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教召制度變革不公,連署表達心聲

看板Gossiping作者 (飛)時間3年前 (2021/03/08 17:13), 3年前編輯推噓7(8121)
留言30則, 12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19 (看更多)
※ 引述《erniemmxx (河馬)》之銘言: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切勿用爆卦張貼新聞 : 無重大八卦請勿使用此分類,否則視同濫用爆卦鬧板(文章退回、水桶6個月) : 未滿30繁體中文字 水桶3個月 : 本篇若您認同其內容,歡迎轉發至各大平台等。 : 可能最近大家漸漸有聽說,國防部在2月初的時候變更了教召制度, : 將教召年限從8年4召延長到12年, 這就是第一個bug 八年四次 不是規定 是現行做法 但依據後備軍人管理規定第四條 後備軍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消失其後備軍人身分: 一、除役。 二、免役。 三、禁役。 四、回役。 五、轉役。 六、喪失國籍。 七、應召入營。 八、死亡。 只要你沒有上述八種條件 只要在除役年限前召集你 都是合法的 請不要把做法當作法規 : 連同原本已經滿8年解召的軍士官也一併延長,並在今年進行教召。 八年解召 但未達除役年限 一樣可受徵集 謝謝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892616 : 8年4召原本就是國防部自己訂立的標準, 是作法 不是標準 作法本就可以依照國情做出調整 : 現在直接使用行政命令變更根本是球員兼裁判, 這我就好奇了 當年減役期 也是一紙行政命令 現在用行政命令延長徵集作法就不行? : 連立法院也無法制衡(雖然他們現在一黨獨大可能也不打算制衡), 因為合法徵集要如何制衡? 要制衡先從修法開始 : 不管過去是曾經請過假,或是不曾被國防部教召過, : 這也都符合國防部的請假規定或是國防部自己的選員問題, : 遂行延長毫無道理,且國防部自己提到此舉可以提升選充率, : 影響人數約3,000人,顯然根本是為了美化政府自身數字而拉人民墊背, : 跟什麼充實後備軍力根本無干 : (況且國防部去年9, 10月自己才說後備人力充足,新聞連結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930003451-260407?chdtv ), : 這些被影響的人,原就已經服了一年兵役,沒有選擇替代役, : 卻要忍受多年的不便,現在還要被政府追殺,顯然有違公平原則。 : 且國防部現在可以針對軍士官以行政命令先變更教召規則,未來只要未達除役年齡, : 也可以一樣以行政命令變更一般兵的教召年限,你我若是現在被分眾, : 就會漸漸被國防部各個擊破,且教召日數自113年會全面變更為14天, : 不只對一年期的後備軍人有影響,對四個月的學弟們影響也會漸漸浮現。 : 民進黨近來在各個議題上因為完全執政,態度都相當強硬, : 國民黨打議題又常常歪樓,爭取權益靠我們自己,如果你已經被影響, : 或擔心自己也會被影響,大家就一起團結表達我們的聲音, : 下面連結歡迎大家一同連署,當然台灣是個民主的社會,如果您不認同也歡迎理性討論。 :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3b507649-0503-417f-b688-6765f202a9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70.2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5194813.A.F97.html

03/08 17:14, 3年前 , 1F
我聽到PTT的都是要去殺支那豬 怎麼現在都是哀號聲
03/08 17:14, 1F

03/08 17:15, 3年前 , 2F
士官50歲才除役,所以這波很多義務役下士退伍的被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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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7:17, 3年前 , 3F
我是部隊沒這位置,升不了士官,沒有被召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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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以兵役法 後備軍人管理條例的標準來看 後備人力的確充足啊 所以與其在這邊討論哀號 不如快去細細研究緩逐儘召相關規定 真不想去且符合規定 趕快辦一辦 ※ 編輯: design0606 (36.231.170.207 臺灣), 03/08/2021 17:19:56

03/08 17:18, 3年前 , 4F
這篇正解,超過8年還是可以招,士官4x軍官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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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7:21, 3年前 , 5F
所以以前當義務役士官沒想到除役年齡會延長,還好我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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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7:21, 3年前 , 6F
要符合信賴和比例原則 不是隨便說怎樣就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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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7:21, 3年前 , 7F
上兵退伍,36歲後就不關我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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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7:22, 3年前 , 8F
這扯信賴跟比例不太對,法規沒有改只是作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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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7:25, 3年前 , 9F
那照你說 違停隔2小時才能開單的作法可以變10分鐘?
03/08 17:25, 9F
信賴保護原則不是這樣用的 軍士官除役年限不是今年才改 徵集規定就是除役前皆可徵集 只是國防部在此基礎上先行"八年四次"但別忘了八年四次之後還接了個 "後退先用" 你吵作法改變 不符信賴保護原則 那軍公教吵退休金也是吵信賴保護原則啊 ※ 編輯: design0606 (36.231.170.207 臺灣), 03/08/2021 17:28:39

03/08 17:28, 3年前 , 10F
之前8年大概也是行政命令,法律大概規定除役前都能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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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7:28, 3年前 , 11F
全民當兵 搞甚麼科技業 政府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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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7:29, 3年前 , 12F
舉例錯誤,兩小時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寫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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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7:47, 3年前 , 13F
原來有寫2小時啊 那真的錯了 第 85-1 條 但那是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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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7:48, 3年前 , 14F
不包含機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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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7:48, 3年前 , 15F
吵作法改變 不符信賴保護原則 那也是要訴願和行政訴訟結果
03/08 17:48, 15F

03/08 17:50, 3年前 , 16F
判決下來才有定論 目前還沒有這樣教召去打 像軍公教的定論吧
03/08 17:50, 16F

03/08 18:54, 3年前 , 17F
作法不等於法規與規定 教召相關法令也從來沒有把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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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8:54, 3年前 , 18F
四次正式寫入法條 根本不存在信賴保護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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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8:55, 3年前 , 19F
軍公教會吵則是相反 相關退撫規定改變 才是信賴保護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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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8:55, 3年前 , 20F
03/08 18:55, 20F

03/08 19:53, 3年前 , 21F
不是喔 只要是法規和處分 就有存在信賴保護原則規範
03/08 19:53, 21F

03/08 19:54, 3年前 , 22F
軍公教那個是已經有訴願和訴頌判決 也釋憲了 所以才有定論
03/08 19:54, 22F

03/08 19:57, 3年前 , 23F
所以 需教召者去訴願和行政訴訟 之後釋憲 才有可能改變
03/08 19:57, 23F

03/08 19:58, 3年前 , 24F
當然 釋憲沒過的話 就隨機關去訂定它們職權內想要有的作法
03/08 19:58, 24F

03/08 19:59, 3年前 , 25F
人民不能抵抗
03/08 19:59, 25F

03/09 03:26, 3年前 , 26F
說個笑話 民主國家
03/09 03:26, 26F

03/09 06:25, 3年前 , 27F
法律又怎樣 法是可改的 又不是物理定律
03/09 06:25, 27F

03/09 07:29, 3年前 , 28F
國防部自己弄的八年四召,算行政慣例?
03/09 07:29, 28F

03/11 06:11, 3年前 , 29F
教召很有用大家就搶著去了 教召出來是能對槍枝使用到
03/11 06:11, 29F

03/11 06:11, 3年前 , 30F
多熟?如果有扎實練兩天就很不錯了 但事實上呢?
03/11 06:11,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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