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新北市房已經比雪梨還貴了 還要繼續炒嗎
你說的東西還不算太差
代表你有做一些功課
但你有一個很大的誤解
或者是說很多人有很大的誤解
提高持有成本
並不能直接連結到壓低房價
提高持有成本會有資本化的效果
對房價有一點影響但不是必然
首爾跟紐約就告訴你
提高持有成本,房價一樣會漲
提高持有成本的最大意義是
防止有房的人擺爛
簡單的說就是
滾開讓專業的來
無論你是投資或繼承來的
還是你是什麼三代都住在這的
只要你創造不出比持有成本更高價值
就請你賣掉換地方
讓更有能力的人住進來
或者讓更有能力的人來
創造更高的價值(例如都更)
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才是提高持有成本的真正意義
當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後
也許過個幾年,你會發現房價開始穩定了
那也是因為土地使用效率增加帶來的效益
而不是單純把「加稅」-》「房價變低」
這樣做連結
提高持有成本的第二個意義是
住在好的地方
接受了高等級的公共建設及社會資源
就請多繳稅來補貼政府收入
讓政府可以回收
這些包括蓋公園建捷運的收入
讓政府有更多的能力去改進公共設施
這些才是重點
※ 引述《DavidGuetta (大衛 庫塔)》之銘言:
: 轉自fb:澳洲小七
: ●請看附圖(註1)
: 我由知名網站Numbeo.com取得資訊整理如下
: 新北市稅後薪資中位數 $35,962.71 (NTD)
: 雪梨稅後薪資中位數 $123,197.73 (NTD)
: 新北市市區房價每坪中位數 $235,000.00 (NTD)
: 雪梨市區房價每坪中位數 $286,616.58 (NTD)
: 假設-新北市房價所得比照雪梨比例與現況房價相比:
: 修改後每坪台幣合理價格 $83,666.39 為 現況之64% 減少
: 也就是說在新北市買房子,你應該要把房屋總價減少64%,就會變成正常的澳洲最貴城市-
: 雪梨房價
: 也就是說,以雪梨的標準來說,認同新北市的房價"應該腰斬"這件事情,是完全不合理的
: !!!
: 為什麼呢?
: …...應該要"腰斬!! 還要再斬"
: 雪梨是澳洲房價最高的區域,我正常來說,應該要比較的是台北市…但為了強調台灣房價
: 有多變態,我把第二名的新北市拿出來就夠了
: 我已經計算過了,台北市比新北市更慘…約需要減少70%才能達到雪梨合理房價標準.
: 這些都是數據,當然不同國家有不同國情,但也不能忽視其中的巨大差距造成的台灣房地
: 產相關的各種社會亂象。
: 澳洲小七的解決/改善台灣的變態房價方法如下:
: ●重點 - 提高持有成本 (打擊投資客的現金流)
: 很多人都會跟你說利率、供需原理、公宅等
: 我個人認為政府最好的工具應該是
: ●提高持有成本
: 不論投資客再愛台灣房地產
: 持有多套房地產的加大加深持有成本都可能迫使投資客放棄這個投資物而投資其他東西
: 麻煩不要跟我說跟其他更爛的對象比…想進步....要跟好的比,不是跟爛的比…不然很難
: 進步!
: 我承認可能"華人有華人的玩法/習慣"
: 但台灣在其他很多地方都被全球學習,我認為真的沒有必要永遠被"華人的玩法/習慣"綁
: 死。
: 以下是我覺得其他各國可以學習的地方:
: 舉例-學日本/澳洲/加拿大
: 世界房價所得比目前排名(42/95/89) 台灣居住所得比-為目前世界第9爛...
: ------------------------------
: 可學習日本作法如下 (單位為日圓)
: 購屋一次性成本
: 1. 登陸免許(證照)稅:
: 土地:土地固定資產稅憑價額x1.5%
: 建物:建物固定資產稅憑價額x0.3%~0.15% (註2)
: 2. 印紙稅(印花稅):
: 1千萬到5千萬 - 印花稅2萬
: 5千萬到1億 - 印花稅6萬
: 1億 到 5億 - 印花稅10萬 (註3)
: 3. 建物的消費稅 5%(已經包含在售價內)
: 4. 不動產仲介費:
: 200萬以下:5%(3%+2%)
: 201萬以上,400萬以下:4%(3%+1%)
: 401萬以上:3%
: 超過400萬時: (總價 X 3% + 60000萬)X1.05(消費稅) (註4)
: 5. 司法書士手續費(代書費)
: 我找到一個4萬日幣,網路上也找得到10萬日幣或以上 (註5)
: 6. 不動產取得稅:
: 土地課税標準額 X 3% 自住家屋或土地(以東京為例)
: 土地課税標準額 X 4% 非自住家屋 (以東京為例 ) (註6)
: 經常性成本
: 7. 固都稅(固定資產稅和都市計劃稅的合稱):
: 固定資產稅: 固定資產稅評價額X1.4%
: 都市計畫稅: 固定資產稅評價額X0.3% (註7)
: 8. 管理費
: 9. 每年2、3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有租金收入需將租金收入列入所得
: 10. 為抑制短期炒作,日本政府規定購屋後5年內出售需繳交30%讓渡所得稅 五年以上 15
: %+日本震災復興稅2.1% (註8)
: 11. 借地借家法(保障房客居住權)
: 房東不想出租,就必須半年到一年前提出解約,房東不能片面解除契約。
: (除非有不可抗力因素)
: 就算租約到期,房客想要續租,房東也是不能拒絕,唯一的方法只能上法院 走法律程式
: ,而且還要具備兩大條件,一是半年到一年前有告知房客,二是有正當理由。(註9)
: 小七:
: 日本這條法案!對於租客的保障,可說是非常重要,因為穩定的租屋也可以減少剛需購房
: 的需求,反之,對房東越有利可以趕人的相關法律,就會逼得很多人本來不需要買房不得
: 不進入買賣市場,造成不必要的泡沫。反過來說,黑心/愛趕人/任性的房東,遇到這種法
: 律,也會覺得不如投資其他地方,抽出熱錢,有利於抑制房價泡沫。
: ------------------------------
: 可學習澳洲作法如下 (單位為澳幣)
: 12. 房屋增值列入資本利得稅(CGT)
: 為抑制短期炒作,澳洲政府規定購屋後1年內出售需繳交 100%增值作為資本利得稅(CGT)
: 加入你的TAXABLE INCOME,持有一年以上出售還是必須繳交50%增值,除非特殊條件豁免
: (例如-房東自住一整年 /作為Main Residence )(註10)
: 13. FIRB申請費:海外購房者要想在澳洲購房,則需要提前進行FIRB申請,房價在100萬澳
: 幣內需繳交FIRB 5000澳幣,房價大於100萬澳幣需繳交FIRB 1萬澳幣,之後房價每增加10
: 0萬,費用相繼增加一萬澳幣。(註11)
: ------------------------------
: 可學習加拿大作法如下 (單位為加幣)
: 14. 空屋稅-溫哥華
: 每個空置年(房屋交屋開始算,每12個月為一個空置年)內有超過183天,也就是6個月,
: 的時間處於空置狀態需繳交3% 空屋稅 (註12)
: ------
: 小七結語
: ●高房價所得比的房地產不是甚麼火車頭,更像是一種毒藥或鴉片
: ●台灣民間地主們/政商界地主們應該要好好戒房地產毒
: ●掌權者麻煩看一下已開發國家的房價所得比..開始學習
: ●資本家不要只想到自己,想想台灣的未來
: 台灣加強持有成本、房價因此調整,會發生甚麼事情?
: 1. 失去甚麼??
: ○ 賠錢的投資客/自住客願賭不服輸、憂鬱人數上升
: ○ 房東不爽房價跌,拒付貸款-申請破產,銀行賠錢,甚至瀕臨破產,若是大銀行,政
: 府可能出手相救 (稅金)
: 2. 得到甚麼??
: ◎ 炒房的外資/內資放棄台灣,去炒別國的房(這麼愛炒!?)/投入實業/研發/產業界
: ◎ 更健康的房價(如附圖)
: ◎ 人才流失部分回流(很大量的人才放棄台灣是為了房價)
: ◎ 更多年輕人有可能買房的未來 (無價)
: 以上
: 本人並非統計或任何相關房地產/法律專業.
: 歡迎高手聯繫我任何錯誤的地方,
: 我一定會立刻修改!
: by 澳洲小七
: 7/1/2021 於澳洲
: 參考資料來源
: 由於字數限制請參考附圖2跟回文
: https://upload.cc/i1/2021/01/09/r2hMxq.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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