入堂弟家佈置火線,以電擊棒點火活 : 活燒死堂妹,堂弟跳樓重傷,但即使犯下如此兇殘謀殺堂弟全家惡行,仍逃過死刑,最高 : 法院認定王男並非全無教化可能,今依家暴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定讞。 : 判決指出,51歲的王皇閔因不滿住隔壁的堂弟與朋友喝酒吵鬧,丟石頭抗議,並拿著高爾 : 夫球桿去理論,與堂弟衝突互毆後互控傷害,2人都被起訴。 : 王男因肋骨被打斷,痛得要吃安眠藥才能入睡,懷恨在心,四處放話:「我一個人配他們 : 全家!」2020年3月,王男到加油站買了30公升汽油,分裝在63個保特瓶裡,同月5日深夜 : 帶著汽油瓶,從自家二樓陽台攀爬到堂弟家陽台,潛入屋內後在陽台、神明廳、樓梯口擺 : 放汽油瓶,佈置成火線,又將其中5瓶汽油潑灑在堂弟、妹臥房門口及走道上。 : 這時堂妹在房內聽到聲響,大聲問隔壁房的哥哥在幹嘛,並因聞到濃烈汽油味,開門查看 : ,王男立刻按下電擊棒,由於走道已瀰漫油氣,瞬間引爆火勢,王男丟下電擊棒,迅速從 : 原路爬回自己家。 : 堂妹被火勢嚇得大喊:「趕快報警!」哥哥驚醒開門察看,右腳踩到汽油隨即被火燒到, : 他躲回房內破窗從後陽台逃生,妹妹卻沒這麼幸運,全身75%面積被嚴重燒傷,並因吸入 : 大量一氧化碳、休克死亡。 : 哥哥從二樓陽台爬出去時摔落地面,全身33%面積被燒傷 ,送醫救治後保住性命。 : 王男縱火後隨即逃亡,2周後偷偷回家,被埋伏已久的警察逮捕,他坦承買汽油並潑灑在 : 堂弟、妹住處,但否認有殺人意圖,辯稱「沒想到電擊棒會引燃火勢」,但王男友人證稱 : ,他犯案前曾拜託朋友們幫忙代收租金、照顧老母,還說要出國一段時間,請朋友幫他的 : 狗接生,等回國之後再將狗帶走,檢方依此認定王男早有預謀,依家暴殺人罪起訴。 : 法院歷審認為,王男縱火後僅顧自身安全而逃離現場,還四處躲藏,被逮後又否認犯罪、 : 辯詞避重就輕,也沒對堂弟一家人賠償分文,難認有悔改之意,但考量他並非全無教化可 : 能,而且已51歲,服刑25年後,若教化成功,痛改前非,或許可獲假釋重返社會,若矯治 : 無用,繼續監禁終身與社會隔離,也不致於危害他人,因此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判王 : 男無期徒刑定讞。(丁牧群/台北報導)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504/4KH6O22BOVGLFKH5ITK4ANB2SQ/ : 6.備註: : 太狂了吧 : 沒悔意也沒賠錢 : 又預謀犯案害死堂弟全家 : 這樣也算能教化 : 可以請問不能教化是要什麼樣子嗎? --

11/09 22:36,
(」〒□〒)<喔~~喔喔~~喔喔~~喔喔~瓜瓜
11/09 22:36

11/09 22:36,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11/09 22:36

11/09 22:37,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11/09 22:37

11/09 22:37,
( 〒□〒)/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11/09 22:37

11/09 22:37,
( 〒□〒)/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11/09 22:37

11/09 22:38,
( 〒□〒)/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11/09 22:3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58.2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20142346.A.2BC.html

05/04 23:35, 3年前 , 1F
你無期能不用稅關一關被害者復活再來說並非全無可教化可能==
05/04 23:35, 1F
哀 是啦 說真的無期還不如死一死... 不過這樣會不會每個無期都被說死一死 那要無期幹嘛 @@ ※ 編輯: NoPTT (1.171.158.218 臺灣), 05/04/2021 23:37:15 ※ 編輯: NoPTT (1.171.158.218 臺灣), 05/04/2021 23:37:47

05/04 23:37, 3年前 , 2F
妓者沒讀書是正常,目前制度無期徒刑仍會假釋也是事實
05/04 23:37, 2F

05/04 23:37, 3年前 , 3F
,判無期我也不滿意
05/04 23:37, 3F
他應該是有看判決書 只是我不懂為啥109年10月的判決到今天才報導 ? 是不是缺稿所以去翻舊判決啊 ? ※ 編輯: NoPTT (1.171.158.218 臺灣), 05/04/2021 23:39:14

05/04 23:39, 3年前 , 4F
鄉民正義:唯一死刑
05/04 23:39, 4F

05/04 23:40, 3年前 , 5F
遲早會放出來 不是可教化是什麼?
05/04 23:40, 5F

05/04 23:41, 3年前 , 6F
簡單講,我們立場其實可能差不多,你要挑妓者的下標當
05/04 23:41, 6F

05/04 23:41, 3年前 , 7F
點,你就多打兩句話,也許就不會被誤認立場被噓了
05/04 23:41, 7F

05/04 23:43, 3年前 , 8F
109年10月 是高雄地方法院
05/04 23:43, 8F

05/04 23:43, 3年前 , 9F
今年是 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
05/04 23:43, 9F
喔喔 了解 感謝~~懂了 解釋的非常清楚~~~ ※ 編輯: NoPTT (1.171.158.218 臺灣), 05/04/2021 23:47:40 ※ 編輯: NoPTT (1.171.158.218 臺灣), 05/04/2021 23: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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