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騎車口罩飛落被重罰3600元 女大生: 趁人之危硬開罰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抖抖狗)時間5年前 (2021/01/31 13:43), 5年前編輯推噓-6(41028)
留言42則, 13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3/6 (看更多)
※ 引述《c1951 (QQ)》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騎車口罩飛落被重罰3600元 女大生: 趁人 : 時間: Sun Jan 31 13:11:18 2021 : : https://reurl.cc/Q7joZ9 影片支援 : : : 1.拍影片檢舉人好像剛好就是高雄環保局的清潔人員 新聞有說,是環保稽查人員沒錯 : 2.看影片 女大生的外套 好像沒用拉鍊把外套穿好 外套兩側就隨著風勢亂飄 : : 剛好口罩又放外套的口袋 而不是其他地方 結果GG 這就活該,剛好而已 這麼多地方可以放不放,可以放包包、放車廂,偏偏放會飄的口袋 今天在那邊讚聲的,哪天口罩剛好飛到你臉上看看會不會再幫忙說話? 就是這種智障思維,小事就輕忽 難怪高速公路一堆掉落物事故 今天口罩亂放飛出來 誰知道哪天她會不會開車掉輪胎出來!? : : 3.遺棄口罩罰金1200變3600 好像是去年防疫的新規定 https://reurl.cc/l09Oal 環保署 109-04-01新聞稿 : : 4.YT關鍵字 口罩 3600 這2個關鍵字一找 有很多影片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68.143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2069881.A.EF5.html : → lpbrother: 檢舉達人當中最高等級的? 01/31 13:12 : 推 saint01: 外套這樣穿 難怪被檢舉 01/31 13:12 : → lpbrother: 要不然一般好像很少人知道不能隨便遺棄口罩 01/31 13:13 : → lpbrother: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346034 01/31 13:14 : → lpbrother: 首創!檢舉亂丟口罩 舉證確實可獲20%獎金 01/31 13:14 : 推 arickal: 學生年輕是非不分還情有可緣,ptt老人也一樣就不太好了 01/31 13:14 : → lpbrother: 自己人檢舉也可以得到獎金嗎? 01/31 13:15 : → c1951: 沒錯 檢舉人可分得720獎金 所以家屬才會痛批 市府搶錢.... 01/31 13:19 https://reurl.cc/jqkemL 臺北市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 環保局及所屬機關人員不得為本辦法之檢舉人。 https://outlaw.k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099 高雄市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 第 八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發給獎勵金。 六、檢舉人為主管機關所屬實際執行廢棄物清理法稽查、告發及裁處業務人員、受委託行 使該等事項之個人或行政助手,因執行職務發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所為之檢舉。 這件就當事人自己活該,自己不重視,出事才想找人帶風向逃掉 不用隨便跟人家跟風起舞,一堆資料隨手都馬查的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85.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2071817.A.374.html

01/31 13:44, 5年前 , 1F
若是正妹戴過口罩 歡迎飛到我臉上
01/31 13:44, 1F

01/31 13:45, 5年前 , 2F
法律規定是亂丟 查資料也要會用
01/31 13:45, 2F
https://reurl.cc/WEkoyO 廢棄物清理法 第 27 條 你比較會查你厲害? 裡面哪段提到丟這個字麻煩告訴我一下?

01/31 13:46, 5年前 , 3F
真的別輕忽小事,DPP就是專門抓小事放大事的
01/31 13:46, 3F

01/31 13:47, 5年前 , 4F
40萬噸爐渣都只罰6千呢
01/31 13:47, 4F
※ 編輯: awei2934 (218.173.85.18 臺灣), 01/31/2021 13:50:04

01/31 13:55, 5年前 , 5F
隨地拋棄 他連拋棄意思都沒有要怎拋棄
01/31 13:55, 5F
所以說法盲就是這樣,行為法處罰的是「行為」 管你是有意還是無意,掉落地面就是構成汙染行為 還是你今天丟垃圾都不用丟到垃圾車上,一句「不小心從車上掉下來」就不用罰? ※ 編輯: awei2934 (218.173.85.18 臺灣), 01/31/2021 13:57:50

01/31 13:55, 5年前 , 6F
亂丟口罩 新聞稿裡寫的加重處罰條件 用點眼睛 好嗎
01/31 13:55, 6F
加重是指1200→3600,所以是你要換眼睛還是我? 還要繼續辯下去? ※ 編輯: awei2934 (218.173.85.18 臺灣), 01/31/2021 14:00:05

01/31 13:59, 5年前 , 7F
...口罩當然是用第一款 不知道你腦子想啥口罩汙染地面
01/31 13:59, 7F

01/31 14:00, 5年前 , 8F
法盲 多用點眼睛看條文 不是用嘴巴
01/31 14:00, 8F
既然您那麼有法學常識,那要不要來外岔今天適用哪條開罰? 還是不懂就乖乖閉嘴? 27-1就是罰汙染地面,有問題? ※ 編輯: awei2934 (218.173.85.18 臺灣), 01/31/2021 14:03:18

01/31 14:02, 5年前 , 9F
那個法條很智障啦,檢舉國道的就跟你說什麼道交條例有國
01/31 14:02, 9F

01/31 14:02, 5年前 , 10F
道罰比較重了,所以不用環保的罰不給你獎金
01/31 14:02, 10F

01/31 14:02, 5年前 , 11F
然後又會查到新聞平面的有垃圾車掉垃圾下來,用道交條例
01/31 14:02, 11F

01/31 14:02, 5年前 , 12F
罰完又用廢棄物清理法再罰一次
01/31 14:02, 12F

01/31 14:06, 5年前 , 13F
其實是因為國道管轄區域的問題,國道是交通部,一般道路
01/31 14:06, 13F

01/31 14:06, 5年前 , 14F
問題是這東西不屬於廢棄物阿,也不是丟棄的
01/31 14:06, 14F

01/31 14:06, 5年前 , 15F
是各縣市環保局,所以國道檢舉環保沒的領
01/31 14:06, 15F

01/31 14:06, 5年前 , 16F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
01/31 14:06, 16F

01/31 14:06, 5年前 , 17F
應該按照遺失物的流程處理
01/31 14:06, 17F

01/31 14:06, 5年前 , 18F
她這個就有過失R
01/31 14:06, 18F

01/31 14:06, 5年前 , 19F
27-1????? 法盲 懶得跟法盲溝通啥了
01/31 14:06, 19F

01/31 14:08, 5年前 , 20F
這個要陳述還有的灰啦,因為影片很清楚就是從身上掉出來
01/31 14:08, 20F

01/31 14:09, 5年前 , 21F
01/31 14:09, 21F

01/31 14:09, 5年前 , 22F
罰到你 你就不會這麼說了
01/31 14:09, 22F

01/31 14:09, 5年前 , 23F
首先要是廢棄物才能夠用廢棄物處理法處罰
01/31 14:09, 23F

01/31 14:09, 5年前 , 24F
https://bit.ly/36rQWx8 環保署自己講這種幹話的
01/31 14:09, 24F

01/31 14:09, 5年前 , 25F
廢棄物第一條就有定義了
01/31 14:09, 25F

01/31 14:10, 5年前 , 26F
之所以舉國到例子就是一堆人掉東西都是用「無意」這種鬼
01/31 14:10, 26F

01/31 14:10, 5年前 , 27F
理由啦,本來上路前就是該確保自己身上物品的狀況
01/31 14:10, 27F

01/31 14:10, 5年前 , 28F
第二條才對(二、減失原效用、被放棄原效用、不具效用或
01/31 14:10, 28F

01/31 14:10, 5年前 , 29F
效用不明者。)
01/31 14:10, 29F

01/31 14:10, 5年前 , 30F
政府要證明那是廢棄物 行政罰國家負舉證責任
01/31 14:10, 30F

01/31 14:11, 5年前 , 31F
看定義根本不符合廢棄物條件
01/31 14:11, 31F

01/31 14:12, 5年前 , 32F
掉地上並沒有減失效用,遺失的人沒有表示放棄
01/31 14:12, 32F

01/31 14:13, 5年前 , 33F
推文總算出現比較有思考能力的人了,沒錯這件只能去爭執
01/31 14:13, 33F

01/31 14:13, 5年前 , 34F
這個是否算是廢棄物來免責,而不是去爭這個掉落「行為」
01/31 14:13, 34F

01/31 14:13, 5年前 , 35F
也就是說,這個被罰的人可以先去警局報案拿三聯單,再去
01/31 14:13, 35F

01/31 14:13, 5年前 , 36F
提申訴,這樣就應該高機率會成功
01/31 14:13, 36F

01/31 14:35, 5年前 , 37F
法匠好了啦
01/31 14:35, 37F

01/31 14:39, 5年前 , 38F
有獎金 物證確實 還不加重多賺一點
01/31 14:39, 38F

01/31 15:40, 5年前 , 39F
01/31 15:40, 39F

02/01 07:40, 5年前 , 40F
故意把遺失曲解為拋棄?
02/01 07:40, 40F

02/01 07:42, 5年前 , 41F
依DPP的邏輯,連一根頭髮都不能掉
02/01 07:42, 41F

02/01 12:39, 5年前 , 42F
支持你 擊敗那些影響到別人又想耍賴的
02/01 12:39, 42F
文章代碼(AID): #1W5aE9Dq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W5aE9Dq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