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南韓判賠慰安婦 日跳腳
不愧是北韓奴隸左糞文在寅。
日本在幾十年前就賠韓國一筆錢,
「韓日基本條約」
韓國政府自己侵吞這筆款項沒給受害人。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E9%9F%A9%E6%97%A5%E5%9F%BA%E6%9C%AC%E6%9D%
A1%E7%BA%A6
根據《條約》,韓日兩國互設大使館正式建立外交關係。1910年8月22日以前由大日本帝
國和大韓帝國簽訂的所有條約無效。[3][4]日本向韓國提供5億美元的政府貸款,其中3
億美元為無償的現金贈與,2億美元為有償的長期貸款。[5]2005年1月, 南韓政府解密
外交文件披露, 1965年日本政府曾向南韓政府提議由日本政府直接向每個受害人支付款
項, 但被南韓政府拒絕, 南韓要求由日本支付一筆過款項後再後南韓政府分發, 南韓
政府從日本收到合計8億美元款項後將其私吞並沒有交與受害人。
所以韓國受害者早就應該在1965就拿到錢了,
現在這些老人拿不到錢,干日本政府屁事。
另外,北韓這幾十年誤殺的一些韓國民間人士,
金家奴隸文在寅完全不敢對其主人要求任何賠償,
可憐那些被北韓無辜殺死的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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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台灣當年為何一毛錢都拿不到,
去問老蔣阿~
順便說,支那和日本建交公報的時候,
毛澤東又再次確認放棄向日索償,
ODA純屬日本自願,無任何強制力。
之後兩岸任何對日索償的行為,
都是背棄國際法的行為,日本當然可以不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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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213.17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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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42857 (119.14.213.171 臺灣), 01/10/2021 10: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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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條約在那 韓國也不可能再拿一次錢
作戲給低能看你也這麼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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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國際法是遊戲阿 給諸國看笑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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