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中國這法官已經超越恐龍了吧(發錢)

看板Gossiping作者 (龍吟很難嗎?為什麼)時間3年前 (2021/04/10 06:54), 3年前編輯推噓7(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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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cowboyas0413 (RAID0一時爽 資料火葬場)》 之銘言: :   : 一對男女結婚,男女&女方父母住進男方買的房 :   : 女方全家合起來把男方趕出家門 :   : 雙方父母理論,結果發生爭執,女方父親把男方全家(男方+父母)殺掉 :   : 一審判死刑,結果二審改成死緩(兩年內不犯法變成無期徒刑) :   : 原因是自首+男方家人原諒 :   : 注意重點來了:猜猜這個「男方家人」是誰? :   : A:女方,也就是殺人犯的女兒,因為事發當時兩人還沒離婚,所以女方還算是男方家人, : 此「家人原諒」這項成立 :   : 以下圖 : https://i.imgur.com/GwgfF8T.jpg
: https://i.imgur.com/jXOUezt.jpg
:   : 發個錢增加關注,每推10P,發前100個 :   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就是先在監獄服刑 兩年,這兩年在監獄中沒有故意犯罪(傷人 打人越獄殺人等等)的話,就會被減刑。 一般會減刑為無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 (揭發他人犯罪)會被減刑為25年。 無期徒刑理論上最少要在減刑後再服刑13 年才能假釋出獄,但是多數人沒辦法減刑 這麼多,需要每個月都是服刑先進個人後 的最理想狀態才會減這麼多。無期徒刑的 實際服刑時間一般在17-20年之間。 也就是說,這個老爺子正常情況下需要服刑 20年左右。 在本案中,被害人全家的財產由男女雙方 的孩子繼承,因為孩子未成年,實際由女方 監護。 雖然看起來不合理,但法律確實這麼規定的, 你不能剝奪孩子的繼承權,女方本人也無 犯罪,也有監護權。 在多數國家一般都只能這樣處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44.49.133 (中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8008899.A.DC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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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遺憾的中國並不是一般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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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7:02, 3年前 , 4F
啊在監獄要怎麼犯罪 不簽聯絡簿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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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里幾乎無法犯罪,所以幾乎所有的 死緩犯都被減刑為無期了,少數被減刑 為25年。 不過低於1%的死緩犯會在監獄里打架, 傷人,甚至越獄,這就會被執行死刑了。

04/10 07:05, 3年前 , 5F
不好意思喔中國不是法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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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7:09, 3年前 , 6F
看起來中國人以為自己就是一般多數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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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7:13, 3年前 , 7F
他不是有講在監獄中可能犯的幾樣罪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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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ngyin (39.144.49.133 中國), 04/10/2021 07: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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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緩這是中國大陸特有的制度,就是以前秋決的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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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左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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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8:40, 3年前 , 10F
中國有法官才是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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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制度應該引進學習,我們台灣應該引進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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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來法官判死緩,有判到死刑符合社會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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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來有無教化的可能,能不能再社會化的問題丟回給犯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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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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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應該限制當前我們台灣法官繼續濫用「可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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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毛不要再用別的國家跟中國一樣處理來洗地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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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可笑 其他國家的法官絕對不會這樣判決 監護權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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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分為二 法院可以職權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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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1:11, 3年前 , 19F
中國當律師應該也會精神錯亂 因為法律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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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WSDj3t2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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