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界醜聞】吃飯沒5次不懲戒 司法院遭譏「533法官倫理守則」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3年前 (2021/01/25 10:32), 編輯推噓8(9110)
留言20則, 15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5/6 (看更多)
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 FB https://is.gd/LNSrRs https://i.imgur.com/nGofBVH.jpg
【世紀司法醜聞】 該追查的,不是只有銀行員之死 本會之前揭露司法院就翁茂鍾司法醜聞案的調查,刻意放水包庇前最高法院法官洪佳濱,未將其移送懲戒,準備讓其安全退休。 事實上,經過進一步檢視,司法院放水包庇的,不是只有洪佳濱;而富商翁茂鍾筆記本所揭露的司法醜聞,也不是只有翁茂鍾個人牽涉的弊案。 為什麼這麼說? 在監察院去年9月的調查報告,清楚紀錄2004年6月23日,一位律師曾在晶華酒店二樓鐵板燒宴請最高法院法官。 此事為何重要? 攤開當日宴請的法官名單,赫然驚見前最高法院庭長,也是後來我國成立刑事大法庭後的首任審判長,洪昌宏。 設宴的黃泰鋒律師,當時正擔任在「監委朱安雄家人詐領廢鋁罐補助、逃漏巨額稅款」案中共同被告的辯護人,已提起第三審上訴。而洪昌宏,正是該上訴案的合議庭法官。 2003年11月27日,臺灣高等法院 91 年上訴字第 3638 號刑事判決,駁回了○○○(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屏蔽被告姓名)之上訴。 ○○○委任黃泰鋒律師提起第三審上訴。 2005年2月3日,最高法院 94 年度台上字第 650 號刑事判決,認定其上訴有理由,撤銷原判決,發回高等法院審理。最高法院合議庭法官之一,就是洪昌宏。 (時間序列請參考附圖) 以上清楚顯示,洪昌宏在承審案件期間,竟接受被告律師設宴招待,此舉已嚴重違反《法官守則》與《法官倫理規範》,離譜至極。 然而,在日前司法院的調查報告中,竟未揭露此事,也未將洪昌宏移付懲戒。這是在開什麼玩笑? 請問司法院: 上述這些從公開資訊就可以找到的資料,是否有掌握? 倘若沒有掌握,要人民如何相信司法院徹查的宣示? 倘若有掌握,為何沒有追究?難道因為對象是居於層峰的前刑事大法庭審判長,因此選擇包庇、甚至替其遮掩? 是否應將洪昌宏移付懲戒? 呼籲司法院,「全面調查」不應只是口號。除了翁茂鍾個人的案件以外,其他涉弊的貪贓枉法,亦應徹查。 摒棄官官相護,才可能挽回瀕臨崩解的司法公信力,重新獲得人民信任。 —————————————————————— 註: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 ※ 引述《tigotigo (鐵劍-中立理性選民)》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中國時報 : 2.記者署名: : 林偉信 : 3.完整新聞標題: : 【法界醜聞】吃飯沒5次不懲戒 司法院遭譏「533法官倫理守則」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司法院調查報告遭批輕縱涉案法官,多名法學教授甚至譏諷,法律考生注意,國家考試考 : 題將改為與其他法官承審中案件之被告應酬吃飯不到5次、收襯衫不到3件、高級補品禮盒 : 不到3盒者,不算違反法官倫理守則。 : 司法院澄清沒有「533」法則,就是法界譏笑的接受宴飲及衣物、禮品各5次、3次、3次才 : 送懲戒, 經過多方考量及調查後,依其情節狀況才決定,並沒有533條款。 : 網路出現諷刺文,要法律考生注意國考一試選擇題,「法律倫理」科目考題試擬:試問以 : 下情形,依照我國懲戒實務,何者違反法官倫理?(A) 與其他法官承審中案件之被告,應 : 酬吃飯(僅)4次者。(B) 收受上開被告客製高級襯衫(僅)2件者。(C) 收受上開被告高 : 級補品禮盒(僅)2盒者。(D) 以上皆非。 : 參考答案:(D) 理由說明:1、比較法上無前例可參。2、依我國實務最新出爐的統一標準 : 即533法則,A、B、C之4、2、2情形,縱使A+B+C三者競合,皆不予調查、不送懲戒、名 : 單亦不公布。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reurl.cc/NX6VkQ : 6.備註: : 拎北再也不相信台灣司法了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9.160.1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1541938.A.20A.html

01/25 10:33, 3年前 , 1F
死老百姓捏著覽趴接受吧
01/25 10:33, 1F

01/25 10:34, 3年前 , 2F
吃飯不到5次,襯衫不到3件,禮盒不到3盒 533 就是爽
01/25 10:34, 2F

01/25 10:35, 3年前 , 3F
所以其他公務員可以比照辦理嗎?連司法官都可以了
01/25 10:35, 3F

01/25 10:35, 3年前 , 4F
動搖法本
01/25 10:35, 4F

01/25 10:37, 3年前 , 5F
台灣司法94一個joke,窮人自求多福
01/25 10:37, 5F

01/25 10:38, 3年前 , 6F
台灣司法本來就是黑 還有臉裝聖潔不准外界檢驗
01/25 10:38, 6F

01/25 10:39, 3年前 , 7F
司法敗類還敢嗆人法盲啊
01/25 10:39, 7F

01/25 10:39, 3年前 , 8F
台灣沒有包青天
01/25 10:39, 8F

01/25 10:39, 3年前 , 9F
襯衫不能收3件
01/25 10:39, 9F

01/25 10:40, 3年前 , 10F
江湖豪傑來相助
01/25 10:40, 10F

01/25 10:40, 3年前 , 11F
朝野政客站身邊
01/25 10:40, 11F

01/25 10:40, 3年前 , 12F
一質疑就嗆滾去看包青天 好棒的司法 好棒的皇后貞操
01/25 10:40, 12F

01/25 10:40, 3年前 , 13F
法律人為非作歹居然完全無法制衡 這就是我們的法治
01/25 10:40, 13F

01/25 10:42, 3年前 , 14F
大清帝國離我們沒有很遠 律例是拿來辦草民參考用的
01/25 10:42, 14F

01/25 10:42, 3年前 , 15F
台灣法律系就是一個笑話 除了國昌!!
01/25 10:42, 15F

01/25 10:55, 3年前 , 16F
司法就是笑話 一堆法律人自以為厲害 噁心
01/25 10:55, 16F

01/25 11:25, 3年前 , 17F
基本上有人貪有人包庇跟法盲完全不衝突
01/25 11:25, 17F

01/25 12:26, 3年前 , 18F
01/25 12:26, 18F

01/26 00:57, 3年前 , 19F
司改大成功
01/26 00:57, 19F

01/26 02:40, 3年前 , 20F
01/26 02:40, 20F
文章代碼(AID): #1W3Yso8A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W3Yso8A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