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機車違停檢舉量驚人陳其邁下決策 數千筆有機會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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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就雙標自助餐. 想要方便 又不想要沒規矩. 喜歡住商混合 說那樣才有"機能". 純住宅重劃區都被說是鬼城. 阿住商混合的舊城街廓 本來路就小 就沒什麼位置可臨停. 又要滿地便利商店 手搖飲 便當店 說那樣才叫"方便". 那只好臨停買便當 騎上騎樓買飲料 物流車停馬路邊卸貨了. 就像哭說老闆只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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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你娘 這三小?看到這個就氣. 錯誤的決策 比不做來的可怕. 畢業後開車也曾經半夜違規. 忘記打方向燈在國道切換車道. 繳了3000罰單。. 我感謝檢舉我的那位民眾. 從那次罰單開始. 我每次國道切換車道前. 1.幹 好像之前沒有打方向燈被罰. 2.幹 繳了3000+6塊手續費. 3.幹 先確認有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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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更動無論好壞 很明顯看得出. 許多人的核心價值都建立在規定或法律之上. 要知道法律或規定都是短時間內可以更改的. 不像是道德觀或是當代價值觀. 那可都需要一段時間才有機會產生變化. 也就是說有那麼一群人的世界. 是圍繞在現有的法規上面. 當法規一更改 他們的世界就崩塌了. 很明顯地 你昨日認為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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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van00 (Kivan)》之銘言. 聯合報這則新聞內文已經大改. 標題也改了,拿掉市長的名諱. 而其他媒體包括中時也澄清沒有撤罰單這件事. 所以本篇新聞原始文字裡的高雄市警察局交通大隊長張偉中到底有沒有說過這種話呢?. 如果沒有,聯合假新聞編到這種程度?. 如果有說過,那是從哪個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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