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已婚女性人工流產無須配偶同意 國健署啟動修法

看板Gossiping作者 (做自己)時間3年前 (2020/12/10 08:44), 3年前編輯推噓4(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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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n3NZuKT.jpg
再貼一次(我沒有AB CD選項。但我不是歧視啦!) 以男性角度 其實這個修法就是鼓勵大家不要結婚 我們就想辦法搞人老婆就是了! 反正看起來有事的風險不高??嗎 不結婚也可能少很多社會問題吧?! 棒棒! 結果根本是幫忙cover高富帥的法案嘛…… ※ 引述《ar0387959310 (璀璨人生)》之銘言: : ※ 引述《relax911 (Lmerro)》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中央社 : : 2.記者署名: : : 2.記者署名: : : 張茗喧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已婚女性人工流產無須配偶同意 國健署啟動修法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9日電)根據現行「優生保健法」規定,已婚女性若要施行人 : 工 : : 流產,必須經配偶同意,多年正反議論頻傳。國健署近期已啟動修法程序,預計取消配 : 偶 : : 同意權,最快明年3月提出修法草案。 : : 優生保健法第9條規定,已婚女性若要施行人工流產,必須經配偶同意,屢屢引發爭議 : 。 : : 近期有網友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提案指出,未婚女性若懷孕,可以引用優生保健法規定 : 合 : : 法墮胎,但已婚女性懷孕卻無法自己決定是否要留下孩子,只要配偶反對,妻子就必須 : 忍 : : 受懷孕期間種種不適,形同剝奪女性身體自主權。此提案獲得7437名網友附議。 : : 有支持網友指出,子宮是女性的器官,當然有終止懷孕的權力,不應因結婚前後而有差 : 異 : 異 : : ,且懷孕、墮胎都有風險與後遺症,這些既然是由女性自己承擔,自然不該由他人做決 : 定 : : 。反對網友則認為,結婚是雙方的事,認為無論生或不生都應由雙方共同決定。 : : 。反對網友則認為,結婚是雙方的事,認為無論生或不生都應由雙方共同決定。 : : 國健署婦幼健康組簡任技正陳麗娟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已婚女性須經配偶同 : 意 : : 才能人工流產這件事爭議多年,95年國健署曾計劃將「同意」改為「告知」,3度研擬 : 修 : : 法草案都未修法成功。 : : 直到101年元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上路,國健署隔年收到行政 : 院 : : 來函指出,優生保健法規定已婚婦女須經配偶同意才能人工流產,已違反該公約,要求 : 修 : : 正。 : : 陳麗娟說,近年國健署邀集性平、醫學、倫理、法律、兒福、宗教團等代表討論修法方 : 向 : : ,支持團體認為女性應有身體自主權,現行規定恐讓弱勢婦女自主權被剝奪;反對團體 : 則 : : 認為,一個家庭是夫妻共同成立,孩子也是夫妻共同創造的生命,不應單由一方決定去 : 留 : : 。 : : 陳麗娟表示,經凝聚共識,預計將取消配偶同意權,並去除原法條有歧視意味的字眼, : 以 : 以 : : 符合性平要求,11月已召開會議「優生保健諮詢會」逐條討論,預計將彙整意見後,明 : 年 : 年 : : 3月提出草案,儘早展開修法。(編輯:管中維)1091209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s://bit.ly/33U7lJ5 : : 6.備註: : 這個我跟老婆大人吵過啦...... : 女生最愛講,身體自己的,懷孕要承擔什麼什 : 麼的。但本魯認為這是女性的先天或社會功能 : 必須要承擔.......疑?先別急噓我! : 性別反轉,男生再很多地方也要承擔很多社會 : 功能。比方說總是社會期待家庭ㄧ肩扛起 : 男方成就》女方之類.... : Ok 你覺的還是要噓我,還是先等等 : 本魯實際經驗告訴你! : 今天是已婚,女方墮胎當然要經配偶同意 : 女方有身體自主權我同意。 : 但對男方來說,妻子(配偶) : 不能剝奪男方成為父親的權利 : 這樣懂了嗎?男女是互相的,女生可以墮胎 : 但男生可以主張剝奪父權...... : 是不是?男生的權利被嚴重忽視。 : 是不是?男生的權利被嚴重忽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14.1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7561051.A.5C7.html

12/10 08:45, 3年前 , 1F
反正結婚也沒要生 炮打一打 各走各路
12/10 08:45, 1F
※ 編輯: pigsty0102 (114.137.14.194 臺灣), 12/10/2020 08:46:44

12/10 08:59, 3年前 , 2F
這表格有點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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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09:02, 3年前 , 3F
個人是覺得子宮是母親的,但是生命是小孩自己的,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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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09:02, 3年前 , 4F
一開始就避孕,不然沒生命危險不應該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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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09:03, 3年前 , 5F
baby life matters
12/10 09:03, 5F

12/10 09:10, 3年前 , 6F
樓上你被強暴就幫生下健康的強暴犯小孩吧 不能墮喔 反正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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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09:10, 3年前 , 7F
女分屍台男最愛強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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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09:11, 3年前 , 8F
不然就是有可能是強暴犯的種吧 不然怎麼可能說這種話
12/10 09:11, 8F

12/10 09:17, 3年前 , 9F
樓上你是跟強暴犯結婚了嗎?
12/10 09:17, 9F

12/10 09:17, 3年前 , 10F
否則又沒有跟強暴犯有婚姻關係,為啥需徵得同意?
12/10 09:17, 10F

12/10 09:24, 3年前 , 11F
配偶應該強制要被通知,不然的話女生自己私下處理小秘密怎
12/10 09:24, 11F

12/10 09:25, 3年前 , 12F
麼辦?
12/10 09:25, 12F

12/10 09:56, 3年前 , 13F
可悲
12/10 09:56, 13F

12/10 10:00, 3年前 , 14F
這表格讓人更混亂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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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0:52, 3年前 , 15F
強暴犯的小孩就有原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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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0:57, 3年前 , 16F
犯錯的是強暴犯,母親不養情有可原,政府該介入,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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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0:57, 3年前 , 17F
無罪的小孩失去生命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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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4:20, 3年前 , 18F
還強暴犯勒~~現在是說就算正常夫妻,妻子懷孕,妻子可以
12/10 14:20, 18F

12/10 14:20, 3年前 , 19F
拿小孩要脅丈夫~~
12/10 14:20, 19F
文章代碼(AID): #1VqMzRN7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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