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水壺加入硼砂不符合殺人未遂?律師:因為她自己有喝過
我想到前幾年
有一樁在嬰兒奶粉裡加鹽致死
後來被判20年
https://www.google.com/amp/s/news.ltn.com.tw/amp/news/society/paper/876481
辯護律師強調不知該女嚴重性
但還是被重判20年
啊這次換國中生被加硼砂
對犯案人也說要去參加她的喪禮
說明她絕對知道嚴重性啊
雖然被害人沒死
但身體也受到傷害
被害人一句有喝過就能大事化小
是他媽的喝一樣的劑量嗎?
法律界是不是雙標?
一句有喝過就能化小
是不是給那些霸凌加害人
一個安心霸凌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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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3.4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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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犯意吧?
犯意這麼明顯
憑什麼輕放
要有死人才要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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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wtk (111.82.3.41 臺灣), 03/15/2021 19: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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