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部2房當嫁妝!清大女友「真實身分」曝...他不娶了:不必被凌遲

看板Gossiping作者 (樹枝孤鳥)時間3年前 (2021/02/21 16:02), 3年前編輯推噓7(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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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r8g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新聞雲 : 2.記者署名: : 曾筠淇 : 3.完整新聞標題: : 北部2房當嫁妝!清大女友「真實身分」曝...他不娶了:不必被凌遲 : 4.完整新聞內文: : 先前一名男網友曾發文表示,他真的很愛自己的女友,但準岳父母開出的婚前協議卻讓他 : 覺得「自尊與信任」被凌遲;稍早,男網友曝光了最新現況,提到自己畢業於台大,年薪 : 破百萬,根本沒必要委屈接受那些條件,而且,「沒有她我也可以過得很好」,因此最終 : 並沒有簽下協議。 : 本站曾報導《準岳父母婚前開3條件!「子從母姓」根本凌遲他 網反讚:很合理》,文 : 中提到,原PO的女友是獨生女,家境優渥,目前正在學術單位當公務員;雙方雖有意結為 : 連理,但女方家長開出的3個條件,卻讓他覺得自尊與信任被凌遲。 : 女方家長表明不用聘禮,但有3個婚前條件必須接受: : : 1.婚後第一個孩子的姓氏必須抽籤決定,若從母姓不得有議 OK阿,姓什麼有差嗎?都什麼年代了 小孩子長大的話也有權決定想跟誰姓,跟誰姓真的沒那麼重要 跟你姓又能怎樣,你生女兒最後還不是要嫁人,孫子還是跟別人姓阿 : 2.逢年過節必須各回各的家 這潮爽der好嗎 放風耶,當然是跟三五好友來去鬼混阿 還不用去應付長輩,什麼六叔公、三嬸婆的 為啥一定要對方跟你回家?不用跟對方回娘家潮爽的,也不用塞車塞到飽 : 3.婚後不和男方家長住,女方出頭期款購屋,但貸款由男方負責 可以阿,我本來就沒跟家長住,我付貸款也OK,但是房子最少也要一人半 現在結婚誰還在跟長輩住,又不是什麼豪門大家庭 而且長輩也都有地方住 : 原PO提到,女友溫柔、漂亮又聰明,女方父母也很明理、書香門第,且還已將「台北3房2 : 廳1車位」的房子和「桃園4房2廳雙車位」的房子過戶至女友名下,而除了不動產,還有 : 蘋果(AAPL)股票2萬股、殼牌公司(RDSA)股票2萬股當嫁妝。只是即便如此,原PO仍過 : 不去自己那關,因為他認為自己的條件也很不錯,所以這3條婚前協議讓他覺得有點難以 : 接受。 阿是有甚麼好難以接受的,年薪百萬而已,真當自己財富自由喔 不是什麼自不自尊 在我看來那些條件也沒到羞辱人 我男生我都覺得男方太自以為吧,這樣到底是凌遲三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218.1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3894527.A.BAA.html

02/21 16:03, 3年前 , 1F
我也都ok XD
02/21 16:03, 1F

02/21 16:03, 3年前 , 2F
人家有得選你沒得選啊
02/21 16:03, 2F

02/21 16:06, 3年前 , 3F
說風涼話最行 你怎麼不乾脆跟你太太同姓? 如果你有太太
02/21 16:06, 3F
可以阿,有好處我就同姓阿,不然同姓還要改一大堆有的沒的資料很麻煩 姓啥真的沒差,我又不是什麼名門之後

02/21 16:07, 3年前 , 4F
對呀,其實還是看錢說話,小孩長大為他要不要改姓,改了
02/21 16:07, 4F

02/21 16:08, 3年前 , 5F
就可以分遺產
02/21 16:08, 5F
※ 編輯: hayato24 (36.234.218.167 臺灣), 02/21/2021 16:11:56 ※ 編輯: hayato24 (36.234.218.167 臺灣), 02/21/2021 16:12:35

02/21 16:13, 3年前 , 6F
同姓就同姓 姓啥根本沒差好嗎
02/21 16:13, 6F

02/21 16:17, 3年前 , 7F
因為這是幻想文阿 當然要設一個自以為的男方
02/21 16:17, 7F

02/21 16:24, 3年前 , 8F
小孩雙姓不就好了 輕鬆解決雙方家長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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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6:24, 3年前 , 9F
章孝嚴可以參考。改姓真的沒什麼
02/21 16:24, 9F

02/21 16:24, 3年前 , 10F
你ok人家不ok啊
02/21 16:24, 10F

02/21 16:32, 3年前 , 11F
女方很正常公平啊
02/21 16:32, 11F

02/21 16:34, 3年前 , 12F
就自己一點臭錢就以為了不起?
02/21 16:34, 12F

02/21 17:43, 3年前 , 13F
你都OK~可是人家看不上你啊XD 他又不是選你
02/21 17:43, 13F
搞不清楚重點喔,這不是什麼看不看的上 也不不在我O不OK,重點在於,女方條件並沒有到凌遲那麼誇張,懂?

02/21 19:22, 3年前 , 14F
同意!!!!
02/21 19:22, 14F
※ 編輯: hayato24 (36.234.218.167 臺灣), 02/21/2021 19: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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