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批蘇危言聳聽 衛福部指誰再說再告已回收
※ 引述《femlro (願使歲月靜好,現世安穩)》之銘言:
: ※
: 我聽你在那邊喇叭
: 食安法第46-1條
: 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
: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上面寫的法條非常清楚
: 要足生損害公眾
: 這個醫生雖然很明顯沒有學理依據
: 但法治社會
: 依法行政
: 如果有民眾信了他的胡說八道
: 就會避免吃瘦肉精豬肉
: 而不吃瘦肉精豬肉顯然對身體沒有危害
: 何來損害公眾?
: 勿謂言之不預
: 有沒有觸法不是衛福部說了算
所以說你還是搞不清楚狀況啊~
今天衛福部告你 沒有說一定要告贏啊~
就跟訟棍告你 也沒有打算要告贏一樣...
重點是利用提告
讓你害怕 讓你擔心 讓你沒辦法好好過日子...
訟棍濫告 要的是錢
政府濫告 要的是人民噤聲
告不告得贏?
完全不是重點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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