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PO換燈泡、遭解讀要蘇貞昌下台 綠:有種去院會講
中華民國憲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 實踐中,總統以咨文向立法院提名行政院院長人選,立法院進行投票,以同意票超過半
數為同意,總統在立法院同意後任命行政院院長。
一一一
柯文哲真恐怖
控制了總統和立法院
當他是x教授 會心靈控制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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