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穎孟突襲 帶律師炒2主任

看板Gossiping作者 (Cook)時間3年前 (2020/11/29 21:18), 編輯推噓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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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之銘言: : : 林的委任律師黃秀禎表示,林穎孟依法解僱員工,勞資爭議調解期間,僱主對與勞資協商 : : 無關的事由,仍可行使解僱權,該2名主任近日行為已符合《勞基法》「對於僱主實施暴 : : 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要件,依法得不經預 : : 告終止契約。 : 突然看懂了好幾天前 : 政黑女神為什麼要報警 : 吵說兩個辦公室主任在議會大樓裡面跟蹤騷擾她 : 還鬧上新聞 : 原來是要用這兩款條件來繞過不得任意解僱的規定 : 各位台灣老闆有學起來怎麼鑽勞基法漏洞嗎 : 要好好感謝議員親自示範 挖!!!!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這才是八卦吧 都已經進入協商期狀態的雙方怎麼資方會這樣 如果真的是繞過不得任意解僱的規定這樣讓勞方該怎麼防範?! 看來內情真的不單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26.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6655911.A.AE2.html

11/29 21:19, 3年前 , 1F
挪用勞保就很討厭了
11/29 21:19, 1F

11/29 21:19, 3年前 , 2F
說不定都是律師指點的招數 先鬧大上新聞再解僱
11/29 21:19, 2F

11/29 21:20, 3年前 , 3F
通常勞資糾紛到一個程度就會互告了
11/29 21:20, 3F

11/29 21:21, 3年前 , 4F
她是政治人物耶 鬧大以後就不用選了阿
11/29 21:21, 4F

11/29 21:24, 3年前 , 5F
離選舉還遠的很 選民記憶力沒那麼好
11/29 21:24, 5F

11/29 21:27, 3年前 , 6F
先不用管下次要不要選,那兩個辦公室主任都肥迪的人的話,
11/29 21:27, 6F

11/29 21:27, 3年前 , 7F
林穎孟接下來要去哪邊找高階助理?
11/29 21:27, 7F

11/29 21:28, 3年前 , 8F
太賤了吧
11/29 21:28, 8F

11/29 21:34, 3年前 , 9F
嘻嘻
11/29 21:34, 9F

11/29 22:57, 3年前 , 10F
覺青甜心你敢嘴
11/29 22:57, 10F

11/30 00:07, 3年前 , 11F
坐等互告
11/30 00:07,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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