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少女援交得手5700元 告嫖客再獲賠25萬
欸,鬼島這法條是否該改了?
現在鬼島法匠所謂的身心尚未健全
應該指的是涉世未深與知識不足這方面吧?
可是這幾年案例下來
未滿十八歲的台女,比成年母豬還懂得告耶?
這樣還算涉世未深跟知識不足的“身心尚未健全”嗎?
就算是講身體物理的發展
包括這例在內,一堆沒18的都看起來像38
連法官自己都講看不出來未成年
這樣綜合起來
未成年保護法根本該大幅度變動了吧
※ 引述《kenny1300175 (蘇湖)》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2.記者署名: 吳政峰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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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完整新聞標題: 少女援交得手5700元 告嫖客再獲賠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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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完整新聞內文:
: 呷幼齒不能補眼睛,反而傷荷包!2016年間,15歲少女小璇(化名)與苗姓男子援交
,賺
: 得5700元,2個星期後,小璇對苗男提出強制性交刑事告訴,並求償589萬元。士林地
院發
: 現小璇事後曾傳訊「等你有錢再約」,認定兩人是性交易而非性侵害,依兒少性剝削
條例
: 判苗男4月徒刑,但因小璇未成年,仍判苗男應賠25萬元,日前獲得高等法院維持,全
案
: 確定。
: 2016年6月間,小璇年僅15歲,透過通訊軟體結識苗男,相約北市一處捷運站碰面,苗
男
: 將她載往附近一間摩鐵,休息期間發生性交與口交等行為,完事後小璇獲得5700元報
酬。
: 2星期後,小璇對苗男提起強制性交告訴,指控苗男違反其意願性侵,導致她罹患重鬱
症
: 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精神不穩定,需住院治療,要求苗男支付醫藥費、看護費及精
神慰
: 撫金共589萬8070元。
: 士院發現,小璇一下說價錢加到5700元,她不好意思拒絕口交;一下又說不論苗男加
了多
: 少錢,她都不願意口交,結果遭苗男壓頭強逼性侵,供詞反覆前後不一。
: 士院指出,小璇完事後傳訊「我問你哦!你有2萬嗎?」、「可以幫我嗎?」、「等你
有
: 錢再約」,並證稱「我個人的一些問題需要用錢,才會透過通訊軟體跟苗男聯繫」,
足證
: 雙方是性交易,並非性侵,考量小璇外表看不出未滿16歲,輕判苗男4月刑。
: 精神損害部分,士院查出小璇除了跟苗男援交,還跟其他兩名男子發生性關係,且在
學校
: 受到學姊欺負,在外則遭到不明網友性侵甚至餵毒,精神疾病嚴重,難認定和苗男有
直接
: 關係。
: 但士院指出,就算苗男誤認小璇已16歲,小璇仍屬未滿18歲的少女,生理與心理發展
尚未
: 健全,無同意性交的能力,是法律保護的對象,考量侵害程度,判苗男應賠小璇25萬
元。
: 苗男無力支付,上訴主張雙方是性交易,賠3萬元較適當。但高院認為苗男確實侵害小
璇
: 的貞操權,造成她心理受傷,無法上學,審酌雙方資歷後,認原審判賠25萬元合理,
駁回
: 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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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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