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0歲娃被老闆打到死 媽看4個月不敢吭聲
※ 引述《Workforme (′‧ω‧‵)》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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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10歲娃被老闆打到死 媽看4個月不敢吭聲
: 4.完整新聞內文:
: 10歲娃被老闆打到死 媽看4個月不敢吭聲
母親那邊可能因為知識不足又從小被打罵長大,已經養成了不敢反抗的性格
家裡又窮,只是個可悲可憐又無力自救的女人。
但其他之前接觸到女童的人就問題大了
按照少年福利法第 53 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警察、
司法人員、移民業務人員、戶政人員、村(里)幹事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
年福利業務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知悉兒童及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立
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六、遭受其他傷害之情形。
結果現在是人被活活打死,還打了四五個月,中間有去上學,(有無就醫不知)
這不就表示之前接觸到這女童的
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醫事人員(如有就醫的話),都有知情不報的可能嗎
是怕事又或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又或是小孩就是要打的觀念
之前教育部有要教師去參加提高辨視受家暴孩童徵兆的講習
在教師版一堆人在痛罵這是給老師找麻煩
雖然也有教師出來說明,通報並不會有多麻煩什麼的
但那聲音遠微弱於在那痛罵教育部,認為這是給老師添麻煩的聲音
國外打小孩是會馬上被通報警察,台灣是打死了之後
記者去問時,會在鏡頭前說打的很兇,常常在打。
真的是想問說,知道打的很兇,常常在打,打個110有哪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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