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嫌男友沒房拒嫁 女喊「時代不同了」:不當婆家免費勞力
※ 引述《autokey (該起床啦)》之銘言:
: : 嫌男友沒房拒嫁 女喊「時代不同了」:不當婆家免費勞力
: 現代女孩真的好好保護自己照顧自己
: 我個人覺得男方至少有其中4個條件才能結婚
: 1.自己有房子
如果沒有限雙北和坪數的房子
要有房子不難
我覺得女生要求的是雙北三房的房子吧
另外
囤房稅或空屋稅都是地方稅
中央就算沒專法
地方政府也可以自己立法徵收
甚至市長就可以用行政命令徵收
如果地方的行政和中央的法令相牴觸
這時中央才會糾正
目前看來
其實只有雙北的房價太超過
如果雙北徵囤房稅和空屋稅
中央應該會樂觀其成
不會有意見
地方稅的問題應該要求市長
叫市長徵下去就對了
: 2.有汽車
: 3.年薪150萬up
: 4.存款投資等至少有價值新台幣300萬
: 5.身高175公分以上
: 6.有幽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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