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只有一人拿微笑紙板 也被新加坡告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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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手拿畫有笑臉的紙板站在警察局附近,很有可能被控非法集會,最高得面臨
新台幣 10萬多元的罰鍰。最近,新加坡民權運動人士范國瀚就遇到了這樣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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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三月,新加坡民權運動人士范國瀚手持微笑紙板在警察局附近拍照,沒想到短短幾
秒內他就成了警方眼中違法集會的犯罪人士。
手拿微笑紙板抗議 遭控非法集會
周一(23),新加坡民權運動人士范國瀚抵達新加坡國家法院出庭,他在今年三月做出的
行為遭控違反《公共秩序法》(Public Order Act),最高恐面臨 5,000新加坡元(折台幣
約 10萬6,334元)的罰鍰。
當時,范國瀚拿著自己手繪的微笑紙板站在警察局附近,聲援兩名呼籲政府注意氣候變
遷的學生,結果被警方視為非法集會,即使抗議現場只有他一個人。
范國瀚聲援的兩名學生也受到調查,他們兩人之所以發起示威活動,是為了響應瑞典環
保運動人士桑柏格(Greta Thunberg)的罷課行動,呼籲新加坡政府減少對石油的依賴。
對於最輕微的挑釁 也以嚴刑峻法來回應
人權觀察組織亞洲副主任羅柏遜(Phil Robertson)表示:「你本來以為新加坡當局夠聰
明,不會去追究這麼荒唐、會讓它們成為全世界笑柄的案子,但是,它們被自己的指揮
和控制心態給蒙蔽,對於最輕微的挑釁也傾向用嚴刑峻法來回應。」
根據范國瀚的說法,當時他只在所謂的「集會現場」待了幾秒鐘、拍照上傳完社群媒體
後就走了。
周一,范國瀚在出庭前穿著微笑T恤、戴著微笑口罩拍照,並且反諷道:「我的罪過顯而
易見。」
聲援揭露高官貪腐的記者
然而,范國瀚的一人抗議行動不只這一樁。
2018年12月,他跑到新加坡國家法院前舉海報抗議,海報上寫著「撤銷對許淵臣和德科
斯塔(Daniel de Costa)的指控」。當時,身為新加坡獨立媒體《網路公民》總編輯的許
淵臣和記者德科斯塔,在網站上刊登了一篇指控政府高官貪腐的文章,結果遭控誹謗,
范國瀚也因為聲援他們遭控違反《公共秩序法》,要是指控成立最高同樣得面臨 5,000
新加坡元的罰鍰,這起案子一併在周一開庭時審理。
繳完保釋金後,等待二次開庭
最後,今年 40歲的范國瀚並沒有認罪,他在繳了 1萬5,000新加坡元(折台幣約 31萬9,
000元)的保釋金後離開法庭。此外,他批評保釋金的金額太高,對於像他這樣願意配合
警方調查和出庭的被告來說很不合理。
「就像是在對憲法開玩笑」
特意穿著笑臉T恤出庭的他說:「《公共秩序法》本該用來維護公共秩序和保護個人的安
全,當我拍照上傳到社群媒體上時,並沒有侵犯到這兩項。這些對我的指控證明了我們
的法律有潛力被以荒謬和霸道的方式使用。」
「這就像是在對我們的憲法開玩笑,我們的憲法保障人民集會和言論自由。」
只有這個地方可以集會
根據新加坡《公共秩序法》的規定,所有未經警察許可的抗議(包含一人抗議在內)皆違
法,全新加坡只有一個地方可以不經警察許可舉行抗議活動,這個地方就是在新加坡芳
林公園內的「演說者之角」。
然而因為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蔓延的關係,為了避免民眾群聚造成疫情更加嚴重,
目前演說者之角關閉中。
今年已經入獄兩次
除了兩起非法抗議案纏身,范國瀚在今年也因藐視法庭和違反《公共秩序法》入獄服刑
兩次。
第一次是在今年三月,他因為將新加坡的司法系統和馬來西亞相比,並且說馬來西亞的
司法系統比新加坡更獨立而被判藐視法庭,入獄服刑一個星期。
第二次是在今年八月,他因為發起聲援香港民權人士黃之鋒的論壇被判違反《公共秩序
法》中的集會條款,入獄服刑十天。
說出真相不是罪
對於入獄服刑這件事,范國瀚曾經在社群媒體上寫到:「說出真相永遠不該被視為一種
罪,我們不能發聲、不能自由集會、不能在無人監督下辦活動,我們想要的改革只能在
當權者開出的條件下進行。」
警方眼中的頑劣分子
在警察的眼中,范國瀚是不折不扣的「頑劣分子」,警方說他「一再表示出對法律的漠
視,尤其是在組織或參與非法公共集會上」。
為了維護社會安寧 有必要限制公民自由
對此,范國瀚不斷質疑為什麼在新加坡和平集會常常被視為違法,從 1959年便執政到今
天的人民行動黨則堅決捍衛它們針對公共集會的立場,表示為了維護社會安寧,有必要
限制公民自由。
今年三月,擔任新加坡法務和內務部長的尚穆根(K. Shanmugam)曾說,去年的香港的狀
況給大家上了一課,那就是「針對非法抗議與示威要採取零容忍政策」。
「少數不滿人士的行為不該威脅到大眾在穩定和平社會生活的權利。」
偉哉光明北朝鮮 真不愧是東南亞小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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