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網友全怒了!花蓮七星潭人氣比特犬「總裁」當街被活活踹死

看板Gossiping作者 ( )時間3年前 (2021/03/18 18:04), 編輯推噓2(204)
留言6則, 5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2/21 (看更多)
出於義憤而殺狗 而所謂義憤,是指基於道義之理由而生憤慨,故必先有被害人之不義行為,而在客觀上 足以引起公憤(參最高法院28 年上字第 2564 號判例),依據一般人的通常觀念,確實 有無法容忍之情形者(參最高法院31年上字第1156號判例)。 比特犬咬臘腸 實為不義之行為 又殺狗行為人 最近或因為社會壓力所迫 不能完全排除 義憤當下 行為人有思覺失調之可能 各位鍵盤法官應 該要怎麼判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26.1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6061857.A.9E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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賞鮭魚蛋塔免費吃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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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8:06, 3年前 , 2F
狗比人,比鍵盤法官還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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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於義憤的理由不包含狗死/狗主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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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8:18, 3年前 , 4F
可以,給過,義憤殺人的刑責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比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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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8:19, 3年前 , 5F
致死的五年以下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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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9:29, 3年前 , 6F
對錯不重要,看誰給的錢比較多吧 司法能信嗎?
03/18 19:29,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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