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台灣已經變成組織犯罪王國啦!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界王)時間4年前 (2021/03/22 15:05), 4年前編輯推噓11(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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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nwe (Wemart)》之銘言: : 終於有人寫出這個問題了,文長慎入,真的看完的感謝你 : 這位大大確實點出了一個很嚴峻的問題 : 從2017年開始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的起訴數突然小幅跳到728件 : 之後2018年 大幅增加到3410件 : 直到2019年 成長到最高峰5798件 : 不過主要原因不是治安惡化,而是源自於一個民進黨執政後的修法 : 治安再怎麼惡化,也不可能1年就成長5倍 : 從728件衝到3410件吧? : 原因在於2017年 民進黨為了防堵共諜 你是不是因為這篇新聞就認為這修法絕對都是因為民進黨要抓共諜?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84025 組織犯罪條例是一直以來法界希望修法放寬的 http://www.mypeople.tw/index.php?r=site/article&id=1623636 寫這文的人是檢察官 如果你多關心點新聞就會發現 造成現在放寬組織犯罪條例的主因 主要還是因為黑幫校園化 幫派組織往低年齡層 往校園發展 http://hre.pro.edu.tw/study/4461 而且近幾十年來黑幫事件開始低齡化發展 你如果不把組織犯罪條例適用範圍放寬的話 那些利用未成年小弟當打手四處犯罪的人一個都抓不到 都只能用最輕微的傷害罪處理案件 : 分別在3月及12月修法 : 修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2條 : 原本《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2條是這樣的 : 本條例所稱犯罪組織,係指三人以上,有內部管理結構,以犯罪為宗旨或以其成員從事犯 : 罪活動,具有集團性、常習性及脅迫性或暴力性之組織。 : https://i.imgur.com/JmIqjPY.png
: 法律要件主要有這幾個: : 1、三人以上 : 2、以犯罪為宗旨或以其成員從事犯罪活動 : 3、脅迫性或暴力性 : 以上三點都很好理解,主要是以下兩點限縮了範圍 : 4、常習性 : 5、有內部管理結構的集團性 : 常習性指的是犯罪組織具有存續性,並非為了單次犯罪而組合 : 內部管理結構的集團性,指的是內部有階級區分 : 比如 組織上有本會、堂口、小隊之分 : 階級上有角頭、大哥、小弟之分 : 下屬必須服從上級、首領的指揮等等 : 當然這並非嚴格定義,而是有上下級關係即可 : 在2017年之前 我們可以很清楚理解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是為了對付黑道、幫派等不良組織 你這邊都已經提到 原本的法規第四點第五點嚴重的限制了檢察官使用法條的空間 為什麼到這邊就轉向變成民進黨為了防堵共產黨滲透?? : 但是民進黨上台後 為了防堵共產黨滲透 : 打擊愛國同心會、統促黨的暴力行為 : 修法,改變了組織犯罪的定義 : 2017年3月31日,經過民進黨修正後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2條長這樣 : 本條例所稱犯罪組織,指三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為手段或最重本刑逾 : 五年有期徒刑之刑之罪,所組成具有持續性及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 : 前項有結構性組織,指非為立即實施犯罪而隨意組成,不以具有名稱、規約、儀式、固定 : 處所、成員持續參與或分工明確為必要。 : https://i.imgur.com/IirN29M.png
: 拿掉了「常習性」和「集團性」 增加第二項 : 結構性組織,不以具有名稱、規約、儀式、固定處所、成員持續參與或分工明確為必要 : 所以就變成這個結果 : 成員不固定 : 地點不固定 : 結構不固定 : 分工不固定 : 一下子組織犯罪的範圍變得超大 : 後來民進黨發現這樣還不夠 : 他們認為「持續性及牟利性」,這個定義很難抓共諜 : 所以2017年底又再次修法 : 改成「持續性或牟利性」,只需要符合一項就好 : https://i.imgur.com/n9lKpwA.png
: 但是事情有民進黨想的那麼簡單嗎? : 民進黨並沒有抓到預想中的共諜 : 愛國同心會和統促黨,並沒有因為本條被抓 : 白狼、侯漢廷、王炳忠 : 三個人都還在外面活蹦亂跳 : 結果是什麼?害慘了一般老百姓 : 錯誤立法讓檢警調可以濫用法律 所以 從2017修法到現在 有哪個你下面所提的醫生律師民間借貸被司法定義為組織犯罪條例送辦?? 修法放寬是為了讓檢察官對於黑幫暴力事件可以更好的使用法條 而不是只能用相對較為輕微的傷害罪結案 把那些人送進監獄還可以關久一點 怎麼被你理解成這法是為了讓一般民眾也能適用而修法?? : 因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是特殊法、是重罪 : 對警方或檢調而言,有三大好處 : 1、強制處分好聲請 : 2、業績點數多 : 3、修法後的組織犯罪無遠弗屆,大部分都很好辦 : 所以醫生也組織犯罪 : 會計師也組織犯罪 : 民間借貸也組織犯罪 : 只要涉及多人的輕罪,通通可以變成組織犯罪 : 一個本來頂多是偽造文書之類的罪行,只要三人以上都可以變成組織犯罪 : 先不說有人是清白無辜的,大家想想看喔 : 偽造私文書是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一下變成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一般人嚇都嚇尿了 : 以2019年的起訴數5798件來說 : 牽涉5798X3=17394人 : 這還是有起訴的喔,其他沒起訴的不知道多少人 : 保守評估至少波及數萬人 : 不要以為不起訴不會怎樣 : 在不起訴或最終無罪之前 : 這個人要遭受鄰居親友多少懷疑與白眼? : 偵詢、搜索、傳票、拘票 : 別人還以為他去參加什麼不良組織 : 不然怎麼會涉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而警檢在偵辦重罪的時候 : 是直接「親自上府通知到案」甚至拘提到案 : 這些鄰居都會看在眼裡 : 讓我們來看看無辜的人有多少 : 以2019年的組織犯罪起訴數5798件來說 : 最終定罪才47件 : 定罪率小於1% : 這是怎樣的惡法,才會讓定罪率這麼低? 定罪率低表示證據力不足 跟共不共諜啥關係 現在抓共諜抓到電子公司代為吸收人力 你不覺得真正主力是在處理那邊的事情嗎 王炳中跟白狗那些人明擺著在檯面上 只要他們表現得乖乖的 還不用民進黨監視 早就一堆眼睛盯著他們 這樣的人根本就不是急迫需要處理的族群 : 民進黨的本意是要抓共諜,這我認同 : 但這種倉促草率的修法,成本只會讓人民承擔 : 請問這種惡法到底哪時候要修? : 現在山也組織犯罪 海也組織犯罪 : 這樣不對吧? : 必須把組織犯罪的定義弄得更明確吧? : 現在警察看在組織犯罪好辦案(強制處分隨便下) : 又有業績和點數可以拿,每年都這樣擾民、亂搞,罪嫌都只是輕罪 : 最後超過99%都無罪,這樣搞真的好嗎? 所以啦 組織犯罪條例這東西使用權是在於檢察官 而且通常是用在黑道暴力相關事件才會拿出來用 一般民眾在某某住宅區一樓的餐廳門口大吵大鬧這種事情也不可能會適用 或是一般民眾在樓下鬥毆被檢舉也不一定會適用 所以到底是哪來的你口中的擾民 這法從頭到尾就不是為了一般民眾而是為了黑道跟暴力事件設置的欸.... 真正該看的問題是為什麼近幾年來台灣的黑幫犯罪越來越猖獗吧 是不是直播賣東西還是新興的生意哪裡有交集 像之前那個連千億引發的事件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7290231.aspx 就被檢察官以組織犯罪條例來起訴 可是那些事情追到後來 最原始的起因是什麼? 是購物糾紛還有搶生意欸 只因為其中涉及槍枝跟傷害 追查到後來才以組織犯罪條例起訴 : 最後變成警察專辦小案,組織犯罪越辦治安越糟 : 因為真正的黑道都有關係都有背景,都可以跟縣市長一起吃飯 : 警察耗費大批人力,結果都是空轉或小案 : 表面上警方好像做了很多事,其實對治安一點幫助都沒有 : 偵辦組織犯罪的數據還會很好看,可以跟上層交代說 : 我們都很認真喔,長官你看! : 我們辦了成千上萬件的組織犯罪了! : 殊不知跟真正的「組織犯罪(黑道、犯罪集團)」根本無關 : 跟大家分析一下組織犯罪最後成罪的類型 : 95%詐欺 : 3%洗錢 : 1.5%毒品 : 0.5%山老鼠(森林法) : 說好要辦的共諜呢?一件都沒有! : 原本該辦的大型幫派呢?繼續爽爽玩! : 地方的黑道角頭呢?和縣市長一起開心吃鐵板燒啦! : 這真的很可悲欸 : 詐欺、洗錢、毒品、山老鼠,都有專門的法律可以辦 : 覺得太輕就加重,覺得處分不好聲請就修法 : 為了不到1%罪犯,去連累99%無辜人民 : 這樣的修法會進步?會好玩? : 現在組織犯罪辦黑道辦不到,整天找人民麻煩 : 說你是組織你就是組織,真正的角頭老大開心的和首長稱兄道弟當大官 : 政府放任警檢去騷擾一般人民,又沒達到抓共諜的目的 : 真心希望如果版上有立法委員或是政府官員的 : 應該要正視這個嚴重的問題,以後檢警調才不會過度濫權 : 也不會耗費大量人力去查小案導致大案橫生 -- 「ロックオン、ロックオン」 33;42mn http://0rz.tw/673L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149.1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6396703.A.5B7.html

03/22 15:06, 4年前 , 1F
專業,不過不合風向,預估10推內
03/22 15:06, 1F

03/22 15:09, 4年前 , 2F
你怎麼會覺得 他不清楚來由...他只是想帶風向而已
03/22 15:09, 2F

03/22 15:09, 4年前 , 3F
修法歷程 這麼辛苦 各種勢力折衝下的結果 可以輕易抹殺
03/22 15:09, 3F

03/22 15:10, 4年前 , 4F
又可以抹你DPP不力 不是一舉兩得嗎
03/22 15:10, 4F

03/22 15:11, 4年前 , 5F
居然這麼少推?
03/22 15:11, 5F

03/22 15:12, 4年前 , 6F
定罪力一句就只是證據力不足還薄弱的..
03/22 15:12, 6F

03/22 15:13, 4年前 , 7F
太專業,4%仔會直接略過
03/22 15:13, 7F
跟專業沒關係 我的本業也跟法律無關 只是想說當初組織犯罪條例修法的時候還很多人討論到相關的事情 我也是看了那些討論才有這些東西可以講 才幾年而已就變成一堆人把當初那些討論當沒發生過是怎麼回事 PTT我記得停止註冊很久了吧

03/22 15:13, 4年前 , 8F
03/22 15:13, 8F
※ 編輯: limitex (60.251.149.178 臺灣), 03/22/2021 15:15:31

03/22 15:15, 4年前 , 9F
寫得很好,可惜會被無視
03/22 15:15, 9F

03/22 15:16, 4年前 , 10F
這篇怎麼沒人推啊 誇張
03/22 15:16, 10F

03/22 15:16, 4年前 , 11F
為何證據不足還執意起訴的比例這麼高?
03/22 15:16, 11F
這你要問檢察官 搞不好很多都還是18歲以下的青少年犯罪 用認罪協商的方式改用少年法院處理 我自己住三蘆 每次聽到哪裡打架幾乎都還是小屁孩... ※ 編輯: limitex (60.251.149.178 臺灣), 03/22/2021 15:18:35

03/22 15:21, 4年前 , 12F
最早提案修改的還是國民黨立委呢...
03/22 15:21, 12F

03/22 15:21, 4年前 , 13F

03/22 15:22, 4年前 , 14F
然後一堆國民黨立委連署
03/22 15:22, 14F

03/22 15:22, 4年前 , 15F

03/22 15:23, 4年前 , 16F
行政院版本還比較接近國民黨立委提出的版本
03/22 15:23, 16F

03/22 15:23, 4年前 , 17F
只要是好的方向修改法規我覺得不管是誰提的都是好事啦 去年發生館長被槍擊的事情我就覺得最近幾年來黑幫的紛爭真的是越來越檯面化 根本沒在掩飾的 這才是我覺得大家該關注的地方 ※ 編輯: limitex (60.251.149.178 臺灣), 03/22/2021 15:25:41

03/22 15:30, 4年前 , 18F
期待原原po來回文反馭
03/22 15:30, 18F

03/22 15:45, 4年前 , 19F
03/22 15:45, 19F

03/22 16:09, 4年前 , 20F
有十推的話不知道有沒有效果
03/22 16:09, 20F

03/22 16:12, 4年前 , 21F
期待原po能再出來回一篇 我想看
03/22 16:12, 21F

03/22 16:13, 4年前 , 22F
好文 推一個
03/22 16:13, 22F

03/22 16:17, 4年前 , 23F
柯糞就文盲
03/22 16:17, 23F
是不是文盲干你屁事 你為什麼要在我認真寫的文章底下推這種廢文 ※ 編輯: limitex (60.251.149.178 臺灣), 03/22/2021 16: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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