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送妻學鼓「咚咚咚」 妻與老師「啪啪啪」

看板Gossiping作者 (偽卡巴斯基)時間3年前 (2021/03/08 18:03), 編輯推噓0(3313)
留言19則, 10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不知道通姦除罪化到底有什麼用處了,反正還是可以繼續告妨害家庭啊。 除罪化之前這種事情通常是賠錢了事,判刑的全部都易科罰金了,真的進去蹲的幾乎是沒 有。 除罪化之後這種事情依然是賠錢了事,然後當事人可以省一筆易科罰金,沒辦法讓法務部 賺而已。 反正就都是賠錢了事,你錢多你就去亂搞啊。沒錢的話就乖一點,就這樣。 其實我認為法律應該完全從這種介入夫妻關係的莫名其妙思維中徹底脫身,除了暴力人身 財產侵犯之外的,根本就不應該介入人家的家庭。 清官難斷家務事,我中華民國的法律思維真的管太寬,都成年人了,你衙門公親變事主, 去管人家的「配偶權」?配偶權不就是感情和性器官,你去管人家的感情還有性器官做什 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43.2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5197792.A.0EE.html

03/08 18:05, 3年前 , 1F
不賠錢以後就沒有人要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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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8:05, 3年前 , 2F
合理 支持除配偶權 落實完全性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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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8:07, 3年前 , 3F
客兄一堆 牢中何曾見一人?你不覺得關客兄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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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8:08, 3年前 , 4F
最近翻了一下刑法和民法,發現很多法最開始制定年代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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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十幾二十年的東西,甚至有一些我覺得根本就該廢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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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8:08, 3年前 , 6F
都快一百年了,還留著那種類似大清律例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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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8:10, 3年前 , 7F
有一個民國41年的判例一直被援用到民國91年才說不要再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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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8:10, 3年前 , 8F
用了,時代脫節的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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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8:14, 3年前 , 9F
照這麼說,法院去管人民家產分配、領養要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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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8:16, 3年前 , 10F
樓上你講的這兩個跟性自主和感情差很大。性自主和感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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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8:16, 3年前 , 11F
全是很個人人格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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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8:17, 3年前 , 12F
偏偏都是罰窮的 被綠的都是有錢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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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8:35, 3年前 , 13F
不如乾脆廢除婚姻制度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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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8:38, 3年前 , 14F
再噓一次啦,財產給誰、領養哪個孩子無關個人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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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8:41, 3年前 , 15F
性自主就是找理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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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8:56, 3年前 , 16F
結婚後的性自主是保障你不被強暴,不是讓你背叛元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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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8:57, 3年前 , 17F
要離也可以啊把錢提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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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58, 3年前 , 18F
除罪是除刑法 不是民法好嗎 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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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59, 3年前 , 19F
你他媽的家務事到底為什麼要刑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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