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林金貴涉槍殺司機再度大逆轉 關押3116天再審無罪改判無期
林金貴涉槍殺司機再度大逆轉 關押3116天再審無罪改判無期
2020-12-03 10:18 聯合報 / 記者林伯驊/高雄即時報導
男子林金貴遭控13年前涉槍殺計程車司機,關押3116天後獲准開啟再審,合議庭採信他案
發2個月前的1張大頭照為短髮,跟監視畫面長髮凶手不符,也無其他佐證他犯罪,逆轉判
無罪。但最高法院撤銷發回,今天高雄高分院再審更一審,大逆轉認定他是凶嫌,判無期
徒刑,仍可上訴。
再審合議庭認定林金貴犯非法持槍枝罪,判4年,併科罰金10萬、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
奪公權終身,合併執行無期徒刑。
林金貴今天由冤獄平反協會陪同聽判,聽到又改判無期徒刑,相當錯愕,快步離去不受訪
。
全案起源於2007年5月9日晚間,高雄鳳山區發生王姓計程車司機遭開槍射頭身亡,嫌犯趁
計程車撞擊路邊後逃逸;警方依目擊者指述、監視畫面繪出「長髮及肩」的畫像懸賞緝凶
,5個月後逮捕林金貴,檢方起訴指控他涉案,法院依槍砲、殺人等罪判無期徒刑,2010
年全案定讞。
林金貴始終喊冤,冤平會2014年起立案救援,首次申請再審遭駁回,之後林金貴胞姊家中
找出的1張大頭照,是林金貴在案發前2個月所拍攝,顯示為短髮,也尋求醫師出具證明不
可能2個月就留髮到肩膀,以此第2度申請再審,被法院2度駁回後終於開啟再審。
再審合議庭認為,案發前2個月拍的大頭照,頭髮長度均在耳上、未掩蓋雙耳,參照高雄
榮總鑑定林金貴頭髮每28天生長1.05公分的速度,應不會在2個月後長度及肩;調查局、
刑事局也針對大頭照與案發畫面做人臉辨識特徵比對等鑑定,難認定是同一人,也沒辦法
認定畫面的凶嫌是戴假髮。
再審合議庭也指,案發1小時5分鐘後,林金貴的手機在台南縣佳里鎮基地台有發話紀錄,
距離案發地點77.5公里、依Google地圖車程達1小時23分鐘,可視為不在場證明,且計程
車上採集到的毛髮、指紋等跡證無法比對。
至於當時曾追趕凶手的邱姓、潘姓證人,事隔5個月後才指認林涉案,另名林姓按摩女子
也只見過林一次,證詞都無法採信,合議庭認為不能佐證林金貴犯案,2018年8月7日改判
無罪。
雖再審獲勝訴,檢方提上訴後,最高法院合議庭發現,多人曾經證稱,林金貴在案發的前
1年12月假釋出獄後有蓄髮、未曾理髮,恐跟大頭照模樣會明顯不同,應再調查,且基地
台發話位置到案發現場的車程,曾有員警開車實測50幾分鐘,跟Google地圖數據差異很大
,法院未實際勘驗;此外,林金貴羈押時的獄友有證稱,有聽過林敘述犯案經過,法院也
沒詳查。最高院認為這些皆是應調查的證據卻沒調查,判撤銷發回更審。
https://reurl.cc/bRrLj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2.82.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6968300.A.4F3.html
→
12/03 12:05,
5年前
, 1F
12/03 12:05, 1F
推
12/03 12:05,
5年前
, 2F
12/03 12:05, 2F
噓
12/03 12:06,
5年前
, 3F
12/03 12:06, 3F
→
12/03 12:07,
5年前
, 4F
12/03 12:07, 4F
→
12/03 12:10,
5年前
, 5F
12/03 12:10, 5F
推
12/03 12:12,
5年前
, 6F
12/03 12:12, 6F
→
12/03 12:13,
5年前
, 7F
12/03 12:13, 7F
→
12/03 12:14,
5年前
, 8F
12/03 12:14, 8F
→
12/03 12:14,
5年前
, 9F
12/03 12:14, 9F
→
12/03 12:20,
5年前
, 10F
12/03 12:20, 10F
噓
12/03 12:21,
5年前
, 11F
12/03 12:21, 11F
→
12/03 12:24,
5年前
, 12F
12/03 12:24, 12F
噓
12/03 12:29,
5年前
, 13F
12/03 12:29, 13F
→
12/03 12:34,
5年前
, 14F
12/03 12:34, 14F
→
12/03 12:34,
5年前
, 15F
12/03 12:34, 15F
推
12/03 12:44,
5年前
, 16F
12/03 12:44, 16F
推
12/03 12:56,
5年前
, 17F
12/03 12:56, 17F
噓
12/03 19:36,
5年前
, 18F
12/03 19:36, 18F
→
12/03 19:37,
5年前
, 19F
12/03 19:37, 19F
→
12/03 19:37,
5年前
, 20F
12/03 19:37, 2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