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機車違停檢舉量驚人陳其邁下決策 數千筆有機會翻案

看板Gossiping作者 (戴上耳機躲進世界的角落)時間4年前 (2021/04/17 15:51), 編輯推噓11(1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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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fnop (網管測試中)》之銘言: : 市長的職責本來就是解決民怨而不是單純依法行政,因為法是政府訂的,是不是紅線也是 : 你政府說了算。像台北市就是把大量停車格註消嚴格執法,表面上市容美觀了,實際上是 : 逼二輪族搭乘大眾運輸,以台北通勤為例,每週騎機車油錢一百,搭捷運至少要三百,如 : 果是雙載更可以省五百左右,但是為什麼要註消停車格,因為機車多市容交通就亂,這就 : 是依法行政 : 如果高雄市民普遍認為停車格不足,大眾運輸路網也尚未完善,那本來就應該增設停車格 : ,路口、消防栓以外的紅線改成停車格,另外完善大眾運輸路網規劃,過渡期間勸導取代 : 取締,這本來就是消民怨的作法 : 對了,不要再提什麼並排停車、消防栓、路口了,汽車本來就不在勸導對象,會大量使用 : 機車的本來就是社會中階以下的民眾,謀求多數人的利益才是政府應該做的事 說得太好了! 身為一個高雄人 我建議高雄市訂一個自治條例 以後只要檢舉一次 檢舉人就罰鍰2000元 累積檢舉十次 檢舉人直接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不得易科罰金 唯有這樣做 才能真正照顧到 市民有違規的需求 並且打擊自認為地下市長的檢舉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88.1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8645913.A.DE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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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會比流浪狗收容中心還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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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笑有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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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取消違停比較快,我想停大馬路中間等別人撞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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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再告他毀損求償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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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超過20次褫奪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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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提議很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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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如果檢舉人真的是為了這個城市要變好,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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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該計較這一點成本,反之就只是為了滿足自己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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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的私心,不然就讓市民充分享受違規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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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檢舉就沒有犯罪 高雄變天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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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公布姓名照片就好 不要躲起來當料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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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幫違規的付罰鍰應該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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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政見一定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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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要先繳檢舉金2000才可以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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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鬼騎車還不自愛,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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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就是民主自由之都,邁邁暖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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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麻煩,把燈號跟標線全部註銷,這樣就不會有人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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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可以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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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趕快提議給市長 北部順便建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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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黃國昌也應該無期徒刑,我們不需要破壞和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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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大也該公布姓名住址,看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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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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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付費制,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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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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