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台灣已經變成組織犯罪王國啦!

看板Gossiping作者 (艾斯克特)時間4年前 (2021/03/21 23:46), 編輯推噓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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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nwe (Wemart)》之銘言: : 2017年3月31日,經過民進黨修正後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2條長這樣 : 本條例所稱犯罪組織,指三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為手段或最重本刑逾 : 五年有期徒刑之刑之罪,所組成具有持續性及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 : 前項有結構性組織,指非為立即實施犯罪而隨意組成,不以具有名稱、規約、儀式、固定 : 處所、成員持續參與或分工明確為必要。 : https://i.imgur.com/IirN29M.png
: 拿掉了「常習性」和「集團性」 增加第二項 : 結構性組織,不以具有名稱、規約、儀式、固定處所、成員持續參與或分工明確為必要 : 所以就變成這個結果 : 成員不固定 : 地點不固定 : 結構不固定 : 分工不固定 : 一下子組織犯罪的範圍變得超大 : 後來民進黨發現這樣還不夠 : 他們認為「持續性及牟利性」,這個定義很難抓共諜 : 所以2017年底又再次修法 : 改成「持續性或牟利性」,只需要符合一項就好 提問一下 我一直覺得很奇怪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那麼好起訴 PTT名人 卡神屎漏 在2019被抓到在PTT帶風向 還有Line群組織,line群裡有好幾個幹部 如idcc 再底下還有一般普通成員 每個月可以領1萬塊 比一些垃圾黑道組織還爽 像館長就說他以前當小弟一毛都沒有 這個組織依照PTT站方的IP證據持續半年~1年左右 而且事後也有被起訴汙辱公署 2471個帳號之中還有好幾個是被盜的帳號 更不用說有一個破麻老師說 關西機場事件和我國優秀外交官之死是中共五毛的資訊戰攻擊 為什麼警方從頭到尾都沒有朝組織犯罪的方向來辦 而只有辦只能罰3000元和半年以下的輕罪呢? 希望有懂法律的大大幫忙解謎 萬分感謝 -- 2018 8/28 吳祥輝 Brian Wu:感謝ubcs。您很榮幸成為今年第一個被告。 2019 9/20 楊蕙如:如果今天午夜之前沒有刪文外加公開道歉... 2020 7/1 王浩宇:#請立即刪文道歉 不然我提告時... 2020 7/30 焦糖 陳嘉行 Brother Caramel: 希望那些酸民有準備好律師 ------------------------------------------------------------------------------ PTT鄉民至今仍然逍遙法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04.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6341590.A.448.html

03/21 23:49, 4年前 , 1F
不要問
03/21 23:49, 1F

03/21 23:50, 4年前 , 2F
大哥!自己人!
03/21 23:50, 2F

03/21 23:50, 4年前 , 3F
因為辦下去可能會辦到總統啊...
03/21 23:50, 3F

03/21 23:50, 4年前 , 4F
顏色
03/21 23:50, 4F

03/21 23:55, 4年前 , 5F
我好怕
03/21 23:55, 5F

03/21 23:56, 4年前 , 6F
有洨菸罩 做髒事的當然沒事
03/21 23:56, 6F

03/21 23:57, 4年前 , 7F
認真看條文和發文得結論:邏輯待加強或表達能力稍弱
03/21 23:57, 7F

03/21 23:57, 4年前 , 8F
雨晴看到屎露不知道要退幾梯
03/21 23:57, 8F

03/21 23:58, 4年前 , 9F
笑死 這四個現在都下去了
03/21 23:58, 9F

03/22 00:46, 4年前 , 10F
前一篇不是有寫條文 還以為會上ptt的人都識字呢? 看來...
03/22 00:46, 10F

03/22 08:10, 4年前 , 11F
趙家人怎麼會有事呢
03/22 08:10,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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